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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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天里。 他擔驚受怕的,過的無比壓抑。 承認之后,他頓時覺得痛快了很多。 在他看來。 自己大不了就是賠點錢,什么驚嚇費之類的。 而門外的沈島看著惱羞成怒的高峰。 卻冷冷說道:“賠錢?這事可不止賠錢這么簡單!” 其實。 在其他兩個業主非常配合的采錄了指紋后,他就把懷疑對象放在了高峰身上。 按照物業的說法,在這個過程中,高峰全程都不配合。 而簡單幾句敲打后…… 見無法隱瞞,高峰果然直接承認了罪行。 只是讓他沒想到的是,這個高峰被揭穿后居然還有臉惱羞成怒! “你少嚇唬我!” “我這兩天也特意了解過高空拋物罪,我什么后果都沒造成,你要是罰款超過2000,我就去告你違規執法!” 高峰冷笑了一聲,一副自己很懂的樣子。 第七十九章 這個罪,最高死刑 在這忐忑的兩天里。 他專門了解過高空拋物。 這項行為雖然在前兩年已經入刑了,但一般是在一年以內,大部分是拘役和管制。 處理最多的,則是單處罰金。 他覺得,像他這種什么后果都沒造成的,罰500都算是頂天了。 “罰款?” 沈島看著眼前“特意了解過”高空拋物罪的高峰,嘴角抽了抽。 他要真了解了…… 就不會連傳票上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看不懂了。 傳票上,秦牧起訴的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面寫的一清二楚。 可高峰卻還僅僅把這個案子當成了普通的高空拋物。 沈島搖了搖頭,沒再和高峰解釋。 直接揮了揮手。 對身后的民警說道:“人先帶回所里吧,再補錄一遍指紋,和啤酒瓶上的指紋比對一下?!?/br> 雖然高峰承認了罪行,全程開啟的執法記錄儀也記錄下了這一幕。 但指紋還是要進行比對的,這是必要的流程。 …… 半日后。 晉城,派出所。 經過了指紋比對,拋物者的身份最終確定是高峰。 而派出所也開始出具刑事報告書,將事情的經過和判定結果上呈法院。 在開庭之前,將一棟樓的被告…… 變更成高峰一人。 隨后。 他來到了看守室,提醒高峰準備找律師。 “找律師?那得多少錢?就一個官司而已,我認輸就是了,你們直接告訴我要賠多少錢就行了?!?/br> 高峰聽后,卻是連連搖頭。 一副自己根本不想找律師的態度。 沈島見狀,嘴角微微抽搐。 忍不住提醒道:“你這次是一個行為,犯了兩個罪,不只是高空拋物罪,還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方起訴你的是后者?!?/br> “而后者……判罰很嚴重,你最好還是請個律師吧?!?/br> 雖然法律并沒有規定開庭必須要有律師,但在庭審的時候有專業律師幫忙勝訴的概率會大很多。 一個專業的律師…… 總比一個不懂法的人在那里胡亂辯解要好得多。 就算敗訴,也能盡量減免刑罰。 “判罰?你別嚇唬我,我什么后果都沒造成,總不至于給我判個幾年吧?” 高峰撇了撇嘴,有些不以為然。 沈島掃了眼他,淡淡說道:“這個罪,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造成嚴重后果的……最高死刑?!?/br> 話音一落。 高峰瞪大了眼,臉色微變。 剛才的不以為然之色,也徹底消失。 這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在傳票上的確看到了。 但沒時間去了解。 在他想來,沒造成嚴重后果,不管什么罪估計最多也就是賠錢而已。 可沈島卻告訴他…… 沒造成后果,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他咽了咽口水,連忙追問道:“那……那我找律師的話,能勝訴嗎?” 沈島滿臉黑線,有些無語:“你還是先想想怎么減刑吧?!?/br> 這個案子…… 已經是鐵案了,證據確鑿。 小區監控錄像、高峰承認的口供、指紋等一系列證據,都足以指證高峰構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個罪構成要件有三個。 第一點,也是最主要的一點,那就是具有社會危害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而當時是飯后散步時間,小區內到處是人。 高峰的行為毫無疑問,觸犯了這一點。 第二點是達到了法定刑事年齡,具有獨立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這一點,高峰早就滿了18歲了。 第三點則主觀上存在故意。 毫無疑問,一個啤酒瓶越過了綠化帶,砸到了小區過道上,必然是故意扔出來的。 絕不可能是意外墜落。 有這些條件在,高峰這個罪根本跑不了! 可高峰居然還想著勝訴…… 其實現在他該糾結的,應該是判三年還是十年的問題。 …… 當天晚上。 看守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