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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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樓:樓上的是看不起誰呢?up出手,會少于十年嗎?! 五樓:我剛才搜網上搜索了一下,侵害計算機信息罪的判刑貌似也不高啊。 六樓:以我對up的了解,這個案子絕對涉及了其他罪名! 七樓:我賭上全部身家,絕對有某個幸運兒的刑期超過十五年! 八樓:才十五年?我壓二十年! 九樓:可惜我國的法系的最高刑期只有二十五年,要是像國外一樣有個兩百年就好了。 十樓:兩百年?到時候死在監獄里給人養老嗎? 十一樓:那么問題來了,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間死在了監獄里,該怎么處理?繼續關押他的尸體嗎? 十二樓:這要看是怎么死的了。 十三樓:開門,查水表! 十四樓…… 短短時間。 評論數已經超出了三千,并且還在源源不斷的增長中。 而網友們討論的重點…… 也從押注刑期,到罪犯死在監獄該如何處理。 “這個……估計只有up才知道吧?” 看到這個“學術性”的問題,馬明苦笑著搖了搖頭。 他雖然也跟著學了那么久的法律知識。 但這種問題還從來沒遇到過。 …… 晉城。 養老院里。 法律顧問辦公室。 趁著上班時間,秦牧同樣也在逛著論壇。 也注意到了網友們討論的這個新焦點。 “這些網友們關注的方向……未免有點離譜?!?/br> 秦牧嘴角抽了抽。 也有些驚訝。 有人提出了服刑人員死在了監獄里該如何處理,居然直接引起了熱議。 至于這個問題…… 其實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檢察院、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 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 罪犯非正常死亡的,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如果罪犯是自殺的…… 情況又另當別論了,需要追究管教人員和看管人員的責任。 因為…… 罪犯被羈押在監獄里,監獄機構有責任保護罪犯的安全。 不過話又說回來。 只要進了監獄,想要自殺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此外。 如果是因為在監獄勞動改造期間,意外受傷或者死亡…… 其家屬還可以向監獄或者看守所申請相應的賠償。 若是監獄不予賠償,可以將其告上法庭。 至于未曾服完的刑期…… 自然是人死如燈滅,和債務一樣,人死則消,不再追究。 不過…… 刑期和債務有一點不同的是,繼承了死者遺產的人,也視作繼承了相應的債務。 而刑期則無法繼承。 第三百六十六章 這個案子牽扯太廣了 “既然論壇已經恢復了,相信……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等到開庭消息了?!?/br> 看著論壇網友們的聊天。 秦牧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這個案子歷時這么久…… 總算取得了較大的進展。 在這個案子里。 無論是唐歲明,還是廖向銘等人,亦或是其他黑客團隊,基本上都逃脫不了相應的懲罰。 至于刑期多少…… 就看個人的造化了。 …… 兩日后。 晉城。 養老院里。 “將軍!” 秦牧正在陪著張清源下棋,突然接到了沈島的電話。 “對了,你這次舉報的人,已經全數落網了?!?/br> 一接通。 沈島便開門見山的說道:“但有一個問題,這個案子牽扯到的人太多了,估計……短時間內無法開庭了?!?/br> “牽扯的人太多?” 秦牧愣了一下,有些沒聽明白。 這個案子也就是唐歲明、廖向銘這些人所做的。 案情并不復雜。 要查的話…… 基本上一查就查清楚了,不太可能牽扯到其他人。 “唐歲明那邊……供出了不少人?!?/br> 沈島淡淡提了一句,但并未詳細說明。 這些都是警方的內部機密。 他如果不是和秦牧關系還不錯,是根本不會說這些的。 “你作為舉報人,到時候開庭的話,肯定會提前通知你的,你耐心等待消息吧?!?/br> 最后。 簡單交代了幾句,沈島便匆匆掛斷了電話。 似乎還有別的要緊事處理。 “案子?又有案子?” 正在和秦牧對弈的張清源距離最近,聽到了“案子”兩個字。 兩眼頓時放光。 頗為激動。 旁邊的李衛國、宋天成等人同樣如此。 就像是一群餓狼一樣。 片刻間將秦牧圍在了中心,七嘴八舌地追問了起來。 “小秦,你這可不厚道哈,上次有案子就沒跟我們說,這個案子又打算瞞著我們?” “我就說你這段時間偷偷摸摸的肯定不正常,快跟我們說說,又有哪些人要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