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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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佩西幼年的記憶中, 父親繼承了祖父的家業出門跑商,母親就在家里照看他, 每次父親歸來的時候, 母親帶著他去門口迎接時的笑容, 就是他記憶中最美麗的花朵。 這一切都在斯佩西九歲那年戛然而止。他們家的房子被查封, 他的母親被指認為女巫,證據是她長得過分美麗,有“女巫的魅力”。 母親被抓進了領主的城堡,說是要“凈化”她。父親去教堂求助,卻被牧師趕了出來。他前腳踏出教堂的大門,后腳就被流放到了生荒地。 所謂生荒地,是指兩片領地之間無人管轄的荒野。這種地方往往盜匪橫行野獸出沒,普通人在那里很難生存下去,尤其被流放的人兩手空空,許多人幾天之內就會死在野外。 斯佩西家所在的領地叫做晚風嶺,聽這名字就知道是山嶺之地,那流放之處便是晚風嶺與長云領之間的荒山——感謝長云領的防線阻擋了魔獸,生荒地大都是普通的野獸,但盜賊卻有好幾窩。 斯佩西和父親加入了一伙盜賊,否則一個男人帶著半大孩子,根本無法在生荒地生存下去,而被流放的人會在耳朵下面打上烙印,好提醒其他領地的人不要接納他們。 然而這父子倆根本不是當盜賊的料,看見殺人搶劫能直接暈過去,幸好斯佩西的父親攬下了替團伙銷贓的任務,這才能帶著兒子在團伙里棲身。 就這么過了十二年,斯佩西的父親實在忍耐不住,借著銷贓的機會想回晚風嶺看看妻子,結果被領主衛隊發現,被當做盜賊吊死了。 斯佩西徹底變成了孤身一人,他再也不想呆在這個盜賊團伙里混日子了,他想報仇,但是團伙是絕對不會為了他去攻擊一個貴族的,所以他從團伙里逃跑了。 在被流放的時候他年紀還小,耳朵后面打的烙印并不深,過了這些年竟然漸漸變淡,看不太清楚了。再加上他用一種植物的汁涂在皮膚上,偽裝成被野獸抓傷的傷疤,只要不仔細察看倒也能糊弄過去。 斯佩西于是重新做起了跑貨的小商人。而且因為他離開晚風嶺的時候年紀還小,現在的模樣跟從前有了很大變化,倒是可以出入晚風嶺而不被人認出來。 但是他跑了幾趟之后卻打聽到一個消息——領主那個從王都來的朋友在他們被流放之后不久就回王都了,聽說把他的母親也帶走了。 王都,那個地方對斯佩西來說太遙遠了,一個小商人,如果沒有大商隊可以依附,根本不敢想走那么遠的路。而且那是一個完全的陌生之地,即使他能去,又去哪兒找他的母親呢? 但是斯佩西還是打算試一試,父親死后,他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只剩下了母親,無論如何他也要去找一找。 結果他才離開晚風嶺,就被從前的同伙發現了。 見鬼了!斯佩西一瘸一拐地在樹林間繞行,心里暗暗詛咒。聽說他之前所在的盜賊團伙不知被誰拉了去,說是一塊兒去搶劫長云領的商隊,結果被長云領領主親自帶人剿滅了。他還以為這伙人都死干凈了呢,怎么居然還有人活著,還認出了他? 在生荒地這些年,斯佩西好歹學到了一點隱匿和逃跑的本事,但是他受了傷,如果后面那兩個人一直追著不放,他遲早是會被抓住的。 主啊——斯佩西習慣性地祈禱了一句,隨即又停了下來。多可笑啊,當初他的父母沒有按時去教堂祈禱嗎?沒有給教堂捐錢嗎?可是當他的母親被指認為女巫的時候,教堂的牧師又做了什么呢? 還有他們被流放的這些年,他的父親被吊死的時候,神又在哪里呢? 斯佩西咬著牙往前跑,他的腿上被射了一箭,雖然他已經拔了劍,還用布條捆住止血,可是這條腿仍舊漸漸的吃不住勁了。 但是再堅持一下,他已經跑出了生荒地,進入長云領地面了,如果能遇到人——斯佩西眼前一亮,他已經跑出了樹林,前面真的有輛馬車! “救命啊,有強盜打劫!”斯佩西放聲大喊,但是才喊完他就心涼了,因為一眼看去,馬車周圍的竟然全是女人!其中一個穿著還算利落的騎馬裝,另外兩個卻穿著長裙,還戴著面紗,看起來就是很有錢的樣子。 天啊,怎么竟然會是幾個女人在這里?她們的護衛呢?斯佩西慌亂地環顧四周,沒發現有男人。 糟了,他不該跑到這里來的!背后追的那兩個盜賊是什么德性他再清楚不過了,恐怕不但他沒有找到救兵,還會連累這幾個女人! “你們快跑,有強盜??!”斯佩西絕望地喊。如果這幾個女人趕緊爬上馬車,還來得及——等等,她們應該會趕車吧?見鬼了,怎么會有單獨出行的女人??! 然而這個時候,斯佩西只覺得右腿被什么東西重擊了一下,撲通一聲撲倒在地,摔得頭暈眼花。緊接著他后背被狠狠踩了一腳,一個高大的盜賊重重踏過他的身體,彎腰拎起剛才用來打倒他的短刀,看向前方嘿嘿笑了一聲:“比爾,今天咱們走運??!”有錢的女人,這是肥羊??!搶完了財寶,把人享用一番,還能再賣出去呢! 另一個盜賊趕上來,直接一腳踩到了斯佩西腿上,一陣劇痛與骨頭折斷的喀嚓聲同時傳來,斯佩西發出一聲慘叫,疼得幾乎暈過去。 看來他今天是要死在這兒了,腿斷了,即使這兩個盜賊不殺他,他也只能在這里等死??墒撬€想去王都找母親,還連累了這幾個女人……斯佩西伸手拉住了一個盜賊的腳踝,有氣無力地喊:“你們快跑??!” 然而那幾個女人仿佛聽不懂話似的站著不動,最前面穿著騎馬裝的那個還露出了躍躍欲試的模樣,問另外兩個:“試試?” 試試?試試什么?這都什么時候了還在試試? 偏偏另一個金發女人還點了點頭:“試試唄。哎,你們先不要過來??!” 斯佩西幾乎要以頭搶地——這女人是不是瘋了,叫盜賊不要過去?你說了,他們就聽嗎?完了,他怎么會碰到這幾個瘋女人,今天她們死定了!而且說起來她們都是被他連累到的,他死后也上不了光明之山了嗚嗚…… 兩個盜賊跟他是一樣的想法,也相視大笑起來,覺得這幾個女人是嚇瘋了。高大的盜賊抬腳往前走,嘴里還要怪聲怪調:“你們不要過來啊……我們偏要過去啊……” 下一瞬間他就看見三個女人都舉起手對準了他,她們的手臂上似乎綁著什么東西,像是小小的弓?笑死人了,那小弓能射出十步遠嗎?他身上穿的可是黑野豬皮甲! 然后三個女人一起不知扣動了什么,高大盜賊只覺得眼前一花,仿佛有人掄起棍子朝著他身上狠砸了一下,當他倒下去的時候,才感覺到胸口的疼痛——兩根弩箭射穿他引以為傲的黑野豬皮甲,幾乎是緊挨著釘進了他的胸口。 這是怎么回事?高大盜賊心里想。他偏過頭去想問問自己的同伙,卻發現同伙也已經躺在了地上,一根同樣的弩箭釘進他的脖子,鮮血從破洞處像噴泉似的涌出來,他似乎都能聽見汩汩的聲音。 斯佩西被濺了一臉的血,整個人都懵了。這時候他看見樹林邊上出現了幾個男人的身影——原來剛才那個金發女人不是讓盜賊別過去,而是讓這幾個男人先別過來啊…… 倫吉爾轉頭看向金妮:“你怎么射了那一個?”說好的先干掉這個再去干掉那個的呢?結果現在金妮自己搶了個人頭。 金妮嗤了一聲:“不一下子把他們都干掉,那個家伙就會去抓人質了?!北I賊可不講什么騎士精神,真以為會排著順序一個一個上啊。 倫吉爾無話可說,對于盜賊,她了解的真不如金妮清楚。 但是這一下也就夠了,倫吉爾高興地看看自己綁在手臂上的弩箭:“果然這個什么——彈簧實在太棒了!”比弓弦還要給力,再加上精鋼的箭頭,黑野豬皮甲算什么,恐怕地行龍皮甲也能射透。 “如果真的是黑野豬,弩箭并不好對付。弩箭可以穿透它的皮,但除非射中眼睛或喉嚨,否則很難一擊致命。地行龍就更不用說了,比這長十倍的弩箭大概才能對它造成威脅?!焙稳哌^來——剛才他們幾個男人在那邊挖土,只留下倫吉爾和金妮陪著伯爵小姐,沒想到居然會有不長眼的強盜撞上來,正好成了試新弩箭的靶子。 “小姐——”去另一邊解個手的莉斯沒想到會碰上強盜,險些連裙子都沒整理好就急慌慌地跑過來,一邊觀察陸希的表情,“您怎么樣?”一定是嚇住了吧? 陸希擺擺手,把弩箭遞給一邊的金妮:“人抬到馬車上去,要給他治傷?!?/br> 她確實做不到像倫吉爾和金妮這樣,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守法公民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完全適應這樣的場面,幸好她將來會回去。 其實斯佩西的運氣真的不錯。 陸希一行人是來找煤礦的。 在給馮特伯爵展示了新的煉鋼方法之后,整個玫瑰城堡的上層都“真香”了,然后找煤這件事就提上了日程。 無奈陸希真的并不懂探礦,而光明大陸的人對煤的概念又僅限于泥煤和褐煤,所以陸希只能形容了一番“黑色、光亮、堅硬、有光澤”什么的,然后就讓大家按這個去找了。 結果這幾天,長云領邊境的村子就傳來了消息,說他們發現了這樣的石頭,結果陸希高興地跑過來,發現那些人找到的是黑曜石…… 雖然這也算是一種寶石,質地特別好的那些被制做成喪儀首飾,在寡婦當中應用還挺廣泛,但對陸希來說沒多大價值——她還打算用煙水晶搶奪寡婦們的市場呢,價值可比黑曜石貴重。 結果煤礦沒找到,倒救了個人。更妙的是苦行主教正好要來這里分發圣水,跟他們是同行的。 如此一來,幸運的斯佩西雖然斷了腿,卻遇到了好醫生。并且更幸運的是,他的腿骨沒有完全折斷,雖然骨裂非常嚴重,但并不需要開刀什么的,陸希給他稍微正了正,之后苦行主教一個圣光刷過,他就活蹦亂跳了。 但是,在給他治療的時候,倫吉爾發現了他耳朵后面的烙印——盡管有植物汁染色,但女騎士侍從還是一眼就看破了他的偽裝:“你是流放犯!” “我,我——”斯佩西死里逃生的興奮頓時變成了恐懼,“我沒有犯罪!”不,也許不能這么說,加入強盜團伙之后,他跟著父親販賣贓物,也不能說完全沒有罪??墒撬涣鞣?,卻絕不是他的錯??! 倫吉爾皺起眉,手里已經握住了匕首——被流放,還能好好活著的人,不是本身兇悍,就是加入了強盜團伙,在她看來,都不是好人! 陸希擺擺手止住倫吉爾:“說說吧,你沒有犯罪,為什么會被流放呢?”看這人之前抱著強盜的腿讓她們先跑的樣子,的確不像什么壞人。 斯佩西到現在才敢抬起頭來看看這位伯爵小姐——之前他一聽說這位是長云領伯爵的女兒,趕緊就把頭低下去了。即使這位小姐據說是私生女出身,也不是他這種平民能夠抬頭直視的。 但是他一抬頭就驚了,伯爵小姐摘掉了面紗,露出來的那張臉——好像他的母親??! 當然不是說長得像,而是這位伯爵小姐顯然也是有迷失之地的血統,她的輪廓在某些方面真的跟他的母親很像,甚至她的眼睛顏色更黑一些,像黑色的琉璃,又像午夜無星的天空。 可是這位是伯爵小姐,所以盡管她是雙黑,也能夠平安尊貴地生活。而他的母親,卻不知道在哪里,甚至不知道是死是活…… 一股熱流涌上了斯佩西的胸口,梗住了他的喉嚨,沖出了他的眼眶,他忽然就在伯爵小姐面前哭了起來,像個傻子一樣邊哭邊講述了他的母親、他的父親,以及他的計劃……等到他哭夠了,才發現自己手里攥著一塊手帕,鑲著細致的花邊,原本白得像雪一樣,但現在已經被他的眼淚鼻涕給弄得一塌糊涂,顯然是只能扔掉了。 斯佩西的腦袋轟地一聲,突然醒悟過來自己做了什么——這塊手帕能值他一條命!現在把他殺了論斤賣rou,都賠不出這一條手帕的錢。 他戰戰兢兢地抬起頭來,卻看見伯爵小姐正在沉思:“王都嗎?所以你想去王都找她?這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斯佩西懷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明年我們要去王都,把你捎帶過去就是了?!?/br> 斯佩西一陣狂喜,語無倫次:“真,真的嗎?感謝您仁慈的小姐,愿主保佑您!” “哦——”伯爵小姐笑了一下,“我倒用不著主來保佑。不過,你有想過怎么找她嗎?” “我不知道——”斯佩西的眼睛又黯淡下來,“但我聽說,領主的那個朋友是公爵的兒子,即使在王都,公爵也不多……”他一個一個地打聽過去,總能找到的。至于找到之后會怎么樣,是不是會得到他的母親已經去世的噩耗,他不敢想。 伯爵小姐點了點頭:“既然你有主意了,那就很好。你的貨物呢?把它撿回來,跟我們回青石城吧?!?/br> 斯佩西下意識地摸了摸身上。之前逃命的時候他扔掉了一個包袱,不過里頭都是些不值錢的東西,真正的家當他都揣在身上呢。 這家當里包括兩枚銀幣和一枚紅銅幣,一枚他低價收來的細銀戒指,一個瓷盤子——然而摔倒的時候已經磕成了兩半,以及他拿來做記號和算賬的一塊黑石頭。 “這是什么?”伯爵小姐的手忽然伸過來,拿起了那塊黑石頭。 她的手如同象牙雕刻的一般,捏著那塊黑乎乎的石頭,更顯得那石頭臟了。而且也確實是臟,那種石頭比較軟,稍微一蹭就就會把手指染黑,所以斯佩西平常都是用樹葉包著它。 現在它也把伯爵小姐的手指染黑了,這該死的石頭! 斯佩西一邊想,一邊腦袋昏昏地回答:“這是我在生荒地撿的石頭,以前強盜團里用它來做記號……”比如說準備在哪兒集合搶劫什么的,就留個約定的記號。 “生荒地?”斯佩西驚訝地聽到伯爵小姐的聲音似乎很高興,“能帶我們去看看嗎?” 這有什么不行的?但是,等等,伯爵小姐要這種臟兮兮的石頭嗎?這有什么用? 第104章 大煉鋼鐵(四)、他現在有了更好的選擇…… “這是石墨?!标懴0堰@塊黑乎乎的石頭放在桌子上, 又補了一句,“是碳的單晶體?!?/br> 在場的人都沒聽懂“單晶體”這個陌生詞匯,但是“碳”是都明白了的, 倫吉爾脫口而出:“能燒?”之前說的那個煤好像也是碳嘛。 “不能?!标懴埲痰卮輾T士侍從的希望。笑死, 石墨的熔點有三千多度,火系圣騎士都燒不動吧。 “那有什么用???”倫吉爾大失所望, 伸出手指頭戳了戳那塊石墨, 隨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塊黑色。 金妮揚起眉毛:“可以用來做顏料或墨水吧?” 雖然沒有完全說對,但不得不說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維都跟普通人無法相比——鉛筆和顏料,在某種角度上來說都差不多嘛。 但現在最重要的不是鉛筆,而是——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這兩者都可由有機物變質而來,甚至煤層可以在熱變質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因此煤礦經常伴生石墨。反過來說也就是——有石墨的地方, 就可能有煤。 倫吉爾立刻就站了起來:“那還等什么, 現在天還沒黑呢, 我們趕緊去看看??!” “生荒地可不好進?!焙稳纯醇辈豢纱呐T士侍從,搖了搖頭, “那地方就是個盜賊窩, 雖然沒有什么高級魔獸, 但蛇蟲都不少,有些地方是沼澤,甚至還有毒氣?!?/br> 他一邊說, 一邊用手指在桌面上劃著,指尖一點幾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頭的桌面上燒出細細的線條, 幾下就畫出了一幅簡單的地圖。 倫吉爾有點驚訝:“你怎么這么清楚?” “我去過幾次?!焙稳卣f, “那邊的盜賊團有些背后是有人的, 晚風嶺那個領主, 估計在生荒地里就有眼線。斯佩西所在的強盜團大概就是因為太大又不服管,所以才被人騙去了海風郡,被收拾得一干二凈?!?/br> 這些,倫吉爾還真的不知道。生荒地雖然亂,但劫掠的都是來往的小商人,長云領的商人幾乎都跑光了,只有畢維斯這一支“御用”商隊,等閑沒人敢動,所以馮特伯爵也從未在意過此地,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風郡鬧的強盜里,竟然還有從生荒地過去的。 既然這樣,他們幾個還真不能貿然進去。盜賊也就罷了,蛇蟲和毒氣可得做點準備,畢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礦,將來去挖礦的大部分還是普通人。 不能馬上去找煤礦,倫吉爾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只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淺淺的焦痕地圖,輕聲說:你要幫斯佩西找他的母親?” 陸??人粤艘宦暎骸拔抑皇钦f可以把他帶去王都?!?/br> 何塞眼里閃過一絲笑意:“只是帶去王都?”然后讓斯佩西一個流放犯,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沒頭蒼蠅一樣亂撞?這不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好吧……”陸希承認,“我確實想幫他找找人?!辈⒉皇且驗樗古逦鞯哪赣H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統,哪怕她是金發碧眼或者紅發棕眼也一樣,只因為自己生得美貌,就該攤上這樣的禍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