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不行,就算是死,也不能死得沒有一點交代。 沈忱昏昏沉沉起身,拖著沉重的雙腿往季岸那堆擺放整齊的行李走過去。季岸不僅隨身帶了筆,甚至還帶了好幾支筆,滾珠筆簽字筆都有。他拿過抓過簽字筆,又把那一摞打印出來的資料也拿走,重新坐回火堆旁,曲著腿,開始在資料的背面空白處寫遺書。 爸媽: 我被困在一個荒島上了。 寫完這句,沈忱就不知道該寫什么了。 長這么大,他還沒怎么想過自己要是英年早逝會怎么樣。 他握著簽字筆,盯著那行字,就像回到了讀書時候似的,自然而然地便開始轉筆了。雖然沈忱的成績一直是中游平平,但轉筆可是校中翹楚,什么花里胡哨的招數他都會,最沉迷的那段時間,他能邊轉筆邊去食堂,筆永遠在他指間繞,不停更不會掉。 雖然高中畢業之后他就再沒這習慣了,但當年的肌rou記憶還在。簽字筆在他手指間到處繞到處轉,轉著轉著,遺書的下一句他沒想出來,可這支筆卻讓他覺得很熟悉。 沈忱想著,忽地停了手,握著筆仔細打量了一番。 ……這不是,他高一時候“賠”給季岸的那支筆嗎? 這支筆價格不低,金屬的外殼,打磨得很絲滑趁手,筆身黑色,筆蓋金色,筆尾有一個凸起的金色logo,是國外的牌子。他手里這支,logo已經被磨得有些褪色了,看起來像是被反復摸過。 ——他懂,這logo手感老好了,他以前也經常摸。 沈忱很難想象一支筆用十年,畢竟他是丟筆大戶,從沒哪一支筆能把油墨用完的。 大概是,季岸也覺得這牌子趁手好用,所以又買了幾支? 他這么想著,卻很難克制自己的思緒跑回從前。 那是運動會之后,季岸生日,他送的禮物。當然,在那之前,他因為老是丟筆,經常用季岸的;然后季岸的筆也被他弄丟了不少。季岸倒沒讓他賠,就是很討厭的在他上課悄悄轉筆的時候當著全班的面跟老師告狀,說他轉筆影響自己聽課。 這只是他們那三年同桌時光里爭鋒相對的一小部分,是件很不起眼的小事。 后來因為那次運動會,他們經常在練習的間隙一塊兒去小賣部買水,練完之后一塊兒溜出學校去外面的蒼蠅館子吃飯。人好像在筋疲力盡之后,反而會變得和善且真實,那段時間他們相處得居然很融洽。 所以才有了這支筆做生日禮物——他也沒刻意記著季岸的生日,只是有女生跑來找他轉交禮物,他才得知對方生日將近。 ……其實,如果他沒轉學,他和季岸,說不定會變成無話不談的朋友。 他一邊回憶,一邊把筆輕輕擰開,里面的芯子油墨幾乎是滿的,肯定是換過的。他又把筆擰回去,蓋上蓋子,目光不自覺便又落回了logo處。 沈忱想得出神,遺書的后文該寫什么,他一個字都沒想到。 “在想什么?” 忽地有人發問,他下意識回答道:“想有沒有人一支筆能用十年的?!?/br> “有的,”季岸說,“我?!?/br> “!” 沈忱后知后覺,才發現男人不知何時睡醒了,還就坐起來了,就在他身后說話。他驚得手一抖,筆啪得掉在資料上;他驚慌失措去抓,但筆一下順著資料滾下去,再噠的一聲落地;然而落地還不算完,這筆蓋上沒有夾,掉在地上滾勢不停,倏地就滾進了火堆里。 季岸:“!” 他正要扔開資料去撿筆,男人卻比他動作快,手直直往火里伸。 然而就算是季岸這種十項全能的品種,手碰到火還是會被燙得收回;沈忱也慌了,他一瞬間幾乎忘了那只是支筆,趕急趕忙伸腳尖去火堆里,試圖把筆扒拉出來。最終季岸抓過旁邊調整火堆用的樹枝,把筆搶救了出來。 好在他們動作夠快,這筆質量也夠硬,筆上只沾了點灰,并沒被燒出什么痕跡來。 兩個人不約而同地松了口氣,接著沈忱才問:“你怎么跟個鬼一樣,起來不出聲的?” “我不是跟你說話了嗎?”季岸端起鍋,喝了兩口水,“是你自己沒注意?!?/br> “……” 對方說的是實情,的確是他想得入神,一點沒注意到身后的動靜。 沈忱只好換了句話說:“這筆不會是……”“是?!蹦腥怂俅?,“就是你送的那支?!?/br> “一支筆用十年???什么奇跡……” “又沒有壞,用二十年也正常吧?!奔景墩f,“你餓不餓?” “餓!” “那出去找吃的了?!?/br> “去!” * 雨后整座島都潮潮的,地上到處都是沒干透的泥,走得沈忱齜牙咧嘴的嫌棄。 在季岸的指揮下,他們先把昨天鋪的棕櫚葉全都撿回了洞xue里,一張張鋪開晾著;再撿了好些石頭回去,將火堆圍了起來,搭成了個建議的灶臺。接著,季岸附近的找了棵不知品種的小樹,折下來根火腿腸粗細的樹枝。 “干嘛,還要撿柴火?”沈忱問道。 男人把樹枝上多余的枝丫和葉片全薅掉:“給你做拐杖?!?/br> “我他媽又沒瘸,”沈忱罵道,“你自己留著用好了!” 他一邊說,一邊撒開腿就往上走——按季岸說的,他們想在島上至少活過三天,第一要務就是往山坡上面去找有沒有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