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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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穿的衣服,一看就是法律援助律師。 不是私人律所的那些律師。 而這個陳述環節,對整個庭審至關重要。 它事關庭審的焦點歸納,以及后續的質證、辯論環節的進行。 整個案子,都將圍繞這兩個焦點來處理。 但…… 孟磊說出的這兩個焦點,并不足以讓其脫罪。 如果對方的辯護律師是張瑋的話,他相信,張瑋的辯護點絕對是借貸行為是日常生活中經濟往來的一種方式。 這種往來方式,時有發生。 用這個來作為辯護點的話…… 便可以將非法占有以及欺詐行為全盤否定。 “這案子居然還有機會脫罪?” 萬中元聽完秦牧的分析,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剛才。 他只是本能覺得對方律師水平不咋地。 可聽秦牧這么一說,他才發現里面內有乾坤。 “脫不了,對方借錢的行為,不僅涉嫌了詐騙罪,還涉嫌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br> 秦牧看了眼萬中元,搖了搖頭。 隨后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說了一遍。 這個罪名…… 可以用來兜底罪名。 防止對方律師太牛逼,把詐騙罪給辯沒了。 萬中元咽了咽口水。 忍不住側過頭,看了眼秦牧。 打了個寒顫。 不動聲色的將小板凳往旁邊挪了一點。 他知道學法的人恐怖,但也不至于恐怖到這種程度。 那豈不是說…… 遇到了秦牧,再牛逼的律師也無法翻盤? …… 陽城法院。 第一刑事審判庭。 “咚——” 審判長敲響法槌,接著說道:“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br> 話音剛落。 律師席上,準備許久的石良平站了出來。 帶著一腔火氣。 甩出了一疊又一疊厚厚的證據:“這是我方三十四人與被告之間的聊天記錄,上面記載了我方當事人索要欠款而不得的過程?!?/br> “這些是我方部分轉賬、墊付證明,受益人都是對方被告人?!?/br> “這是我方了解到的,被告人的近些年的經濟狀況,房車情況?!?/br> “這是上一起民事訴訟案子的判決書,判決已下,對方卻至今沒有還錢……” 他慷慨陳詞。 將心中憋著的火氣,全部發xiele出來。 他當了這么多年律師,還是第一次遇到孟磊這么囂張的被告。 他不把對方的刑期加到最大,枉為律師! 第一百九十九章 孟磊:我還想再借點錢 十分鐘后。 一系列的證據,上呈合議庭。 同時。 這些證據的備份資料,也經由法庭執行人員,遞交到了孟磊面前。 這個環節是舉證和質證環節。 孟磊作為被告方,有權利對這些證據展開質疑。 “被告方,你們對這些證據,有沒有異議?” 法庭上。 審判長看完了證據,沉聲發問。 他的稱呼,并不是被告人。 而是被告方。 一般來說。 只有公訴的刑事案件,被告方才能稱之為被告人。 民事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被告方都不能稱之為被告人。 被告人是與公訴人對應的稱呼。 屬于已確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 “我……我我記得我沒借過這么多錢啊,這可能是他們污蔑我的……” 孟磊看著這些證據,硬著頭皮。 強行辯解道:“這些轉賬證據都過去那么多年了,我記得借錢有個訴訟有效期,好像是三年,照理說早就失效了……” 自從高中時代第一次借錢不還后。 他嘗到了甜頭,便習慣了這樣占便宜。 同時。 還在網上找了許多老賴借錢成功的案例,認真學習過。 他記得很清楚。 借錢似乎有個什么追訴有效期。 超過了三年,就應該失效了。 這里面有很多賬單…… 應該都是在追溯有效期之外的,不應當有效。 然而…… 審判長皺了皺眉頭,沉聲道:“你說的是借貸糾紛的追溯時效,但此案涉及的是詐騙罪,法定追訴期是十年?!?/br> 這起案子…… 不是尋常的公訴機關提起的刑事犯罪。 其實。 立案中心在接到了馬明發起的起訴后,他們幾個審判員開會進行過討論。 正常來說,這類事件應該由公訴機關主動發起,而非個人發起。 于是。 法院方面將馬明提起的起訴狀,以及事件經過、證據等,移送到了陽城檢察院。 結果…… 陽城檢察院給出了答復,認為該行為屬于借貸糾紛,不宜歸類于詐騙罪,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按照《刑事訴訟法》,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公訴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法院應當直接立案。 這里的應當,是必須的意思。 馬明提交的證據以及罪名,的確可以證明其被侵犯了人身、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