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70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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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連天海他們聽了,都覺得荊小強應該會從中森那轉手拿來給花旗的影業巨頭拍。 中森只是在籌拍,還沒正式開始,損失又不大。 這邊可是直接就有上百萬美元的收益。 荊小強卻穩穩的拒絕:“這部電影對我的合伙人很重要,所以感謝各位的好意,還是那句話,只要認同我的才華,我有陸續不斷的劇本創作跟影業公司合作,未來還有更多更好的作品,請先把我們手里正在進行的合作圓滿完成?!?/br> 這就像頂級球星,并不著急簽一攬子多少年的合約,我有足夠的自信每年一簽,每年我都能拿出閃耀的數據跟業績。 這樣才能水漲船高的一直掌握財務主動。 反正以荊小強這種情況又不存在大傷葬送職業生涯的危險。 嗦尼影業的日籍總助還好點,知道這部劇在焦盆是中森在拍,立刻回去稟報消息,嗦尼影業馬上找中森事務所要求入股參與,這才是十拿九穩的。 更重要的是羅伯特居然在跟迪尼士影業的人打交道! 弗蘭克就覺得有點煩,看了歌舞劇現場才覺得,這個ip也明顯可以進迪尼士樂園,冰雪公主站在門口展臂放雪花,多討孩子喜歡呀。 現在居然還有部分版權在外面…… 細思極恐! 回去連夜一翻今天上午才敲定的合同,《加勒比海盜》都還好,所有版權都買過來了,可《獅王爭霸》跟《冰雪女王》只是動畫電影劇本版權,雖然也包括人物形象等版權,都授權給了迪尼士使用。 但整體的ip版權還是在荊小強自己手里! 只是授權給你使用,哪怕是終生授權可以讓迪尼士樂園什么的用,但如果迪尼士還要衍生再擴展,譬如拍做成迪尼士樂園之外的東西,那就又要去找荊小強談授權! 冰雪女王也就罷了,獅子王的版權以后在別人手里?! 一貫擅長在合同上摳字眼的迪尼士版權部怎么會犯這種錯誤? 可細查一番又沒什么意外,本來就是買了《獅王爭霸》的動畫電影版權,然后拿回來怎么改就是自己的事,甚至可能只是為了買下這個ip,方便《獅子王》推出的時候不至于被人說是盜版! 所以版權部有點鉆牛角尖,反復審核權限,巴不得這版權越省越好,只要花錢買了就是我們的,以后推出不至于被人說抄襲就行了。 嗯,從他們的角度,可能內心也覺得是自家在抄襲吧。 畢竟人家近兩年前就開始排這出戲,那會兒迪尼士內部還沒立項呢! 怎么辦? 最后有個大聰明律師想了個辦法,要不我們再給點錢,要求這部歌舞劇改名叫獅子王,lion king,多么簡潔上口。 這樣就變成了我們為主,歌舞劇只是跟著我們衍生的感覺,跟lion king有關的所有版權注冊都在我們名下,比那個復雜的中式名稱好多了。 這樣甚至我們原本的動畫電影制作都不用大改,那種東方元素完全可以不用了,就是同個劇本下的不同故事,怎么樣? 弗蘭克大喜! 安排盡快聯絡荊小強,敲定這種可能性。 不過打電話過去已經找不到人了。 因為杉本已經馬上聯系荊小強,而且是直接派車過來接上一起到夜總會見面。 說好到了花旗,大家還要一起浪,你看看你現在在搞什么,對他腳踏兩條船感到很背叛! 須藤先生也在旁邊啊,這時根本不敢吭聲! 隨時都在腳踏幾條船的荊小強簡直熟極而流:“這就是當初為什么我不加入嗦尼的原因,像我這樣優秀的人,多才多藝的各種發展,捆綁在嗦尼產業上對我半點好處都沒有,而且這是電影,我已經有四部正在開工的電影,是你們只給了兩部發行的嘗試,我幾千萬投資不可能放在那里空窗等待吧,說得直白點,我已經拼命在向你們兜售電影方面的才華,你只要了音樂,半推半就的要了電影,我不可能因此就不展示我的電影才華吧?” 而且還能反問:“我這是上周就跟他們開始談的項目,今天還公開記者招待會簽署合約,你們一點都不知道?我還以為你們默許了呢?!?/br> 對這樣渣得理直氣壯的才子,杉本無語。 這就是他們的弊端,荊小強說得沒錯,焦盆人把電影公司全面交給花旗人打理,根本就不插手不關注。 迫于社會壓力,根本就不敢問。 然后白人高層,金領打工皇帝們對一個亞裔和迪尼士簽約賣劇本這種事情根本不在意。 所以明明花了幾十億美元收購個電影公司,卻連基本的管理都做不到。 真是買了個寂寞。 而且荊小強不是自家員工,藝術家可不就是渣男嗎,怎么會忠誠于自己呢。 自己的手都沒法忠誠于自己,左擁右抱的杉本只能打感情牌:“我們這么支持你……昭田先生對你今天的歌舞劇,還有對超大屏幕的運用感到非常開心,你就不能體諒下我們在花旗市場的苦心,一步步來嗎?” 渣男怎么會講感情呢:“從一而終是平庸人的選擇,這么說吧,我以為您打電話來是跟我談論關于超大屏幕的運用,我以為您從我今天的運用當中看到了廣闊的產業前景,如果前幾天的搖滾演唱會就有這個,您知道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力嗎,所以在我接下來的搖滾、歌舞劇北美、歐洲巡演當中,您不覺得這是對超大屏幕的最好推廣嗎,我是那個知道怎么挖掘j……j什么來著?” 嗦尼的專務董事都被他pua了,頓時有種哎喲,對呀,我糾結在這點感情上面做什么,這個超大屏幕的項目一直都很艱難。 現在難得看到個突破口。 立刻承諾接下來的巡演會安排工程師全力支持! 明天上午到便攜影音娛樂研發中心開會,他和昭田先生都要返回焦盆了,走前再聚聚。 荊小強還想再順勢談談這個超大屏幕的細節,結果人家來這種場所根本就沒打算談公務。 可能平時壓抑得太多,小鬼子在放浪形骸的時候特別放得開。 荊小強卻穩坐釣魚臺,跟已經認出他來的漂亮金發妹子談天說地,最后負責結賬就是。 剛剛又拿了三百多萬美元,況且原本打算自己買下來的超大屏幕系統,現在成了嗦尼掏錢給他去到處做巡回展示。 借著點酒精,依偎著美女,荊小強腦海里轉悠的卻是這個大坑……就送給嗦尼了吧。 后世的人都知道,不知道哪天液晶大屏就徹底占領了市場,這種粗笨的點陣式發光組合大屏會被打得落花流水,而且荊小強仿佛還記得最后液晶屏的霸主在中國。 按照焦盆人精益求精的牛角尖精神,一旦他們在這個上面嘗到甜頭,會認定這是正確的道路,會投入更多走得更深的。 反正自己要的就是先于市場有這樣的工具,管他們去死,哈哈哈! 拿定主意的他干脆靠在妹子懷里打了個盹。 也不知道兩位小日子是在相互比試耐力還是咋的,反正去了單人脫衣舞包間就好久沒回來。 讓荊小強無奈的一直磨蹭到快天亮才回酒店。 迎接他的可不止杜若蘭和潘云燕的白眼,還有無數記者的鏡頭! 直到這個時候,已經在好萊塢影城做監制呆了十多天,七八萬人一場的搖滾演唱會搞了四場,點滴累計起來的聲望。 終于在天使之城,靠著這部叫好又叫座的歌舞劇,徹底爆發開來。 不光洛城的記者,花旗各地的報刊雜志媒體,都為著昨晚的歌舞劇,為著已經上榜的公告牌新歌,齊聚洛城,采訪這位半年前颶風般橫掃薪鄉的東方神奇小子。 第683章、怎么有點怪怪的 爆紅也是有個過程的。 在非互聯網的時代,不可能誰是瞬間爆紅。 哪怕互聯網傳播,那些爆紅的背后都有巨大的推手在助力才能人盡皆知。 荊小強大半年前在百老匯和大都會歌劇院的躥紅,還是屬于藝術圈的名聲大振。 真正讓他在花旗傳開名號的,還是北美公告牌上的那四首搖滾金曲。 黑胖子沒說他們具體賣了多少專輯,肯定是肥得流油,現在全力支持羅伯特的演唱會,絕對不是因為內疚,而是有利可圖。 如果這次的巡演荊小強選擇從薪鄉開始,多半一開始就爆了。 畢竟整個薪鄉那邊的媒體已經很熱絡熟悉,也會覺得有利可圖圍上來。 但遠隔幾千公里的西海岸嘛,先來幾場搖滾音樂會,哪怕幾萬人的坐席場場爆滿,還差點意思。 因為這畢竟是好萊塢的大本營,演唱會的明星更是如過江之鯽,在天使之城沒停歇過。 好萊塢最有號召力的影視明星們,還不太賣這么個東方搖滾明星的賬。 簡而言之就是底蘊還不夠,逼格還差點。 說到根子還是族裔輕視,倒也算不上什么歧視,就跟我們看見來個阿三唱京劇,心里是不以為然的。 直到這場《冰雪女王》在好萊塢碗成功演出,特別是那種聲光一體的魔法高科技場面,具有歌舞界的顛覆革新! 歌舞劇、戲劇的逼格還是要高點,天然會讓影視界覺得更有藝術地位。 這點比搖滾更有吸引力。 起碼這一夜過去,還伴隨迪尼士和羅伯特簽下《冰雪女王》動畫電影的版權合約新聞發酵。 舞臺上足夠閃亮有噱頭,看歌舞劇的觀眾、社會文化屬性也比搖滾音樂會高點,舞臺下已經得到了影業巨頭的認可。 再伴隨一系列如同杰斐遜這樣的專欄作家劇評人吹捧。 瞬間成潮流! 首先是資本追逐。 洛杉磯著名的歌劇院紛紛上門來邀請演出,接著后面巡演城市的劇院、演出公司也找過來要求合作。 昨晚連哥倫比亞影業和迪尼士影業都看出來這部劇有前途。 更有明眼人發現了這個巨大的商業井噴點。 連大都會劇院這等最頂級的劇場,都只有四千多坐席,普通劇院一般都是一千出頭。 這里面固然有脫麥演唱的聲波擴散上限,更有場地再大,距離過遠就看不清的現實問題。 演唱會可以搞幾萬人規模,因為觀眾主要是聽個音,感受氣氛,有擴音設備就行了。 演戲是不行的,你好歹要看看舞姿,更好是能看到面部五官表情。 遠遠的只能看見螞蟻移動,還叫什么歌舞、戲劇表演? 所以好萊塢碗一萬八的坐席其實在業內是被嘲笑的,也就內場那些嘉賓席可以看得真切些,外圍坐席根本就是來湊熱鬧。 結果荊小強居然別出心裁的把超大屏幕用成影像擴大設備。 這就是歌舞界的巨大技術變革啊。 想想本來成本十萬美元的一臺戲,給一千人看,每人起步就得一百美元,和十美元的電影票,二十美元、五十美元的演唱會比,走向消亡是必然的。 現在給兩萬人看,還是那些人,還是那些布景道具,二十倍的利潤! 整個花旗的戲劇界都有種醍醐灌頂的法克謝特,怎么之前我們沒想到這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