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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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過了多久,季眠感覺傷口由開始的刺痛轉為麻痹的脹痛,才緩緩撐著身子爬起來。    按照原主的記憶,這附近有個橋洞,下面經常有他的許多“好兄弟”過來。    他打算先去那里混口飯吃。    他扶著墻,慢慢地走。踉踉蹌蹌的,就這樣摸出了這個陰森森的黑巷子。    上了街道,盡管仍然破敗,但好歹是明亮的,周邊的商鋪窗明幾凈。    季眠感覺舒服了點。他忍得了疼,但忍不了臟。    到了街上,似乎認識他的人有許多,常對他投來厭惡的眼光,有些則是怪笑著捂住自己的口袋,像是在挑釁。    季眠轉回頭,繼續往前。    他從時裝店的展示玻璃中看清了一個模糊的輪廓,那是他自己:一個十五六歲的少年。    穿著一身不倫不類的盜版黑白時裝,混搭著好幾個“大牌”,說不上是土還是洋氣。一頭棕發卷曲凌亂,瞳孔也是棕色的,琥珀似的,是他身上唯一明亮干凈的地方。    一張臉細看其實很是俊秀,帶了點少年的乖覺。但此刻被黑乎乎的泥水——誰知道是什么水呢?季眠只能往好處想。泥水是他目前唯一可以接受的答案。    就連他黑白上衣的背后,也都沾著不明的黑色污漬。這個季眠知道,那是他剛剛躺在巷子的地上沾到的。    這回絕不可能是泥水。    季眠又開始難受了。    第2章    季眠走了半個小時,終于走到橋洞底下,已經餓得不像話了,也不知道原主究竟多久沒吃東西。    他的“好兄弟”們來了幾個,正圍在一起打牌,打得火熱,個個臉上都帶著笑。    他們的衣服跟季眠的有所不同,干干凈凈的。    有些還是大品牌,也與季眠的不同——他們的是正版的。    記憶里,這些人都是家庭健全,甚至比較和諧的。有吃有穿,自然跟季眠這種流浪兒不一樣。    有個嘴里叼著煙,留著寸頭的男生瞥見季眠,當然也看見他身上的傷口和污漬。    他隨口喊了聲:“眠哥?!?/br>    喊完,又不冷不熱地轉回去了。    仿佛這個稱呼跟路邊的野貓野狗沒什么區別,后綴的“哥”字也只是個后綴而已,聽不出任何尊重的意味。    但按照原主的記憶,每次他聽到這些人喊自己“眠哥”,就會笑。那笑容是被從泥水里抬起來的自尊。    季眠不太懂,但也努力勾著嘴角笑了一下。不到半秒鐘,又把笑收了回去。應付差事一樣。    幾個男生周圍放了些吃的,看包裝都是從便利店買來的,還有幾包煙。不過原主礙于面子,總是不肯去吃他們的東西。    季眠走過去,從里面挑了個三明治,又提走一桶溫熱的關東煮,坐下來吃。    打著牌的幾人頓時停住了,紛紛轉過頭來看他。    但季眠假裝沒注意到,先是喝了口熱乎的湯,接著夾出來里頭的菠菜雞蛋糕,一口咬下去一半。    他分享似的對系統道:【這個好吃?!?/br>    系統:【……】    季眠又道:【叫什么呀?】    【關東煮,你吃的那個是菠菜雞蛋糕?!肯到y回答完,接著說:【問那么多,吃你的吧?!?/br>    “眠哥,今天又沒‘業績’啊?!弊铋_始喊季眠“眠哥”的那人笑著道,語氣有點古怪。    又有一人嬉皮笑臉地說:“我們請眠哥吃飯。眠哥業績上來了,記得回哥幾個兩條煙啊?!?/br>    季眠既沒說好,也沒搖頭。先吃了東西再說。    沒得到回應,那幾人皺著眉,幾乎想要發作了。但轉念一想季眠平日里的做派,又把這火咽了下去。    何必呢?要是真把這家伙惹毛了,從哪里再找來一個這么蠢的提款機?    兔子也有咬人的時候,忍一會兒得了,估計這家伙沒吃飯,現在正餓著。跟餓鬼是講不了道理的。    季眠填飽肚子,在河邊洗了把臉,去橋洞底下找地方休息。    還好是夏天,從橋洞吹進來的風雖大,但在這時節倒是很舒服。    如果是冬天在這里,怕是沒多會兒連骨頭都要被冷風吹碎了。    他舒服得瞇起眼睛,好像連身上的傷口都沒那么疼了。    【原主的十六歲生日就在這兩天了,第一個劇情節點馬上就到了。你要想辦法去女主所在的城區,投靠她的干弟弟?!?/br>    季眠問:【那里離這里很遠嗎?】    【你可以走著去?!?/br>    【哦?!考久叻帕诵?。    【也就是幾十公里而已?!?/br>    “……”    季眠果斷放棄了步行這個選項。他摸了摸自己的幾個口袋,空的,褲子后面的兜里頭有半包紙巾。其余就什么都沒了。    但是要找到女主,得有錢吶。    起碼,要有坐車的錢吶。    錢從哪里來?季眠垂著頭思考。    去賺。    【去偷?!?/br>    兩個不同的答案同時出現在他腦海里。前者是季眠自己的念頭,后者是系統出的餿主意。    他搖搖頭:“偷?我不要去偷。很沒道德的?!?/br>    系統冷笑:【道德?那是什么?能吃嗎?】    季眠不是很想理會它。    系統的下一句很快來了:【你來這個世界是為了任務,維持人設才是第一要務。原主是什么樣的人設,你就要展現出什么人設。否則,“季眠”的性格轉變,就會成為煽動蝴蝶效應的翅膀。你不是“可以偷”,而是“必須偷”?!?/br>    它又補刀道:【再說了,你哪里來的道德感?】    【你連記憶都沒有,誰知道你上輩子是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罪犯?】    “……”    季眠妥協了,但只為系統說的“維持人設”。他刻意忽略了自己曾經是“罪犯”的可能性。    *    季眠休息了幾天,那日被揍的傷口總算不怎么疼了。    這幾天,他就靠著“好兄弟”們打牌的零嘴過活。    季眠感覺到,再留下去,他的這些個“好兄弟”就快爆發了。    第四天時,他踩著他們爆發的底線,從橋洞離開。    ——他要去偷了。    偷誰呢?季眠還沒想好。    怎么偷?季眠也不知道。    他晃蕩到大街上,漫無目的地走。原主顯然是這一帶的慣犯,有人認出季眠,下意識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和背包,警惕地檢查自己有沒有丟失什么財物。    季眠兩只手攥得緊緊的,手心出了一層薄汗。    第一次做賊,他有點緊張。    他咬咬牙,在馬路牙子上找了個地方坐下來,然后挑選要下手的目標。    看到一對過路的夫妻,說說笑笑的,眉目含情。舍不得下手。    看到一個打扮時髦的姑娘,高馬尾在腦后一甩一甩,很有活力。舍不得下手。    又看到一個普通的中年男人,啤酒肚晃晃蕩蕩。還是舍不得下手。    系統:【……】    它嘆著氣:【你到底能不能行了?】    【我……能行的?!考久哌t疑地道。    頂著正午毒辣的太陽,他額頭上也冒出一層細汗。再拖下去可不行。    他頭昏眼花地看,終于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目標。    那是個剛從車上下來的青年,染著一頭亮眼的紅毛。他的車??吭诼愤?,只要季眠找好角度,車內的記錄儀是拍不到他的。原主在這一帶得手過多次,確定附近沒有監控。    但季眠選中他的原因卻不是因為這些,而是因為:這人長得很像個不學無術的混混。    紅發青年從頭到腳都不良少年的標準定義,發型張揚,上衣是略緊身的背心,牛仔褲上還掛了幾根非主流的鐵鏈子,肩上背了個大皮包,露出來的皮膚上紋著浮夸的紋身。    季眠不愿意以貌取人,但此時此刻,以貌取人確實能給他帶來一點安慰。他很需要這一點安慰:他要搶的是個混混,很壞很壞的混混。    第3章    季眠裝作不經意地站起身來,慢悠悠地穿過馬路,來到紅發青年附近,不過兩分鐘路程,季眠已來到他的身后,成為一個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當扒手的經驗十分豐富,成為“季眠”以后,季眠也繼承了他的這項能力。    紅發青年是朝著太陽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后。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后面。    他屏著呼吸,腳步像貓一般輕,走路時還要裝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樣子,免得過路人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