三十七、補充協議
丁一徑自走向他書房的電腦,將剛才在密室里寫好的協議放到電腦里再打印出來。 看她這么迅速就拿著紙質協議給他,他對她的辦事能力有了點點信心,但對沒跟他商量就先寫出補充協議還是有點兒介懷,夸張地喊著:“你早有預謀!” 還知道什么叫預謀,騙得我的簽字,以行動明示暗示我悔不了約,這叫什么?“哼,還不是向你學的。我好歹還在簽訂之前跟你說,你卻是騙的我。你也別說我專橫,給,你看看,有什么意見還可以商量?!?/br> “這么好心?”小心咕噥著接過協議,一字一字認真地看起來,他怕自己一個不小心就會掉進她的陷井里。 補充協議的內容不多,因為很多在結婚協議里已經寫明了,這里,她主要是對自己聞家媳婦的身份和為他在聞氏工作的時間定了個期限。 “一、結婚協議書的有效期限為五年。 二、甲(聞賦賢)乙(丁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1、在這五年里,乙方會保證聞氏的凈利潤增長15%。五年后,不管甲方有沒有能力,乙方都會將聞氏交還給甲方。 2、這五年里,在聞家,乙方只負責哄好甲方的母親,管好管家的人,保證聞家正常生活。所有家務事一律不做。 3、這五年內,甲方不得拈花惹草,更不能傳出緋聞,在外人面前,必須保持一個模范丈夫的形象。 4、甲乙雙方為有名無實的夫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履行夫妻義務,更不能要求乙方為其生子女。 5、在合約期內,乙方的薪酬按對應的職級計算發放,該有的福利待遇和分紅一樣不能少。 6、合約期滿后,乙方提出離婚,甲方必須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對乙方的去向,甲方及甲方相關人員不得干涉” 后面的附件里,寫明了約法三章:“1、凡是涉及乙方的事情,必須先跟其商量,在沒有得到乙方本人的同意之前,甲方及與甲方相關的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張。 2、不能質疑乙方的決定。這個‘決定’包括乙方答應履行結婚協議的決定,也包括今后在處理聞氏集團和聞家的事時做出的決定。乙方保證,與甲方相關的決定都是建立在不損害聞家利益的前提下做出的。同時,甲方不能干涉乙方對自己私事的決定。 3、甲方不能以結婚必須履行夫妻義務為由對乙方有親密舉動?!?/br> 一條條看下來,一條條想下來,聞賦賢覺得都還勉強算是情理之中,何況自己也不想被她永遠綁住,五年,這個期限非常合適,五年后,自己二十歲,完全有能力接管公司。至于五年15%的增長自己從沒有指望過,哪怕就是虧15%,也無所謂,只要能保住聞氏不垮、只要五年后聞氏還姓聞,就是自己最大的愿望了。 生不生孩子也無所謂,我還擔心給我兒子造成心理壓力呢!只是,二十歲之前我都不能找別的女人,你又不讓我碰,這有點兒過份了吧?“老大,第三條可不可以商量一下?” “說,怎么商量?” “我保證不讓緋傳聞出,但你不能限制我交女朋友的權利,大不了我悄悄的,不讓人知道?!?/br> 丁一在心里好笑,小孩子就是小孩子,連這都不知用什么對策。這條,不過是為了我的面子,你根本不用跟我說,你的行動我才沒閑心干涉,只要低調,不讓外界知道就行了。 “小子,你現在才十五歲,五年后才不過二十歲,就憋不???如果實在憋不住,跟我說,我給你安排?!?/br> 她的話,讓他鬧了個大紅臉,囁囁地說:“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我是……” “不用說了,我知道,男人沒有一個不好色的,小男人也一樣。我知道補充協議里怎么改了?!?/br> 一分鐘,她就在改好的協議里簽上自己的名字,再遞給他。 他拿過一看,想笑又笑不出來,想說,卻一時又找不到用什么言語。 原來,那條只被她加上了兩個字“擅自”,成了“這五年內,甲方不得擅自拈花惹草,更不能傳出緋聞,在外人面前,必須保持一個模范丈夫的形象?!?/br> 這,這拈花惹草還有跟人商量后由對方安排好自己再去拈惹的嗎? 唉,為了這個家,為了我爸一手創立的企業,認了,不就五年嘛,忍忍就過去了。一咬牙,似艱難地下了很大的決心,“好,就按你的要求,我全部答應?!?/br> “那就簽字吧?!?/br> “簽就簽?!?/br> 提起沉重的筆,剛落下又停住了,抬頭問她:“我記得你好像說過,補充協議不能一而再地訂,這就是終極協議了吧?” “是,不會改了,哪那么羅嗦,簽還是不簽?” “簽吧!看你這陣勢,我敢不簽嗎?”寫下龍飛鳳舞的名字,再在上面捺上鮮紅的手印。 丁一拿過一份,滿意地點點頭,“好了,時間也不早了,晚安。記著明天早起,我們一起去聞氏?!?/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