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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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暮雪,女,B大在讀,生物學部二年生,失蹤兩個月。尸檢結果顯示死者心臟中被注入少量空氣導致膜瓣破裂,尸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地浮在河道的石塊上,保存完整,沒有收到性侵,也沒有明顯的皮膚外傷。 他殺,拋尸,沒有對尸體進行目的性地破壞…… 兇手好像轉變了策略。 有點意思。 阮智霖拇指食指夾在下巴上,食指指尖時有時無地刮摩臉骨,小黑板上一張張照片被顏色迥異的粉筆線連接,線與線之間寫滿了只有當事人看得懂的奇怪字符。 其實這具尸體的發現并不是多么尋常。沒有舉報人,沒有目擊者,若不是昨天早上寄放在警局門口寄件人未知的掛號信,他們根本不會意識到有人被拋尸荒外。 黃色的信封沉甸甸,上面除了“阮智霖收”四個鮮紅的大字什么也沒寫,彎彎曲曲的字跡使得墨水如血一般暈染,仿佛是致予死者的祭奠,但又過于詭異,弄得全隊人心慌慌,竟沒有一個人敢去打開信封。 阮智霖從小相信科學,只當是有人惡作劇,諷刺的造句都已經打好了腹稿,正準備邊拆信封邊在一群笨蛋中搏得優越感,卻在看到信中內容時失去了全部的話語—— 一沓照片。 冬季流淌緩慢的小溪,兩邊是不算太高的懸崖,裸露的石塊上,赤裸的女人睜大雙眼仰面朝天,腦后朱紅色的血液已經干澀,顯然已是死去多時。 雖然不排除有人惡作劇的可能,但是這樣的還原度,未免有點嚇人,更何況,這條小溪這處懸崖,他好像郊游的時候路過過…… 突然想到什么,他立刻調動人馬趕往照片上的地點,自己則蹲在辦公室在小黑板上畫關系線,電光石火間,他發現自己漏掉了很多重要的東西。 很快,電話呼進來,隊友告訴他,正如信封里的東西所顯示,確實發現了女子的尸體。 照片上除了死者沒有其他人的身影,并且時間顯示在黃昏,但又是真實的拍攝,還故意送到他的門前……只有兩種解釋說得通:要么拍攝的人是兇手的仇家,卻又想不安分地玩些什么有意思的游戲,專門抓兇手的把柄,看貓抓老鼠,好從中分杯羹得利。 第二種呢…… 不妨理解為一種挑戰,宣戰者是兇手也好躲在暗處的第三者也罷,總是他的目的就是把這譚水越攪越混,順便把他也帶到危險的布局里。 與其設想是犯人的狂妄自大,他更愿意相信,有第三者在旁觀,他們都在玻璃墻內,一舉一動,都被看得清清楚楚。而那個藏在黑暗處的第三者,他無法準確判斷。 真是討厭的感覺,被人算計被人利用,尤其是,在發現尸體這種事上,被刻意提醒。 有種被侮辱智商的感覺。 因為尸體長時間浸泡在水中無法得出準確的死亡時間段,加上荒郊野嶺無人問津,這案子似乎又成了一件死案,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的案子,縱使天資再卓越,頭腦再好使,也只能在線索上碰釘子。 但是好在他們能確定死者的身份。B大的學生,兇手是如何光明正大把死者帶走的?而且看死者臉上震驚的表情,似乎是發現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被滅口?不太像,尸體處理的太隨意。情殺更不可能,劫財劫貌,死者也沒有的樣子…… 轉來轉去,又繞進了死胡同。 好像每一件案子都是相同的情況,且尸體的處理情況越來越簡單,似乎毫不掩飾他們的作案手法,只是在判斷死亡時間上,給法醫組帶來了不小的問題。 煩躁的時候很想抽根煙,可想起自己早就戒掉了,只得作罷,腦補著犯嘴癮。阮智霖把頭發揉成一團亂,往后一趟摔進皮椅,黑板上代表線索的紅線七七八八斷在不同的地方,讓他找不到共同點。 正義總會戰勝邪惡,他雖已過了中二幼稚的年紀,并且也不覺得自己是個好人,卻始終在本心中相信這一點。實話來講,是為了仕途吧,選擇了警察這一行,就只有找到兇手,才能前進,才能有發展的可能,所以,不管真相如何,他的責任與義務,都是將兇手緝拿歸案。 總會找到突破口的,只要給他足夠的時間。 阮智霖的眉頭緊皺,跳動著靈光的雙眼,昏沉渾濁,卻又深透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