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讀者,追文爆紅 第26節
看了下自己收藏夾,全是在榜單上收藏的簽約作品,無論哪個作者都不能勾搭,又因屏幕大小有限,她便干脆起身去開了電腦,希望在放了更多作品的網頁端找到自己的“命中注定”。 綠江到底是商業網站,主要服務于簽約作者,入目大多是簽約作品,但也給了未簽約作者一定的曝光機會,比如新晉榜和最新更新。程云珂便主要在這兩個榜單上尋找希望。 程云珂平時不挑,只要文的設定喜歡或者節奏夠爽,就愿意一路追文。 但換位到版權方視角,再看這些作品,就必須將不足的12345都列出來,反復對比,確定文的優點是否大到他們愿意忽略不足去花少說幾萬地購買版權……這要求可就高了。 這篇設定很有意思,但是劇情架構太單薄,頭重腳輕,不行。 這篇文筆不錯,只是劇情太過俗套,簽約高數據文中有不少同類型,去爭取資源的話毫無競爭優勢,pass。 這篇劇情和設定都很不錯,可惜節奏過于慢,都五章了女主還沒進行到主線劇情。感覺到作者努力想讓劇情變得真實些了,但反而沒有了詳略重點,買回去后不僅得辛苦編劇整本大修地找節奏,想前期做宣傳都很難推給因為榜單上選擇眾多而逐漸耐心降低的讀者們,雞肋。 ………… 窗外的天從微陰的亮逐漸變為昏沉的黃,而后星月悄悄登頂,夜幕懸臨。 不知不覺,程云珂就一直找到了晚上,是真的腰酸背累,動一動脖子都能聽到骨頭嘎吱。 起身,稍微抬腿扭腰地運動了會兒,她忍不住嘆氣:“想找顆蒙塵珍珠怎么就這么難?!?/br> 但其實她心里也有所準備。 這就好像在那些所謂的“古董街”淘寶。綠江編輯又不是吃素的,發現有潛力的文或者作者肯定一早就給他們發了站內短信邀請簽約,哪里輪得到她撿漏? 可好像大多數人都是這樣的。知道歸知道,在沒有徹底被斷絕希望之前總是很難死心。 程云珂亦然。 松完渾身的筋骨,又點了杯溫熱醇香的芋泥奶茶和一份巧克力千層切塊蛋糕,用甜品短暫安慰了下自己后,她又重新投入到尋找有緣人的大業之中。 可惜一直到她再次疲憊不已地伸了個懶腰時,仍一無所獲。 看了下電腦屏幕右下角的時間,見已經23點零幾分,到了“夜不語”更新的時間,她也懶得回臥室拿手機,便直接用電腦看了起來。 六千多字的更新,不知道“夜不語”寫了多久,反正她是沒一會兒就看完并意猶未盡地留了個“按爪撒花催更”的三連評論。 手機追文比電腦方便,自從買了手機,她已經很多年沒用電腦追過文。久違地用網頁看文,除了再次肯定手機的方便,也確實有幾分對小時候在福利院背著院長mama追文的懷念。 16歲開始,她就可以利用寒暑假打工賺錢了,平時在學校也會幫班里有錢小孩跑個腿賺小費,足夠她每個月的看文花銷。 16歲以前可就沒這么舒服了。 福利院本來就需要好心人贊助,院長mama和老師們每個月從自己的薪水里摳出來點,才給他們一人1塊的零花錢。福利院大家都被院長mama教得很好,沒有人爭搶別人的零花,但也遠遠不夠看文開支。 于是,尚且年幼的程云珂不得不采取簽到得幣、幫網站審核得幣、抽獎活動等各種方法額外賺幣再去買v章催更作者?,F在回想起來,她當時為看小說拼命努力的模樣真的是既辛酸又好笑。 腦中雜七雜八地亂想,她順手點進“夜不語”的作者專欄,突然發現網頁右上角竟還有個“我還是讀者喲”的標識,意外地點進去,入目是“夜不語”用這個賬號收藏、訂閱情況、留言的文,一列列非常清晰。 有的分類只收藏的幾本文,一目了然,有的分類則收藏了幾十甚至幾百本,是無法點開詳看的。 程云珂是追“夜不語”的讀者,對她作為讀者時喜歡追什么類型的文不感興趣,正準備關掉頁面,無意中一瞥,發現竟還有個叫“真愛”的分類,且里面只有一本文。 《欲買桂花同載酒》 這可就引起她的好奇心了。 真愛? 那豈不是喜歡到會忍不住二、三、四、五刷,其他文都比不上?得多好看??? 意念一動,她就點進了這本文。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好家伙,居然是本15年就開始連載的老一代月更文?。?! 全文到現在才32萬字,最后一章更新在上個月初,標題是“結局(上)”,這個月更新應該快了,不知道標題是“結局(中)”還是“結局(下)”。如果是“中”,包括“夜不語”在內的這本文讀者就又得再等一個月。 慘,真慘。 程云珂沒忍住幸災樂禍地笑了下。 如果讀者圈也有食物鏈,那完結黨肯定在金字塔頂層,是最幸福的,很少翻車,其次是追的文日更的讀者,按照作者字數從多到少排序,其次追隔日更文,再之后是追周更、月更、年更和緣更(疑坑)文的讀者。 也就是說,“夜不語”追這本真愛文真的是慘到只有追年更和緣更(疑坑)文的讀者可以比了。 這就是越來越多讀者更傾向于追v文的原因。 雖然仍有掉坑概率,但斷更、坑文都是會被網站懲罰的,增加了作者搞事的成本,翻車概率自然大幅度降低。 不過“夜不語”自己就是作者,寫了三、四年,加起來幾百萬字,經驗頗豐,讀者經驗更是絕對比作者經驗多得多,還能這么喜歡的文,真有這么好看? 仿佛有人拿著羽毛在她心上掃來掃去,癢得不行。 看了眼時間,確實不早了,她洗了個戰斗澡,便抱著手機鉆被窩里看文。 程云珂的口味是典型的網文讀者。 喜歡蘇爽甜,看重文名文案吸引自己的程度,所以對這本文名是看不懂在寫什么的《欲買桂花同載酒》,文案亦直接就是詩句“欲買桂花同載酒,終不似,少年游”的小說并不是很感興趣。 原本她想著看到12點就睡,還覺得說不定因為對這本文不怎么感興趣,自己會看著看著就睡著了,沒成想一直到凌晨2點還目光炯炯。 漆黑一片的臥室里,幽幽白光照在她的臉上。 兩道尚未干透的淚痕折出隱隱白芒,眼眶通紅,小鼻子一直吸啊吸,顯然是哭了。 程云珂現在終于明白為什么“夜不語”會把這本文列為“真愛”,還一追就是好幾年。 是真的好看,也是真的虐?。?! 《欲買桂花同載酒》是本古言小說,女主叫錢木蘭,是將軍府大小姐,父母恩愛,兄長疼寵,從小就沒受過委屈,還習得一身精湛的槍法、刀法和馬術。 早從10歲開始,她便按著自己在家年齡行三,化名“錢三”地跟著哥哥弟弟一起出去玩,是個貨真價實的“假小子”。 二哥去書院讀書,她非要裝作小廝一起去。 夫子政.治觀念重文輕武,她哥哥和旁人爭吵起來后,分明哥哥沒做錯還故意罰了哥哥。她直接跳出來,指責夫子“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爹那么一個泥腿子都不會在哥哥和我打架后不分青紅皂白罵哥哥,您分明是讀書人,怎么卻忘了孔人之德?” 夫子被她說得面紅耳赤,好不難堪,卻是再沒無緣無故批評過哥哥。當然,回家后被爹爹拎著問“聽說你在外面說老子是泥腿子?”時她笑得也很討乖:“我和哥哥學的!” 剛背著書箱回來的錢二:……? 她只是短暫愛了他那一堂課。 大哥被同窗們拉著去“喝花酒”時被路過的她聽到了,死纏爛打,說什么也要跟著一起。大哥好不容易丟下她,沒成想還是被偷摸跟上。天知道當錢大剛喝了幾杯,卻見自家穿了男裝的meimei一個腳滑從窗戶跌進屋是什么感受。 最離譜的是當時在場還有個風韻艷美的妓子,她以為是小二,只微微奇怪一瞬怎么這家店小二竟是如此漂亮的女子,便直言“給我來瓶花酒”,愕然得妓子一時間沒能反應過來,更鬧了一桌人仰馬翻、面紅耳赤,不得不立刻打道回府。 后來,大哥還被得知情況的父親用棍子按在院子里狠狠揍了頓,隔天都沒能下床,見她就翻白眼:“小酒鬼,你可害慘我了?!?/br> 弟弟其實應該行三,但她非說自己行三,按頭喊他“四弟”。 四弟是個吃貨,走到哪兒都不忘揣點好吃的。街上那家賣醬肘子是他的最愛,發現味道變了后納悶不已,才得知店家一直在幫忙的女兒出嫁了,而且是很遠的地方,日后回來幫忙的幾率很小,郁悶得他回到家就鬧著要娶人家。 她便笑他:“你真是掉醬肘子窩里了!” 可這一切的美好,在錢木蘭16歲,父母開始給她相看人家時打破了。 君王無能,不愛江山只愛美人。 金銀堆滿殿,宦官笑當道。鄰國虎視眈眈,狼煙四起。 作為大將軍,錢父不得不連年征伐,偏宦官奪權,與大臣們不斷起爭,朝令夕改。 眼見越來越多山河被占,民眾流離失所,他大怒“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地按照自己計劃去救人。 人成功救回來了,仗也連勝,但他為了護住一個跑慢了的孩子被敵軍橫刀砍頭。 歸家時,頭身分家。 大哥面容肅整,換上父親在他弱冠之年送與的那身鎧甲,再次以將軍之名出征。 山河飄搖,馬革裹尸。 他是戰死的,與敵軍將領同歸于盡,無愧民與卒。 原本他們家已經死了兩人,不該再上,然而“泥腿子”沒有根基,朝廷下旨,家里最不擅武的二哥便成了將軍。 竟是只有衣冠冢。 比她還小了一歲的四弟再不貪嘴。 他只吃粗糧雜面,每日給難民施粥請醫,然后在錢木蘭睡著的一個夜晚換上鎧甲前往戰場。 他是堅持最久的,尸身在來年2月才被送回。 白布蓋身,一路運送回來,甚至有了些難聞的臭味,錢木蘭卻仿佛聞不到,只將自己特意去找店家請教學習的醬肘子從廚房拿出來,笑得比哭得還難看:“小四,我學會醬肘子啦,你再不起來就沒得吃了哦?!?/br> 夫君去世后連喪三子,母親哭暈在一旁,不到一周便芳魂消逝。 這回,錢木蘭穿上了鎧甲。 頭盔是爹爹的,胸鎧是大哥的,護肩護膝是二哥的,武器是四弟的。 娘親縫的荷包放在衣襟里,陪伴她度過了馬背征戰的每個日夜。 起初有人惱她女人怎么能上戰場,卻在看過她一槍串殺三個敵人后再不敢言。 其實從小她就是習武天賦最好的那個,只是爹娘和哥哥總先入為主覺得她會受人欺負,把她護得無人敢欺。 如今沒人護著她了,受傷自己灑藥包扎,想家自己喝酒望月,恨意上頭便去營帳里看戰場地圖,只欲明日再殺幾個敵人。 終于,她帶著將士們殺退了敵人。 城民歡呼,君王親迎。 她卻在萬里紅燈中抽刀割下君王項上人頭。 “為君不仁,為人不善?!?/br> “酒色穿腸過,不見凍死骨?!?/br> “你不配為君?!?/br> 金國換了一任君王,是先帝庶弟,早年被送于佛寺修行。 無爭南闖北之心,卻有大仁大善之德,知世上之事可為與不可為。 這就夠了。 四月桃花映面紅,依舊是昔日那條路,卻不見昔時人。 錢木蘭去哥哥們最常光顧的那家酒肆買了一壺酒,有熟悉的將士看到,笑侃“將軍好酒量”,卻再無人斂眉斥她“姑娘家不可在外醉酒,要喝回家喝”。 騎上馬兒,手執長鞭,晃晃悠悠地走在城外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