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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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人說這組照片之所以能留下,一來是因為人好看,他有心留著,二來是雇主的疏忽,合作多次后對他產生了信任,檢查相機的流程僅僅走個過場。 網友問被拍的人都是自愿的嗎,發帖人回復每次拍攝都很順利,沒有人不配合或拒絕拍攝。又有人問這些照片有沒有可能拿來出售,發帖人說有可能,但不止這種可能。 之后發帖人下線,該帖子被以色情低俗為由鎖了帖。 但方雨的這組照片早被搬運到微博,不嫌事大的營銷號把陸與聞也牽扯進來,微博正文無一例外都是陸與聞出道作合作演員死因成謎,生前曾拍攝大尺度照片,另有酒吧照流出,眼神迷離疑似服用違禁品。 僅憑一張酒吧包廂里的照片,和未核實真偽的新聞截圖,把二者武斷地聯系起來,粗暴地對死因蓋章定論,這一過程十分牽強無理。 網友并非沒有判斷能力,有人揣摩出這時候放出方雨大尺度私密照無疑是混淆視聽,想讓人往品行不端那方面聯想,為這不實猜測增加可信度。 但也有人盲目相信此前發帖的樓主,通過識圖找出來的照片,點擊皆會跳轉原出處。既然樓主搜索到方雨在酒吧的照片,點擊跳轉到一則十多年前關于酒吧命案的報道,是說得通且完全有可能的。 存疑之處在于樓主使用哪張照片作為搜索源,而樓主截的新聞頁面沒有網站頁頭和標識,正文也沒有來源,真實性有待驗證。 證實樓主所言真假的方法很簡單,有網友照貓畫虎使用樓主的方法,打開識圖網站,上傳方雨的酒吧照作為搜索源,嘗試搜索出該照片的源網頁,結果只顯示一堆無關的類似風格背景的酒吧裝潢照。 再結合此前用文字搜索新聞截圖內容,只在百度快照上看到相應文字內容,原網頁根本無法打開。 因此已然能說明樓主撒了謊,不存在通過識圖發現方雨在酒吧的這張照片,更不存在點擊照片跳轉到十多年前的新聞頁面。 樓主或許早有方雨的這張照片,但絕不可能是用他所說的方法找到的,至于新聞截圖顯然也假。 熱心網友發帖直播驗證經過,一一反駁那位樓主,分析推論有理有據,說服不少人擯棄方雨的死和那則新聞講述的酒吧命案有關系的想法。 最后網友質問樓主為何要費盡心思編造說辭,把方雨的死和酒吧命案聯系起來,實在令人費解。 這一出鬧劇到這里本該結束,但隨之而來的一個新發現卻猛然將此事推向撲朔迷離的漩渦。 有人覺得方雨酒吧照里的包廂背景墻很眼熟,同樣使用識圖,比對類似照片的墻紙和掛畫,最終確定一家酒吧的包廂背景墻與照片上一致,酒吧名字叫破曉。 更令人悚然的是,網友搜索破曉酒吧,竟找出淹沒在海量信息中的一則陳年新聞—— 破曉酒吧十多年前曾發生一樁慘案,酒吧內一陪侍慘死在走廊上,死前曾拖著傷痕累累的身體在地上爬行數十米,死因未明。 這則新聞短短數語,描述的內容分外駭人,看的人仿佛能透過冷冰冰的文字想象到那一場景——昏暗的酒吧走廊,地上艱難爬行的身體,鮮血從衣服里滲出,身體的挪動使鮮血在地面拖出長長的血痕。 慘案本身足夠沉重,盡管不能確定死者一定是方雨,但方雨在破曉酒吧被拍下的照片,相同的背景墻,包括此前樓主的刻意編造,再加上那一組私密照,無一不加深網友對方雨之死的懷疑。 無法證明是他,也無法證明不是他,在真相曝光前,懷疑永遠沒辦法消除。 有不少網友琢磨過來,方雨作為一個新人演員,如果電影上映前意外死了,死因還是那么的不堪,片方定會壓下新聞,以免影響電影宣傳和觀眾觀影體驗。 難怪當初和這些年,沒有關于方雨的零星報道。網友查詢到當年這部電影也算小火,方雨甚至被提名了一兩個國內外的獎項,但放映會、慶功宴和后續的專訪對此均未提及,好像片方從沒有合作過這個人。 有人通過找尋門戶網站往年新聞,發現破曉酒吧在某一年頻繁遭警察突擊檢查,而這一年正好是電影上映前一年。 當地網友稱該酒吧曾是臭名昭著的毒窩,這是當地人都知道的事,致幻藥等違禁品交易十分猖獗,警察來查了很多次都無濟于事。 方雨的那張酒吧照再度被翻出來,這時網友審視的目光變得更加微妙且嚴苛,心里埋下懷疑的種子,看什么都戴上有色眼鏡。 譬如方雨眼神渙散,臉龐酡紅,渾身癱軟,在網友眼里成了嗑過藥的表現。 又因為包廂光線暗淡,照片偏紅,且照片上方雨裸露的手腳處出現紅色塊,掩蓋了原本的皮膚。但就算沒在方雨身上看到報道里提到的累累傷痕,也沒人表示質疑。 此時網上有許多種聲音,以不同的表達方式呈現,最終匯成一種聲音存在—— “八九不離十是他了,那表情妥妥的嗑過藥?!?/br> “就算新聞里死的陪侍不是他,但他在那種酒吧,看他的樣子也是???,出事不是遲早的事?” “細品片方的態度,訃告還沒寫死因,他的死可能真的不光彩,所以提都不提?!?/br> “最早爆照的樓主感覺知道點什么,是不是因為不能明說,才瞎編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