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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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提出這個疑點,轉了個身,去看圍墻上大塊的噴濺狀血跡。 我們都知道,運動中滴落的血跡,會呈現出一個類似于彗星的形狀。一頭是圓弧狀,而另一頭是毛刺狀。毛刺狀指向的方向,就是血滴落的時候,載體或者血滴運行的方向。如果是死者躺在草地上被割頸,那么血跡是從地面開始向上噴的,血滴毛刺狀應該指向上方??墒?,墻上的噴濺狀血跡,幾乎全是毛刺向下指的。 現場部分血跡形狀示意圖 這個滴落狀血跡形態,方向好像不太對啊。我指了指墻面,說,血滴是從上往下的,那么是什么情況下才能形成呢? 很簡單,血滴被噴了出去,劃過一個拋物線,降落的時候附著到墻壁上了。韓法醫解釋道。 可是死者距離墻角的距離太近了。我說,你說的血滴拋出論確實可能成立,但是在拋出的時候,也應該有直接噴上墻的血跡啊,不能說所有的血滴都沒有噴上墻,而是在空中劃過了一條拋物線再上墻啊。 韓法醫被我說服了,顰眉思考著。 我用雙手把死者頸部創口的皮膚拼接起來,看到他的頸部中段到下巴之間的皮膚有一大塊明顯的擦傷,具有很明顯的生活反應。 這塊擦傷是怎么形成的?我問道。 不知道。顧法醫搖搖頭,說,感覺這里都是雜草,不可能形成平整創面的擦傷?;蛘?,這處損傷和他的死亡沒有什么直接因果關系? 我撩開死者的衣服,發現他背部低下未受壓位置的皮膚上已經出現了紅暈。這是尸斑開始形成的表現。 死亡時間呢?我問道。 從尸體溫度大致判斷了一下,上午八點左右,距離現在六個多小時。韓法醫說道,這個,通過死者失蹤的時間,可以判斷得差不多。而且,尸斑也開始形成了,處于形成期,也是六到八小時之內。 我查看了一下尸體的其他部位,除了軀干和四肢有很多處皮下出血,沒有其他明顯的損傷。皮下出血的中央已經有些青中泛黃了,不是新鮮的損傷,但是這孩子身上的皮下出血確實有些偏多了。 韓法醫見我盯著死者尸體上的皮下出血,于是說道:這些損傷,都是一個時期形成的,吸收狀態都很相似,但是都很輕微,沒有能夠致命的損傷。我猜想,會不會是家暴? 聽到家暴一詞,陳詩羽打了個激靈。 你是說,這是家暴而引發的自殺?我側臉問道。 韓法醫點了點頭,說:當然,這都是猜的,尸體沒有解剖,我說的也都沒有依據。 含鐵血黃素已經出現了,小孩子吸收代謝能力強,那也說明受傷已經兩天以上了。我一邊說著,一邊繼續向下進行尸表檢驗。 我拿起了死者的雙腳,沒有穿鞋,也沒有穿襪子。 死者,沒鞋子?我問道。 現場搜索了,沒鞋子。韓法醫說,但死者的父母說,他不喜歡穿襪子,穿的鞋子也一直是透氣寬松的大鞋子,說是怕捂腳。我覺得,有可能是在行走的過程中丟失了。 不,不可能。我說,不管是自殺還是他殺,這反正是一個拋尸現場。 2 怎么,確定是他殺了?董局長依舊站在警戒帶外,但是面部的表情已經沒有那么焦慮了。 我搖搖頭,說:哥,我可沒說是他殺,我只說了這是個拋尸現場。 有區別嗎?林濤說。 當然有。我說,你不記得我以前做過自殺碎尸的科普嗎?碎尸不碎尸,拋尸不拋尸,和死者本身的死亡方式是沒有關系的。 林濤點點頭,陷入了沉思。 依據確鑿嗎?董劍局長問道。 那必須的。我說,死者雙足是光著的,現場又沒有鞋子,如果他是自己走過來的,足底必然會被滿是荊棘的雜草地劃傷。然而,他的足底除了一些泥土,并沒有任何損傷。由此可以判斷,這是一個拋尸現場。 這案子真是神奇了。韓法醫雖然贊同我的觀點,但是依舊覺得疑點重重,一般有噴濺狀血跡的,必然是殺人的第一現場。不然人都死了,再割頸也沒有噴濺狀血跡了呀。你說,會不會是被抬到現場再割頸的? 可是死者身上沒有約束傷啊。我說,而且那么大費周章地運到這里來割頸,意義何在? 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死者中毒致暈,然后被拉來這里割頸。大寶說,我剛才現場抽了一管子心血,小羽毛已經送去進行毒物化驗了。 當然,這種可能性從理論上說,也是有的。我說,這個案子,從現場情況和尸表情況上看,那真的是疑點重重,只有通過解剖來一一釋疑了。 相應物證提取了嗎?董局長說道。 現場沒有什么好提的。韓法醫報告道,除了兇器和現場多點提取血跡進行檢驗,我們沒有發現任何痕跡物證了。當然,這并不是說兇手反偵查能力強,只能說現場的載體真的很差,或者,這案子本身就沒有兇手。 不管你怎么懷疑是自殺,這種案子都要當作命案來辦理。董局長一臉嚴肅道,目前,通過外圍調查,已經有些眉目了,或者說,已經有嫌疑人了。但是,我先不告訴你們,不干擾你們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