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猴賽雷 第247節
它翻著肚皮,就在李蓁蓁的面前一閃而過,瞬間消失在了滔滔大河里。 看到這里,她哪里還不明白,這是遇到山洪暴發了。 現在她被困在這里,哪里也去不了,索性躲進空間,開始整理得來的寶藏。 這批寶藏的數目非常多,把她的空間擠得滿滿當當。李蓁蓁一樣一樣整理,把它們按照款式和用途大致歸類。 忙碌了兩天,總算有些收獲。她不僅了解到更多關于神廟寶藏的訊息,就連空間里的釋迦牟尼佛像,她也有了一絲明悟。 根據寶藏中的記載,李蓁蓁連蒙帶猜,她認為這批釋迦牟尼佛像,很有可能就是佛祖的等身像。 等身像,顧名思義,就是根據佛祖的樣子制成的佛像,要求必須與佛祖一模一樣,也就是傳說中的佛陀真身像。 這樣的等身像,是佛教中的圣物,普通人能夠一睹他的真顏,必定能夠獲得極大的解脫。 傳說中,佛陀涅槃之后,他的信徒一共為他制作了80尊等身像,分別對應佛陀1歲到80歲的樣子。 但是流傳到了今天,全世界也只剩下三尊。其中的兩尊,就珍藏在華國,李蓁蓁前世的時候,還曾經親眼看到過。 正因如此,她才能斷定,她從寶藏中得到的佛祖雕像,就是佛陀的真身像。寶藏的記載,也恰恰印證了這一點。 如果這些都是真的,那么李蓁蓁就擁有了28尊等身像,分別對應佛陀從小到老的每一個階段。 明白了這一點,李蓁蓁徹底震驚了。 這可是全世界可遇不可求的佛祖真身,是佛教中彌足珍貴的存在,千百年來,多少人為了尋找到它們,付出過多少努力,最終也只能抱憾終身。 從佛陀誕生至今的兩千五百年間,關于等身像的傳說故事,已經被一代又一代的信徒,演繹成了傳奇。 她的心情非常激動,凝視著眼前一尊尊佛像,在心里默默許愿,希望佛祖能夠保佑她度過難關。 李蓁蓁已經決定,如果她此次能夠成功脫險,她將來一定要為這些佛像,建造一座寺廟,重現它們的輝煌。 她在空間里又待了一天,洪水才終于完全褪去,李蓁蓁已經耽誤不起,她必須盡快離開這里。 出了空間,河水的水位還是很高,她不敢冒險嘗試,只好選擇繼續步行。 踩著松軟的泥土,李蓁蓁一頭扎進密林之中。 洪峰過后,林子里一片死寂,往日時??梢月牭絼游锏镍Q叫聲,現在那些動物也不知跑去了哪里。 雖然才剛剛經過洪水,但是雨林中的天氣,依舊還是那么悶熱,李蓁蓁幾乎是每走幾步,就要停下來喝水。 就這樣,她還是熱得難受,身上的汗水,一抹就是一大片。 她在樹林與河流的中間地帶行走了一天,終于來到了一片比較疏闊的叢林。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一到達這里,氣溫立刻下降了幾度,剛才還是酷暑難當,現在已是舒服了不少。 李蓁蓁停下來休息,跟之前盤根錯節的雨林不同,這片林子里的樹木,多是灌木和喬木,它們混雜生長,間或開出美麗的花朵。 這里的地形起伏不平,樹木也不像之前那么茂密,只要抬頭就能看到藍天,空氣得以流通,身邊似乎還有小風在吹,所以沒有那么悶熱了。 李蓁蓁大大松了一口氣,一屁股坐在地上。這里是樹林中難得的一片草叢,前方的灌木開滿了花,景色還是不錯的。 走了這么久,她腹中饑腸轆轆,已經餓得不輕。她從空間里拿出幾盤食物,隨意地放在地上,就著美景下飯。 她吃著吃著,忽然停了下來。 不對,這里有點太靜了。 萬籟俱寂,空氣中有一種凝窒的氣息,只能聽到風吹過樹葉的聲音。 李蓁蓁心中的危機感陡然升起,她覺得,好像有什么東西在盯著她。 她第一時間就想到,會不會是那群歹徒追來了,但是她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測。她已經離開了這么久,要是他們能夠追來,早就已經追來了。 怕不是,這山中的野獸? 一想到那條死掉的大蟒蛇,它的腰身有水缸那么粗,李蓁蓁就忍不住毛骨悚然。 她立刻屏住呼吸,從空間里掏出槍,站起來四處張望,心中暗暗警惕。 不好,一股破空的風,忽然從她的背后襲來! 李蓁蓁早有準備,頓時機靈地就地一滾,那股腥臭味堪堪擦過她的頭部,被她躲開了! “吼!”身后的野獸發出一聲怒吼,李蓁蓁回頭一看,瞬間嚇得腿軟! 老天,誰來告訴她,這密林之中,竟然還有老虎! 這頭巨型的老虎,用它那冷漠的眼神盯著她,好像她已經不是活物,讓李蓁蓁心里冰冷一片。 被它這樣盯著,李蓁蓁根本動也不敢動一下,叢林中最頂級的獵手,天生就具有震人心魄的力量。 她被老虎嚇傻了,竟不知第一時間躲進空間。 “吼!”老虎縱身一撲,以雷霆萬鈞之勢,從高處向李蓁蓁俯沖。 仿若一個慢動作,李蓁蓁只來得及閉上眼睛,她錯過了最佳的躲避時間,已經晚了,只能閉目等死。 “砰!”想象中的痛苦并沒有發生,李蓁蓁緩緩地睜開眼睛,就聽到了一陣嘈雜的人聲,從樹林的邊緣傳了過來。 人還沒到,又是幾聲槍-響,讓那頭還沒死透的老虎,徹底結束了生命。 “咦,什么人?” “一個女人!” ………………………… 第154章 奇幻莊園 一群皮膚黝黑的印度人, 從灌木叢后面沖了出來, 轉眼間就來到了李蓁蓁的面前。 她都還沒來得及高興, 這些人就把她圍住了。 她從地上爬起來, 暗暗戒備。 “昂……”伴隨著一聲長鳴, 一頭大象忽然出現在灌木叢的后面, 一個身材中等、體態微胖的男人坐在大象身上。 這個男人的頭上纏著五彩的頭巾, 身上穿著一件花花綠綠的袍服,脖子和雙手都掛滿了黃金飾品,亮亮閃閃, 十分招搖。 他瞇著眼睛看了李蓁蓁許久,忽然咧開嘴笑起來,揮了揮手說:“我們見過面的, 不是嗎?” 他的樣子莫名有些熟悉, 李蓁蓁在記憶深處里使勁尋找,突然一拍腦門, 驚喜地說:“你……你是辛格先生?” “哈哈……”這個男子瞪眼張嘴地笑起來, 表情有些滑稽, 卻點頭說:“沒錯, 我就是辛格, 真沒想到在這里遇見你。讓我想想, 你姓李是嗎?李小姐?!?/br> 此時的辛格,跟他在香江購買風扇時完全不同,他騎在大象的背上, 神采飛揚。 他是一個精明的人, 很快就說出了自己的疑惑:“李小姐,為什么你會出現在我的領地里?” 李蓁蓁大吃一驚,又趕緊掩飾自己的表情,強笑一聲說:“我無意冒犯,辛格先生。兩天前我和朋友過來旅游,我只是離開了一小會,就迷路了?!?/br> 她緊緊地盯著辛格的眼睛,篤定地說:“我相信他們現在肯定急死了,一定正在找我。辛格先生,遇見你真是太好了?!?/br> 也不知辛格是信還是不信,他歪著頭說:“這里是格那拉邦,李小姐,你旅行的地方真夠遠,我們這里很少有人來?!?/br> 李蓁蓁從沒聽過這個地名,只好強裝鎮定地說:“是嗎?我也不知道為什么會來到這里?!?/br> 辛格的臉上露出愉悅的笑容,指著地上的虎尸說:“算你運氣好,李小姐,這一片都是孟加拉虎?!彼噶酥咐钶栎枭砗蟮纳搅?,玩味地說:“你在這里待了兩天,竟然沒有被吃掉?!?/br> “可能是我運氣好吧?!崩钶栎杈涂煲Σ怀鰜砹?,既是因為辛格的話,也是因為辛格的態度。 她跟對方只有少數幾次貿易往來,根本不了解他的底細,現在她又在人家的地盤上,不得不防。 好在辛格似乎也并不想為難她,他摸了摸嘴上的胡須說:“李小姐,你的朋友應該急壞了吧?不如你先到我的莊園里休息,我幫你聯系你的朋友?!?/br> 雖不明白他是什么用意,但李蓁蓁卻別無選擇,她迫切地需要和外界聯系,而她在這里人生地不熟,唯一認識的人只有辛格。 因此,她燦爛地笑起來,忙不迭地點頭說:“那真是太好了,謝謝你,辛格先生?!?/br> 辛格滿意地笑了笑,他朝身后勾了勾手指,一個身高兩米的壯漢,忽然從他背后竄到李蓁蓁的跟前,四肢著地俯趴在地上。 李蓁蓁被他嚇得直往后躲,吃驚地說:“這,這是干什么?” 身邊的印度人俱都大笑起來,嘰里呱啦地說著她聽不懂的土語。 辛格莞爾一笑,主動解釋說:“不用怕,他是我薩爾瑪家族的奴隸,你可以騎在他的脖子上,讓他馱著你?!?/br> 李蓁蓁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么大個的壯漢,竟然是奴隸。而且讓他馱著她走路,聽起來怪怪地。 但是周圍的人,都是一副理所應當的表情,就連地上的壯漢也目露祈求。李蓁蓁擔心橫生枝節,只好硬著頭皮上了。 看她走過來,壯漢趴得更低了。她小心翼翼地跨上他的背部,卻無論如何也坐不下去。 “哎哎哎哎……”還沒等李蓁蓁調整好姿勢,這個壯漢就猛然站起來,他的肩膀輕輕往上一聳,李蓁蓁就自然而然地坐到他的脖子上。 他的雙手沒有觸碰到她身上的任何地方,卻能夠穩穩地走路。 李蓁蓁僵直著身體,她覺得渾身都不得勁。壯漢的身高再加上她的坐姿,讓她一瞬間杵在半空中,不僅沒有安全感,還窘得滿臉通紅。 坐在象背上的辛格與她打招呼:“不要怕,李小姐,邦順是最好的奴隸。你要是覺得不滿意,可以揪住他的耳朵,他聽得懂英語?!?/br> “呃……好吧?!崩钶栎栌X得奇怪,邦順被人當面說是奴隸,也并沒有什么不滿,仿佛他生來就是如此。 她不由得聯想起印度的種姓制度,看來傳說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他們說話的功夫,地上的虎尸已經被隨從們收拾好了。他們把老虎的四肢按前后爪綁在一起,從中間串過一根樹枝,像抬死豬一樣地抬著老虎。 碰見了她,辛格也不打算繼續打獵了,他吹了吹口哨,右手像揮舞鞭子一樣地揮了揮,威風凜凜地呼喝:“收工!” 坐在他身前的車夫,立刻調轉了象頭,邦順也馱著李蓁蓁跟了上去。 等所有隊伍整裝出發,李蓁蓁這才注意到,原來他們獵到的老虎,居然不止一頭,而是三頭! 其中的一只老虎,比剛才襲擊她的那只老虎還要大,身長至少超過四米,體型壯碩。即便已經死了,還是能讓人感受到恐怖的氣息。 李蓁蓁心里悚然一驚,這才明白了辛格話里的深意。這個地方看來真是老虎的領地,她能平安活到現在,說不定真是佛祖在保佑。 這 但她心里還藏著疑慮,忍不住旁敲側擊:“辛格先生,前幾天我們坐在直升飛機上,好像看到那邊的那一片,都是原始的雨林?!?/br> 她遙遙地指著她逃難出來的叢林,好奇地說:“那也是你的領地嗎?” 辛格想也不想地搖了搖頭,扭過來說:“我的領地只到塔克布諾森林,你說的地方,應該是格那拉邦的原始叢林,很多年都沒有人進去過了?!?/br> 李蓁蓁這才暗暗釋懷,怪不得她一連半個月,都沒有在里面看到人影,原來那個地方竟然是無人區。 辛格見她不說話,終于按捺不住了,他高昂著頭,忽然驕傲地說:“李小姐,我們薩爾瑪家族,歷代都是塔克布諾山區的土王。我辛格薩爾瑪,就是第35代領主?!?/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