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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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也就不存在。 但民事賠償,卻是在所難免的。 而白雪蘭這個原受害者…… 在法律上,其實更加沒什么責任了。 在前一個案子里,她還是受害者。 雖然參與了追逐的行為,但一直沒追上,且跟在最后面。 而且。 她的金項鏈丟了,追逐黑色t恤男子,完全是人之常情。 沒有任何違法犯罪之處。 “根據你們幾個的筆錄,你明明是被搶劫了,為什么喊抓小偷呢?” 沈島看著白雪蘭,沉聲問出了他的疑惑之處。 白雪蘭咽了咽口水。 苦笑道:“我……我擔心別人聽到搶劫都不敢幫忙,就喊抓小偷……” 在這里,她耍了一點小心思。 但誰能想得到…… 追逐了三公里。 有數百上千個路人看到。 卻只有秦牧和梁成斌兩個人站出來了。 沈島聽后,點了點頭:“現在記錄已經做完了,你和華立可以先回去等消息了?!?/br> 頓了頓。 他又補充了一句:“這些天警方隨時會聯系你,你們兩個需要保持聯系?!?/br> 白雪蘭,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行為。 而交警部門已經初步認定了責任事故,黑色t恤男子橫穿馬路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肇事司機華立承擔次要責任。 具體責任劃分,還需要進一步判定。 而在沒有主要責任的情況下…… 肇事司機華立,也不涉嫌交通肇事罪。 不涉嫌犯罪的,他們就無權進行拘留扣押。 “我們……可以走了?” 白雪蘭和華立聽完,有些不敢置信。 沈島點了點頭,叮囑了一句:“記得保持通話暢通?!?/br> 在兩人離開后。 他轉過身,看向了秦牧和梁成斌。 神情有些復雜。 這個案子里,這兩人的判定才是最復雜的。 按照邏輯,秦牧他們兩個不追的話…… 黑色t恤男子的確不會橫穿馬路,也不會釀成慘劇。 若按照法條的死規定,這就涉嫌了過失致人死亡罪了。 但這在道德上,又說不過去。 見義勇為,本就是值得嘉獎的行為。 而在《民法典》里,也對見義勇為的行為,增添了三條補充條款。 第一、保護他人而使自己受到損害,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得到幫助的受益人可適當補償。 這里面的應當,是必須的意思。 而可,則是自愿選擇賠償,并非強迫。 第二、如果侵權人不存在、逃逸或無力承擔責任,若勇為者要求補償,受益人應當補償。 同樣的,這里的應當為必須要補償。 增添這一條,是為了保障見義勇為者的權益,使得見義勇為者沒有后顧之憂。 第三、因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勇為者不承擔責任。 這一條就明確規定了,不承擔責任。 即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民法典的三條補充條款,其實就是為了嘉獎見義勇為行為。 改善這些年日益敗壞的社會風氣。 幾十年前的社會…… 見到小偷、搶劫犯,經常是當場打死的那種。 而現在,全程追逐三公里,只有秦牧和梁成斌站了出來。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白雪蘭的小心思,也說明了現在見義勇為的人越來越少。 搶劫犯聽起來很惡劣,很兇殘。 但小偷相弱小一些,依舊沒幾個人站出來。 “你們兩個的情況比較復雜,民法和刑法的原則出現了沖突,需要再多待一陣子?!?/br> 沈島看著秦牧兩人,緩緩開口。 秦牧點了點頭,表示理解。 他剛才思索了半天,也明白這個案子的復雜性。 不過他并未太過擔心。 除了刑法之外,民法和道德上,都是站在他們這邊的。 但一旁的梁成斌聽完,神情反而更加緊張。 忐忑的問道:“警官,我……我不會真的要坐牢吧?” 看到白雪蘭和華立都走了。 他現在更加坐立不安了。 沈島耐心的安慰道:“你先別急,現在正在調查階段,確認事件原委,應該很快就能出結果了?!?/br> 按照相關規定。 涉嫌了刑事的拘留,最長不超過三天。 三天后,需要確定確鑿的證據,然后轉為逮捕。 不然的話必須放人。 當然,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期拘押,最高延遲到37天。 “那……那我能給老婆打個電話嗎?” 梁成斌咽了咽口水,又問道。 “當然可以?!?/br> 沈島點了點頭。 目前只是配合調查階段,連拘留都算不上。 得到了許可的梁成斌連忙拿出手機。 手機很破舊,屏幕都已經四分五裂了,布滿了網狀裂紋。 他緊咬著牙。 猶豫過后,還是撥通了那個熟的不能再熟的電話。 當著秦牧和沈島的面。 直接聊了起來。 “老婆,我今天……可能要晚點回來?!?/br> “不是,我在超市里買完rou,就看到有人喊抓小偷……誰能想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