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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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這個出發點不錯,不知道秦牧會怎么應對?!?/br> “我記得柳州這幾個律師,其中就有一個是專門研究法益理論的,研究的相當深刻,秦牧怕是要招架不住?!?/br> “嘖嘖嘖,上次讓他得到了677的高分,這次估計要被打回原形了?!?/br> “打回原形倒是不至于,但想要晉級第三輪……估計就懸了?!?/br> “……” 眾人低頭私語。 都認為秦牧不太可能贏下這把對局。 畢竟柳州的這幾個律師…… 水平絲毫不遜色于他們,更是刑事辯護領域中的翹楚。 秦牧想要像上一輪那樣輕松獲勝,基本不可能。 然而…… 他們剛討論完,就看到被告人旁邊的律師席上。 秦牧主動邁步上前,幽幽開口:“對方公訴人說的的確不錯,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但這句話的后面還有一句話?!?/br> 略微停頓后。 他掃視了一眼全場,又接著說道:“那就是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 話音剛落。 滿座再次一驚。 張瑋咽了咽口水,瞬間反應了過來。 仿佛明白了什么。 旁聽席的眾律師們…… 更是瞬間啞火,全都愣在當場。 反應最大的…… 莫過于公訴席上的五名律師了。 尤其是那名提出了法益突破口的律師,臉色直接沉了下來。 ……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隨著秦牧這句話的出現,時刻關注著模擬庭審的網友們再次沸騰了。 “論壇里有沒有大佬?能不能來給我解釋一下,up剛才說的這句話啥意思?” “對面律師真的有幾把刷子,我還以為塵埃落定了?!?/br> “說幾不說把,文明你我他?!?/br> “我剛剛找度娘查了一下,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解釋太雜了,誰能給我翻譯翻譯?” “……” 網友們都很激動,帶著極強的求知欲瘋狂發帖。 對方律師已經解釋了什么叫做法律作為入罪的依據。 但…… 秦牧提出的這句話,卻讓不少人有些費解。 這里面的每個詞他們都明白。 可連起來就顯得有些晦澀難懂了。 好在沒過多久。 論壇里就冒出了一個自稱刑法學教授的人。 開了個帖子,專門講解秦牧所說的這句話。 “要理解up這句話,就必須要先明白法律的本質,法律并非是非黑即白,而是一種平衡和折中的學問?!?/br> 在帖子里。 這個網友先是將前半句話解釋了一遍。 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講的是用是否侵犯了法益來決定是否有罪。 舉個例子。 張三持刀要殺李四,結果卻被李四反殺。 用法益的理論分析,那就是張三試圖侵犯李四的生命權。 結果卻是李四技高一籌,將張三的生命權給剝奪了。 對方試圖危害李四的生命權,李四侵害了張三的生命權。 生命權對生命權。 兩者是對等的。 因此。 從法益上來說,李四的行為是正當的,完全符合正當防衛。 再舉個例子。 張三尾隨某女子,試圖行不軌之事,該女子不斷掙扎反抗。 路過河邊的時候。 趁機將張三踹入河中,張三溺亡。 在這個案子里。 張三試圖侵犯女子的身體自由權,該女子的反擊侵犯了張三的生命權。 身體自由權對生命權。 明顯是生命權高于身體自由權。 兩者權利不對等,法益上也不對等。 因此。 該女子的行為便不屬于正當防衛,而屬于防衛過當。 但…… 在該女子的行為卻是日常生活中,普羅大眾應對危機時的常見行為。 并未違反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 大部分人遇到這種情況…… 都會選擇將張三踹入水中,用以自保。 在道德倫理上。 世人都會覺得該女子的行為沒有問題,就應該這么做。 沒有人會去譴責該女子。 所以。 該女子雖然危害了法益,造成了更大的損害,但行為卻不能單純的以防衛過當論處。 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指的就是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 可以酌情減輕,或者認定該女子的行為并不構成犯罪。 再不濟。 也可以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不予起訴,或者情節顯著輕微,以緩刑論處。 這也彰顯了法律的平衡。 如果按照機械的刑法來判定,該女子必然構成了犯罪。 但該判決明顯違背了社會倫理,是有問題的判決。 “好家伙!咱們論壇真的是能人輩出,被大佬這么一說,我一個學渣都聽懂了?!?/br> “嘶??!動不動就舉個例子,你不會是教書的吧?” “原來是這樣?沒想到判決的背后涉及了這么復雜的東西?” “那意思是不是說……道德上支持的行為,就可以不構成犯罪?” “……” 在這個帖子下方。 網友們紛紛膜拜大佬,同時提出了許多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