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仙 第104節
“也不知那殷國公主長什么樣,能給什么條件,若是人長得不錯,又條件豐厚的話,干嘛不去?換我肯定就去娶了?!?/br> “你是你,人家探花郎是才子,不是你這般貪財好色之人,定是不屑的?!?/br> 一酒家,躲在角落里吃喝的庾慶聽著一群江湖路人的議論,實在是有些無語,某公主喊著要嫁給他的事,他前幾天就聽說了。 什么公主的他是不可能娶的,剛逃出一牢籠,不可能又把自己往另一處牢籠里送。人家公主連他人都沒見過,愿意嫁他無非就是看中了他所謂的“才華”,問題是他這“才華”壓根經不住考驗,沒必要去找死。 何況他也不是真正的阿士衡,有些事情當笑話聽聽就好,如今他已把自己和那個“阿士衡”做了切割,認為自己只是個單純的江湖中人。 反倒是鐘若辰姐妹兩個被地母收為了弟子的事令他頗感意外,沒想到姐妹兩個竟有這么大的機緣,難怪那天是司南府的人親自把文若未給送來的,此事文若未居然只字未提。 “我貪什么財,我若真貪財好色的話,現在就有個發財的大好機會擺在眼前?!?/br> “呵呵,有發財機會,你還能不去?財路在哪,說來我去探探?!?/br> “照州水災呀,數十萬人流離失所,成了饑民。這個時候,你給點錢就有的是人愿意賣身,一個姿色不錯的姑娘,十兩銀子隨便買下,洗干凈了轉手就能賣個百兩以上,這是多大的利?一般的勞力也大有賺頭。只要準備點本錢去做一趟‘人販子’,輕易就能翻著倍的賺回來,數十萬饑民不是財路是什么?” 第137章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臥槽,還當你有什么好財路,你別嚇我?!?/br> “幾十萬饑民,已經夠慘了,你還要從他們身上刮油,天怒人怨的事情也能干?” “話是這樣說沒錯,可事實上的理卻是另一回事,你們要知道,饑民是什么?是將死之人! 你們有你們的仁義道德,可他們只想活命,活命懂嗎? 他們期望有人去救他們,期望有人去買賣他們,不為別的,只為有機會活下去。 你們吃飽喝足坐在酒桌上當然可以滿嘴談論著仁義道德,饑民沒你們這般從容,只要能活下去,能有機會賣身已經是最大的幸運。對他們來說,只知在嘴上仁義道德的人才是最無恥的人!” “喲,你說的這般冠冕堂皇的,既然如此,你干嘛不去呀,別動嘴皮子,去干點實際的,去呀?!?/br> “呵呵,道理我也就是能嘴上說說,真要去做了,還不得被唾沫星子給淹死。所謂的仁義道德太可怕,你再有理,世人大多時候未必會跟你講理,災民只是小眾,世人才是大多,不隨大流者死!” “切,知道就好?!?/br> “話說,我好像聽說這次的水災是司南府搞出來的?” “嗨,誰說不是,我也聽說了,造孽呀!” “嗯,好像是說照州那邊有一座從未干涸過的大湖,說是湖底可能有什么仙家水府,為了找到那座仙家水府,司南府掘出了一條洪道排水,結果令下游變成了一片澤國,造成災民無數?!?/br> “唉,聽說事先也組織了下游的百姓撤離,好像是按人頭算,你富商也罷,乞丐也好,一視同仁,一人十兩銀子。然而官府那幫子層層克扣下來,實際發到百姓手上的,也就一人一兩銀子不到?!?/br> “是啊,百姓住的房子,糊口的田地,各種家當什么的帶不走不說,背井離鄉后一兩銀子怎么安家?人家住的好好的,你給這點錢,自然是不肯搬?!?/br> “那些百姓以為自己抱團對抗就行,認為上面就不敢妄為。而那些狗官也認為畢竟涉及那么多人的性命,也以為能拖過去,誰知司南府才不管你那些刁民和狗官,說好了什么時候干就什么時候干,時候一到就直接動手了,結果瞬間餓殍無數,慘吶!” “聽說朝堂為此事而震蕩,恰好又值錦國六百年大慶之際,陛下震怒,派了玄國公去徹查此事,給了玄國公先斬后奏的大權,聽說玄國公一口氣砍了三百多個狗官的腦袋?!?/br> “嘿,司南府還不是一點屁事都沒有?!?/br> 角落里的庾慶慢慢喝著小酒,側耳傾聽狀。 他也知道,那些人談論的這些話,也就他們這些江湖路人敢說,換了普通百姓是不敢這般議論的。 酒足飯飽后,庾慶喊了聲店家結賬,拍下一顆銀裸子起身便走。 他順手摘了掛一旁柱子上的棕色斗篷,抖開了披在肩上系好,后掛的帽子沒管,摸了摸嘴上的小胡子,就此穿過酒家廳堂而去。 離京轉眼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 如今的他,又如同當初出山時的模樣。 恢復了簡單自在的馬尾辮,也蓄上了裝成熟的小胡子,乍眼看認不出是當初的那個探花郎。 這半個月他算是過得逍遙自在。 有錢到處瞎溜達不自在才怪,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不是被約束在京城的日子可比的。 當然,他還是挺有上進心的,只要停下了就研究那寶圖,或修煉封塵劍訣。 寶圖還是沒看懂什么意思,至今沒有找到任何頭緒。 封塵劍訣的三十六式他倒是全部練會了。 當然,他還不至于天賦異稟到短短半個月便將封塵劍訣徹底練成。 只是練會了劍訣三十六式的花式,也算是練到了嫻熟。 劍式其實不難練,因為這劍訣不需要重新修煉內功什么的,他本就有一定內功修為,加上他又有相當的劍術基礎,練起來還算是事半功倍的。 至于將劍訣合一的真正招數,那是一招都沒有練成。 沒辦法,那才是真正難的。 第一招三十六劍合一,他只能配合游龍身法發出六劍,離真正的三十六劍合一還差的遠。 不過對庾慶自己來說,已經是很高興了,僅憑那劍訣最基礎的三十六式就已經是讓他受益匪淺,就已經讓他感受到了遠超玲瓏觀劍法的精妙。 也因此自信到有點失控,感覺自己可能成了高手,屢屢想找人茬,想試試自己的實力究竟幾何。 還好重出江湖的時間尚短,還沒遇上讓他看不順眼非要拔劍的人。 關鍵是人家看他很有自信的樣子,也覺得不好惹他。 “庾兄,用過了?” 酒家門口,迎面走來一人,和庾慶照面時打了個招呼。 庾慶也就是“嗯”了聲,笑著揮手打了個招呼而已,便與之錯身而過,未因其逗留半分。 兩人算不上熟悉,就是之前恰好同路的路人,互通了個名號而已。 他如今行走江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用的是本來的“庾慶”真名,再也不想被“阿士衡”的名字綁住手腳了,因為自己是“阿士衡”導致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干什么都要考慮會不會影響到阿士衡,真的是太憋屈了。 他也不怕用真名會怎樣,除了玲瓏觀的人,外人基本上也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哪怕是九坡村的村民,也只知玲瓏觀里面道士的道號,并不知各道人的真名。 這里面也有玲瓏觀隱世的需求在。 譬如九坡村的人都稱呼庾慶為“廣廣道長”,庾慶原本的道號就是叫廣廣,小師叔以前給叫出來的。 店小二從馬廄里牽出一匹體型健碩的青驄馬,看著還挺神駿的一匹坐騎。 原來小鎮上臨時買的那匹馬太糙了點,外形上不好看,腳力也不好。 也能理解,一個小破鎮子上能有什么好東西。 總之某人感覺配不上自己這個掌門的內在和外在風度,年輕人還是比較在乎異性目光的,介于面子和里子的需求,反正手上也有錢,就賣了矬的,買了這么匹好的。 接過韁繩翻身上馬,庾慶信手拋出一枚銅錢當賞錢,換來店小二一聲感謝。 兩腳一敲馬腹,青驄馬立刻邁開了蹄子沖上了官道。 頭扎馬尾,嘴上蓄著小胡子的小年輕,一襲棕色斗篷當披風,身著青衫,腰懸長劍,跨騎青驄,迎風馳騁,有點風流倜儻的味道。加上他本來長的也確實還算可以,輔以這身行頭,是個女子的都會忍不住回頭看一眼。 這能換來他莞爾一笑的滿足感,這么瀟灑的日子,京城那些個怎么可能留得住他。 他暫時還沒有回玲瓏觀的打算,盡管已經對小師叔的英明產生了懷疑,不過還是認為小師叔的話有點道理,辭官離京后暫時還不能回玲瓏觀,以免把麻煩帶回玲瓏觀。 等到造成“阿士衡”不會再回九坡村的假象后,他才能回去,他決定在外面晃個半年或一年再回。 半途上,腰包里當當響的撞擊聲出。 庾慶低頭看了眼,知道“大頭”又有意見了。 “大頭”不喜歡在他騎馬的時候被裝在罐子里,因為被會顛個不停,換誰都不會覺得好受。 不過“大頭”也就是發表一下意見,庾慶若是不理會的話,它也不會再吵鬧。 關鍵是吵鬧也沒用,把人給吵煩了,被人抓著罐子狠狠搖晃一通可是很難受的,某人可不是善茬。 人為刀俎我為魚rou,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不服軟都不行,只能是乖乖的。 意見聽到了,庾慶心情還不錯,從腰包里摸出金屬罐子擰開了蓋子,表示可以出來兜風了。 一只蟲子立刻嗡聲飛出,那飛掠速度很快,東南西北天上地下的一陣唰唰亂飛。 火蟋蟀的速度本來就很快,當初若不是有障眼法阻礙了它的視線,憑庾慶的出手速度根本不可能抓住它,那么多玄級修士都抓不住,他一個武級修士不取巧又怎么可能抓住。 又得了自由,“大頭”有種亂飛撒歡的感覺。 勒住它脖子的絲線已經沒有了。 倒不是庾慶跟它相處久了有了感情不想虐待什么的。 問題是他不能為了一個賣不出價的蟲子,把那能賣出高價的虹絲給耽誤了。 虹絲的價值是一絲便值一千兩銀子,花這么多錢就為長久綁住一個不值錢的蟲子,不劃算。 前些日子碰上了合適出手的機會,他果斷把一根弓弦的十絲全給賣了,包括拴在“大頭”脖子上的,總共又得手了一萬兩銀子。 又賺這么多銀子,心情美滋滋的庾慶已經看不上了“大頭”,也懶得再綁了,關鍵一般繩子根本不可能綁住它,只能隨便了,防不住的話,愛跑就跑吧。 結果得了自由的“大頭”立馬逃跑。 敢情以前的乖寶寶都是裝的,jian詐的很,跑的毫不猶豫,跑的庾慶措手不及,這他娘的是一點舊情都不念??! 這擺明了是時刻準備著逃跑的,一直在等機會呢,有夠隱忍。 速度太快,庾慶一時間想抓都沒能抓住,窗戶上直接穿出一個洞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不過跑了也不可惜。 他已經有了心理準備的。 那狗東西吃骨頭已經不太能滿足了,嘗過了靈米的滋味后,三天兩頭還想吃點靈米換換口味的,這就是有點過分了。 第138章 歸來 本就賣不出去,也賣不出價錢,如今還要吃昂貴的靈米,怕是越發難以找到合適的買家了。 再養下去太費錢了。 所以,跑了就跑了吧。 然而,就在他要放下牽掛時,那狗東西自己又跑回來了,又老老實實回到了他身邊,居然還自己爬回了窩里,也就是那個金屬罐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