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第14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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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軼理解方家的苦衷,也只能先這樣了。 上訴期最后一天,方軼打電話給法官,法官告訴方軼,檢察院沒有抗訴,被告人也沒有提起上訴,法院已經準備逐級上報最高院了。 說實話,方軼真心覺得縣法院對周光的判決有些過重,但是當事人不想上訴,他也沒辦法。 五月的天氣已經熱了,曹曉慧越來越忙,根本沒時間管兒子方安志,方軼沒事時喜歡帶著小志回村里,村里的空氣好,氣溫也低一些,住著舒服。 這一日,方軼來到區法院第十審判庭,今天是楊旭強jian案開庭的日子。楊旭的父親楊寶山沒有來旁聽,不是他不關心兒子,而是因為這是強jian案,涉及個人隱私,法院不公開審理。坐在方軼對面的是兩位年輕的女檢察員。 “……我們認為,被告人楊旭將被害人許敏帶到酒店,意欲違背被害人的意志與其發生x關系,但被害人捂住下體反抗,致使被告人楊旭未能如愿。被告人楊旭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構成強jian罪。 鑒于被告人強jian未遂,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我們建議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完畢!”女檢察員道。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jian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r> 《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保?/br> 之前方軼曾去檢察院與檢察員溝通過案情,雖然檢察員認可方軼的大部分意見,但是雙方就楊旭的行為到底是未遂還是中止,看法不一致。檢察員堅持楊旭的行為是未遂,所以起訴書是按照未遂建議的刑期。 “被告人楊旭,剛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罪名和犯罪事實有無異議?”審判長道。 “聽清楚了,有異議。我不是強jian未遂,是我自愿放棄的,我的行為應該屬于犯罪中止?!睏钚褶q解道。 之前方軼在會見時,給他解答了強jian未遂和強jian中止的區別,同時也說了辯護方案,楊旭是個聰明人,不需要方軼特別說什么,自然知道該怎么做。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睂徟虚L道。 “被告人楊旭,被害人許敏是否是你帶去酒店的?”女檢察員問道。 “是?!睏钚竦?。 “你們兩人當時是什么狀態?”女檢察員接著問道。 “我們在酒吧喝了不少酒,但是意識還算清晰?!睏钚竦?。 “進入酒店房間后,你們做了什么?”女檢察員問道。 “我想跟她親熱,但是她拒接了,后來我強行把她推倒,撲了上去……(此處省略百字)”楊旭將當時的情況講述了一遍,與之前他對方軼講的沒有差別。 “你再回憶下,是不是她先護住了身體下部,你無法施強,所以才放棄的?”女檢察員問道。 “反對!審判長,公訴人的問題存在誘導性,被告人有權拒絕回答?!狈捷W不待楊旭開口,立刻道。 “公訴人注意你的提問方式。被告人有權拒絕回答這個問題?!睂徟虚L皺了下眉頭道。 “好的,我的問題問完了?!迸畽z察員一臉的不服氣,瞟了方軼一眼。 “被告人的辯護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發問?”審判長道。 “需要發問?!狈捷W道。 第332章 能嗎? “被告人楊旭,你們去的是什么等級的酒店?”方軼問道。 “五星級酒店。里面裝修的很好?!睏钚竦?。 “隔音效果怎樣?”方軼問道。 “隔音非常好,之前我去過多次,即便房間內電視聲音放的很大,也不會影響到隔壁?!睏钚竦?。 “剛才你說你們都喝了酒,喝到什么程度?”方軼問道。 “喝了不少,具體有多少杯我也記不得了。我當時頭有點暈,但是頭腦依然清晰,她也差不多。去酒店房間時,她是自己走進去的,雖然走路有些不穩,但是意識清醒?!睏钚窕貞浀?。 楊旭所說與當時的情況出入不大,這一點從公訴人提供的酒吧和酒店樓道的監控錄像就可以看出來。 方軼之所以這么問,就是想告訴法官被告人和被害人當時都喝了酒,而且酒后頭腦清醒,被害人是自愿去的酒店房間,進房間干什么,兩人心知肚明。至于之后房間里發生了什么,可以自行腦補,可以存疑!反正雙方各說各的理,都沒有證據。 “審判長,我問完了?!狈捷W道。 “現在進行舉證質證,除現有證據外,雙方是否有新證據需要提交?”審判長道。 “沒有新證據需要提交!”雙方均道。 “下面由公訴人舉證?!睂徟虚L道。 “第一份證據,酒吧和酒店的監控錄像記錄,證明被害人是被告人帶去酒店的?!迸畽z察員道 “被告人楊旭,你對該證據有什么異議?”審判長問道。 “沒有異議,當天確實是我帶她(被害人)去的酒店。她是自愿跟我去的,我沒有強迫她?!睏钚竦?。 “被告人的辯護人對該證據有什么意見?”審判長問道。 “沒有異議,該證據可以證明,當時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清醒的,被害人是自愿跟著被告人出的酒吧,也是自愿跟著被告人進入的酒店房間。從監控錄像可以看出,兩人偶有親密舉動,酷似情侶?!狈捷W道。 “公訴人繼續舉證?!睂徟虚L道。 “第二份證據,被告人供述,證明被告人帶被害人進酒店的目的就是為了與被害人發生x關系。進入酒店房間后,被告人在被害人強烈反抗的情況下,違背其意愿,采用了暴力手段試圖與其發生x關系?!迸畽z察員道。 “被告人楊旭,你對該證據有什么異議?”審判長問道。 “有異議,當時我以為她不是真的拒絕,是在逗我,所以……”楊旭道。 “被告人的辯護人對該證據有什么意見?”審判長問道。 “有異議,之前被告人請被害人在酒吧喝酒,隨后被害人又自愿跟隨被告人到酒店房間,在整個過程中,兩人之間有親密的舉動。 隨后被害人拒絕與被告人發生關系,被害人的拒絕行為到底是半推半就,欲擒故縱,還是真的拒絕發生關系,辯護人認為存疑?!?/br> 方軼的目的很明確,只要是沒有證據,那么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被害人的行為存疑,至少讓法官覺得她的行為存在不確定性,容易讓人誤解,絕不能被檢察員牽著鼻子走。 “請公訴人出示第三份證據?!睂徟虚L道。 “第三份證據,被害人的陳述,證明被害人在明確拒絕與被告人發生x關系后,被告人采用了暴力手段將被害人控制,然后退去衣褲。最后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被告人未能得逞?!迸畽z察員道。 “被告人楊旭,你對這份證據有異議嗎?”審判長問道。 “有異議,我當時根本沒脫褲子,她也穿著運動短褲,我只是解開了褲繩,根本沒有像她說的那樣觸碰她?!边@次楊旭的反應比較大,不像作假。他感覺自己比竇娥還冤。 “被告人的辯護人對這份證據有什么異議嗎?”審判長問道。 “有異議。該被害人陳述與之前被告人的供述存在矛盾。根據被告人的供述,其僅僅是將被害人推到在床上,并未脫褲子,也沒有后面的動作,后來被告人覺得沒意思,自己主動中止了犯罪。 而在被害人的陳述中,則聲稱被告人脫去了褲子,她的運動短褲也被退去。最后是因為被害人的堅持和反抗,才導致的被告人未能得逞。 從公訴人提供的證據看,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被告人和被害人誰說的是真話,誰說的是謊話。當然從同情弱者的角度講,很多人會偏向于相信被害人的話。 但是,我要提醒審判長、審判員注意,被告人身高一米七八,經常健身,身體非常健碩,而被害人身高僅一米六,身材纖瘦,是個藝術系大二的學生。 在一個密閉性非常強,隔音效果非常好的酒店房間內,如果健碩的被告人想要強jian被害人,即便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她能擋得住嗎?從常理推斷,答案是很明確的,她擋不住,更何況她還喝了酒,已經腳步不穩。 在這種情況下,身材健碩的被告人楊旭有條件繼續強迫被害人,進而發生x關系,但楊旭并未繼續,能為而不為,原因何在? 根據被告人供述,其是在得知被害人不愿與其發生x關系的情況下,感覺沒意思,其主觀心態發生變化,主動放棄了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系的想法和行為。 該種放棄是被告人楊旭主動停止,并非如起訴書所述被害人用手捂住下體,強烈反抗,致使楊旭未能得逞。 以上是辯護人根據案件情況和現有證據,對案發現場的情況進行的分析。根據上述分析,并結合生活經驗判斷,被告人的供述比被害人的陳述更合理,也更可信。完畢!”方軼道。 方軼的一番說辭,兩位檢察員聽的清清楚楚,他們也覺得有一定的道理,從常理上判斷是這樣的。但是他們仍然認為事情總會有例外,被害人有可能真的是靠一己之力扛住了被告人的攻擊(萬一練過九陰真經呢,呵呵),可是他們真的沒有證據。 一個身材苗條,胳膊腿纖細,手無縛雞之力的藝術系女學生,硬杠壯碩肌rou男,能嗎?答案就擺在哪!但在檢察員看來,被告人構成強jian罪是板上釘釘的事,女人是最痛恨這種事的,所以這種事要嚴辦。 第333章 方律師,我爸的案子出問題了! “請公訴人出示第四份證據?!睂徟虚L道。 “第四份證據,案發現場的勘驗報告,證明被告人與被害人確實沒有發生x關系。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強jian未遂?!迸畽z察員道。 “被告人楊旭,你對第四份證據有什么異議嗎?”審判長翻著眼皮,問道。 “沒有異議?!睏钚竦?。 “被告人的辯護人對該證據有什么意見嗎?”審判長問道。 “辯護人對該份證據認可。案發現場的勘驗報告顯示,在案發現場并未發現被告人楊旭的ym、分泌物等足可以證明楊旭曾脫掉褲子的證據,從而證實起訴書認定楊旭脫去褲子想強行與被害人發生x關系的事實是錯誤的,被害人的陳述內容也不可信,被告人楊旭對被害人的x權利危害較小?!狈捷W道。 “請公訴人繼續舉證?!睂徟虚L一邊聽,手里的筆一邊飛快的寫著什么。 …… “……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楊旭涉嫌強jian罪一案,本合議庭經過開庭審理,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聽取了公訴人的指控,被告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辯解、陳述以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法庭審理結束。 現在休庭十分鐘,合議庭評議后,進行宣判。把被告人帶出法庭?!睂徟虚L說完,法槌落下,合議庭人員退出了法庭。 十分鐘后,合議庭法官再次走進法庭。 “……本案經合議庭評議已經形成判決意見。針對控辯雙方的意見,結合本案爭議的焦點,根據本案的事實和證據,本院判決如下:被告人楊旭構成強jian罪,鑒于其主動中止犯罪行為,判處被告人楊旭有期徒刑六個月?!睂徟虚L道。 宣判后,方軼見楊旭的反應沒有那么強烈,感覺他似乎已經接受了這份判決,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楊旭已經在看守所蹲了三個多月了,折抵后,再有二個多月便可出獄了。 走出法院后,方軼坐在車里掏出手機給楊總撥了過去,將判決結果告訴了他。 “方律師,太感謝了。六個月!再有兩個多月我兒子就能出來了。謝謝!萬分感謝!” 楊總雖然疼愛兒子,但也是明事理的人,兒子構成強jian罪,想要一天牢不坐就出來,那不可能,法院判決楊旭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在他可接受的期限內,所以他沒有什么可抱怨的。 “好的,過幾天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出來,我給你打電話。不過這是一審判決,還要看檢察院會不會抗訴,如果不抗訴,過了上訴期判決生效,二個多月后楊旭就能出來了?!苯忉屚?,方軼長出一口氣,這案子總算是結了。 就在方軼準備回律所,繼續在業務群里搶案子時,周俊山給他打來了電話。 “方律師,我爸的案子出問題了!”電話接通后,周俊山語氣急促道。 “??!出啥事了?”方軼心里咯噔一下。 “法官說我爸的案子上報到省高院后,未被批準,被打回來了?!敝芸∩浇辜钡?。 “哦?您別急,我給法官打電話問下哈?!狈捷W道。 “方律師,您明天在所里嗎?我和周主任過去找您?!敝芸∩絾柕?。 “我在,明天沒安排,你們過來吧?!狈捷W道。 次日上午十點半的時候,周俊山和周主任再次走進了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會議室。 “方律師,我爸的案子被省高院發回到中院重審了。會不會對我爸不利??!”周俊山看向對面的方軼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