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書迷正在閱讀:兄弟,別這樣[穿書]、清穿之穿成四爺的格格、小夫郎[女尊]、司天監女官養成記、人氣角色演繹指南、一腳穿進霸總文,我躺了算了、清穿之康熙惠妃、回到七零養崽崽、救命,穿成前妻的情趣玩具了怎么辦(純百)、癡纏!人魚meimei投懷送抱
她在尸體的手指里發現了銀針。 十根,一只手指一根,整整齊齊插進rou中。 因為攣縮手指全都彎成了握拳的模樣,銀針有一部分刺破焦黑的皮rou戳進了手掌中,倒也不容易被人發現。 聶大娘的頭骨上也有被針捅刺的痕跡,力度極大,孔痕也多,兇手的怨氣暴露無遺。 因為這一發現,姜甯下一具查驗的尸體特意選擇了萬大牛的。 村民指著一旁的墳包,御寧衛很快就動手把棺木挖了出來,尸體三兩下就被放到了草席上。 同樣是燒得面目全非,但萬大牛的尸體卻是更怪異的姿勢。 他彎腰縮著肚子,手腳幾乎粘連在一起,像一只烤熟的蝦。 “他們都燒成這般模樣,你們是如何確定身份的?衣物都沒了,金銀一類的物件多半也燒化了,哪來的物件證明身份呢?”,姜甯有些疑惑朝村民發問。 村民倒是實誠,立刻就答道,“他們身上的東西雖然燒了,但是體型和住的屋子我們總是認得的。再加上自從第二戶人家出事之后村長就安排了人在村口守夜,也有人巡守,又沒有外人進來過,死的都是一戶人,還能認錯嗎?” “也不排除體型相似被誤認的?!?/br> 聽姜甯這么說,那村民手搖得都要起風了一般,“不會的,村里壓根就沒有其他人能替死啊,一次就死一戶,其他村民都活著,就那一戶死了,還能認錯到哪里去。萬家村雖然人不算少,但大家都很熟悉的,錯不了?!?/br> 姜甯想了想也不知道還能從何處發問便住了嘴,專注眼下的尸體去了。 萬大牛的頭骨同樣有針扎痕跡,后枕骨上也有裂痕,看樣子是被重擊過后腦勺。 但他手指上卻沒有銀針,手腕腳腕都有骨折,身上的肋骨也斷了幾根,明顯是遭受了毒打了。 “從手腳骨折來以及他死亡的姿勢來看,極有可能是被捆住手腳虐打,在奄奄一息之后被直接放火燒死了。因為已經傷重昏迷,即使后面大火燒斷了捆綁手腳的繩子他也沒辦法逃生,直接保持著被捆綁的姿勢燒死了?!?/br> 姜甯仔細說著,墨遲就認真記錄下來,這些夜里都要交到沈君堯手中去的。 有了這兩具尸體的猜想,姜甯認為兇手的區別對待很明顯,恐怕萬大牛一家是這個兇手的重點照顧對象。 但第四日的尸檢又否決了她的猜測,除了萬大牛一家七具尸體,又出現了另一具被虐殺的尸體。 這具尸體同樣是被活著燒死的,但一只耳朵都被人切掉了,姜甯同樣以為是死者殘疾,但村民卻驚呼當時沒發現此人的耳朵沒了。 畢竟都燒成一團了,村民們也不是仵作哪里敢仔細去看顏面部,粗粗確定死者身份就放一邊等著府衙的仵作來驗尸了。 哪知道府衙的捕快沒本事查不出緣由來只想草草了事,仵作便也不放在心上,發現尸體被燒焦了就看都懶得仔細看,也沒寫仔細的尸檢記錄,將這情況漏了。 知道原委的姜甯忍不住罵了句臟話,扯好手套又埋頭去剖尸了…… 三個人,忙活了整整七天才把這一堆的尸體分類處理完畢,姜甯得到了許多重要的信息,急匆匆去找沈君堯。 這幾日來她忙著在墳場剖尸,沈君堯也沒閑著,他讓人去打探了卓耀杰的事情,又在萬家村里做了幾次盤查,將俞秀和萬蘭蘭相識的人都排查了一遍。 “大人,尸體查驗完畢之后我翻了下名冊,發現了兇手似乎對萬大牛和萬慶良一家惡意最重。這兩戶人家加起來十一口人,全都經受了不同程度的虐打。而且,他們全都是活著被燒死的?!?/br> 沈君堯擰了一下眉,手指轉動茶杯輕輕抿了一口,“萬慶良就是萬蘭蘭她爹?!?/br> 時均臉色一變,“七戶人家只有萬蘭蘭和俞秀活了下來,被虐打后活生生燒死的正是她們二人的親人,這恐怕不是單純的巧合,兇手估計是與兩人相熟之人,又或者她們就是兇手?!?/br> “可前幾日你們也查過了,她們二人的不在場證明都是鐵證,案發的時候她們確實在旁人家中,好幾雙眼睛盯著,總不能看錯了吧?”,姜甯扶額嘆氣。 屋子里又陷入了沉默。 沈君堯修長的手指一頁一頁翻動著姜甯歸納的驗尸報告,屋里一時間只剩下書頁翻動的聲音。 安靜了一刻鐘,沈君堯再次開口。 他指了指死者名冊說道,“所有死者還有一個共同點,他們家中沒有其他女兒,死去的除了成年人外,全是男童,而萬蘭蘭是唯一一個活下來的女兒。俞秀和萬蘭蘭的相同點則是,她們都受了方術的苦。她們的不在場證明只能證明她們沒有殺害自己的親人,不代表她們沒有殺害對方的親人?!?/br> 第110章 110 童年陰影 尸檢結果讓俞秀和萬蘭蘭的嫌疑進一步加重,沈君堯將調查的重點重新放到了她們二人身上。 案件一共燒死了七戶人家,一開始沈君堯將她們二人作為疑兇之一進行過村民的口供收集,但由于當時誤以為只有一個兇手,所以當她們二人在自家案件發生時擁有不在場證明所以被排除了出去。 眼下懷疑她們合伙作案,可以替對方殺害親人,那她們某一日的不在場證明便做不得準了。 之前因為俞秀和萬蘭蘭作為案件最先受害的兩戶人家幸存者,大家對她們的遭遇都深表同情,并沒有人懷疑過她們,以至于再次盤查才發現,后面的案子發生時,她們都有幾日并不能證明自己不在場。 探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