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彩光蝕火
9.彩光蝕火 崎嶇的山路與細雨惹得疾駛過彎的駕駛神經緊繃,深怕因路面濕滑及與對向來車交會碰撞而跌落山腳。不斷灌入全身的腎上腺素,使他的理智與情緒不停拉扯,看著儀表旁顯示的時間,更像催促他不能停下腳步,就算晚了一秒也可能造成內心永遠的遺憾。 時間已經來到即將深夜的十一點二十分,由于速度的推進終于使他開出山道,回到山腳下與郊區邊境銜接處,山間的雨勢停歇,空無一人的聯外道路沒有任何人車,在這個時間點加上情勢所逼,坤隆左右張望后立刻踩下油門,他心里不停估量剩下多少時間能回到警界前輩的所在處,也從一離開當地后就大概計算到達時間可能會接近午夜。 為了調查「火迷宮」一案,在調查黃家一家之主過去任職的建筑公司線索未果下,他與搭檔,也是在警局的前輩高芥誠,決定兩人開始朝不同方向尋找案情的突破口。在他們與坤隆的過去同學巧遇警局的討論結果,高芥誠決定先摸索曾經與黃家長子接觸過,也是火災案情中主動提供資訊的向人延行蹤。 會有想要跟蹤小孩子這種荒唐計畫,是考慮到整起案件的怪異氛圍濃厚,同時也是苦無任何進展所想出的下策。三人中則只有坤隆的同學強調,須將對方的身份以對等看待,如此才有可能在其身上找到蛛絲馬跡,而且必須拋棄成人一般對小孩固有的傳統思維。 這樣的認知也率先建立在黃家內部是否曾經有眾人口中繪聲繪影與向人延提到過的怪物,也是從黃信揚與兩人接觸這個動機下去判斷。 對方在暗處觀察過兩個小孩藉由殺狗來發洩心中不滿,因為由此可以得到自己需要供養「某位人物」的食糧,所以才讓三人有了交集。 既然殺狗一事從向人延口中,還有黃信揚與之接觸這點成了接近百分之百的事實,那為了證實這點為確實存在的事實,高芥誠就必須由自己的雙眼或是找到直接證據,促使這所有怪異發生的根源可以成立。 也就是殘殺流浪狗行為及被埋藏的尸體,如此一來,整起「火迷宮」的搜查動機、疑點、各項人物的詭異行為才能優先成立,所以他們三人都沒有想錯,向人延確實在本起命案佔有格外重要的份量,就算沒有跟案件有直接關係,肯定也能從其身上找到什么線索,光是可以證明案件有「某位人物」的存在,就已經是很大的突破了。 當然,在所有怪異起始的條件須具備同時,也不能放棄一般案件的搜查方針。由于上頭本來就不看好高芥誠及陳坤隆兩人要求的火災疑點重啟調查,所以怪異點的成立,而且證實其真實存在為首要重點,接下來對人物背景、交友狀況等等資訊,都可以成為補助破案線索的材料,如果最后找到其中的關鍵要點,自然整起案件就能導向正軌,順利結案。 一般的搜查方針自然就由另一名搭檔坤隆負責,其中也是因為他仍秉持這起案件即使詭異,卻也沒有任何再追蹤的必要。以整體來看任誰都會認為這是起意外或自殺案件,這之中的緣由或人情世故根本就不重要,與其浪費時間繼續調查跟跟蹤小鬼,不如提交報告書就此結案。 這點坤隆的同學也提到過,他指出整起案件不是讓它塵埃落定,就是會因為后人的行為再掀起風塵,一切就看要以警察身份或是一般世人的眼光去看待。這名在警局巧遇的年輕人採取中立看法,以當下的角色他也只能選擇繼續當個旁觀者,不過他也勸兩人不要太過深入。 有些看似理所當然的怪異,必定有它存在的理由。那些怪異成就了整起事件的色彩與價值,它拿來偽裝在外的那些理由,可以造就自身的毀滅或是抵御來者侵略,若要真正深入核心慢慢的抽絲剝繭,就必須有正視這一切的勇氣,或者承接所有傷害的心理準備,更有可能……自己也會陷入其中而迷惑、迷惘出現膽怯,造成加諸在內心深層的陰影,最后也許可以走出,但也可能萬劫不復。 因為無論是隱藏強大或是脆弱的起因,都是建立在隨時會面臨毀滅的前提之下。 坤隆跟芥誠都了解對方想表達的涵義究竟是什么。他提醒若要深入這起案件就需要有一定的覺悟,除了是整個事件框架給人的領略,同時也是盡忠職守還是安分守己的選擇議題,一邊是風起云涌的探險,另一邊是平靜無常的生活。 高芥誠最后選擇前者,在以身為警察身份的使命,陳坤隆從一開始就選擇后者,并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單純感覺是沒有必要的麻煩,但由于自己的伙伴是警界前輩同時也是唯一搭檔,才迫不得已做出選擇。 然而,坤隆也在隨著不斷深入調查案件,在被一個個謎團阻擋在外同時,開始感覺所有一切有越來越趨向詭異的氛圍,這點使他遠走黃家過去居住的故鄉,負責調查家族背景與人物的交友狀況,而這股氛圍在今天晚上終于令他從泥沼中喘一口氣,甚至差點在村人的熱情邀約下共渡晚餐,如果不是在收到高芥誠那封奇怪的簡訊前。 「原來一切都是虛無……不論是我們還是他們……向人延……」 簡訊止于那他們再熟悉不過的名字,坤隆走出屋外不斷撥打高芥誠的手機,卻只能收到無法收訊的冰冷通知,直到他最后再按下撥號鍵,空洞的響鈴聲終于被劇烈碰撞及爆裂聲取代,但無論坤隆怎么呼喊對方姓名,只有不停灌入話筒內的現場動靜與古怪回聲回應,接著不到幾秒時間,他以過去身為警察的直覺用村民的家用電話撥回警局,并急迫地請對方利用反偵測系統找出高芥誠的所在位置,他也在半小時前藉由自己借來的村民手機得知前輩的所在位置。 是案發地點那座小鎮邊緣的空曠地帶,坤隆藉由同事提供的線索得知那是一處已經荒廢許久的港口村莊,諸多疑惑瞬間灌入他的腦袋,但他也立刻聯想到為何一名小學生會在那樣的時間點移動到如此偏僻地區,莫非那是對方的藏匿流浪狗尸體的地點,同時芥誠也順利找到直接證據了? 但在隨著簡訊與發信地點的疑惑襲來同時,更多的不安才是此時使他心煩意亂,并不斷踩下油門趕往該處的主要原因。 芥誠現在肯定仍跟蹤在向人延附近,如果如此,那確實可以撇除無法直接使用手機與他聯系并進行對話。況且,對象是一名小學生,若不幸被發現又或者是面臨突發狀況,也不會出現無法通話的理由,除非兩人的距離使他無法這么做,或者是所面臨的情勢使他必須只能用傳簡訊的方式告知自己的處境。 只是,一名小學生會讓身為刑警的他有什么連手機都無法正常使用的突發狀況?排除會被發現與行動進行中的可能,那就只剩下出現連他身為警察都無法反應的嚴重情形,嚴重到這件事必須當下就告知給他,而且情況十萬火急。 因為假如不是十分情急之下,怎么可能會有斷句如此怪異的簡訊?所以那是連有攜帶配槍的芥誠前輩都無法應付的棘手狀況嗎? 現在的情況,莫非是使他連手機都無法使用或根本就遺落在現場呢?這樣豈不就說明對方的情勢十分危急? 坤隆似乎沒有時間思考警界前輩簡訊內容的用意,只能不斷闖過紅燈及拐入巷弄,并不時觀察時間的流逝。 時間已經來到深夜十一點五十分,而他終于也看到熟悉的鎮上景物映入眼中,他將車速減慢,最后來到向人延向他們供述的那座與黃家長子相遇的公園前,由于公園已經是鎮上車子可以行駛道路的盡頭,接下來就必須藉由步行穿過一旁林間小道,才有可能到達高芥誠所在的鎮上邊緣地帶。 坤隆關上車門,檢查手上的配槍一點也不敢大意,即使是平常就急性子的他,此時也只能更加冷靜,仔細觀察四周圍環境的變化,將自己的警覺心提高到認為有假想敵正在暗中潛伏,而且相信高芥誠現階段仍可以應付遇到的突發狀況,他由衷祈禱著。 只是一道龐大的火光自樹叢后方發出,那道光芒照亮深夜的天空,可以看出自己已經離芥誠的所在位置越來越近,他藉由感受不斷吹拂在身上略帶有咸味的涼風,以及踩踏在砂礫土地上的觸感,知道即將來到沿岸地帶。 原本的叢林小徑慢慢寬敞,而他也在準備邁開腳步急奔而前同時,被一顆大石給絆倒,但也因為這個失誤,讓他在想重新站起身來同時,彷彿被人下了咒語,全身沉重到無法動彈。 不過,他卻完全可以知道為何自己全身像被千斤重的枷鎖牢靠在地,就連起身的力氣都沒有,冷汗滑過額頭及臉頰開始讓他視線模糊,但他卻又無法忍住牙齒打顫及睜大雙眼的舉動,只能這樣直盯著地面,手握住腰間配槍,遲遲不能拔出。 一抹暗影不知何時站在他身旁,不,更切確來講,應該是在他跌倒當下就來到面前,只是恐懼使他感覺週遭的時間趨于停滯,才會有對方此時正靜止站在他面前的錯覺,然而對方卻是用緩慢的步伐正準備經過他身旁,坤隆看到自己的身體被對方整個壟罩在內,即使自己沒有受到任何攻擊,但卻已經喪失大半力氣,那樣宛如寒風冰冷,凝結溫度的妖異氣息,巨大且如蠕蟲般吃掉自己靈魂高攀在后腦勺的目光,就如同自己是不小心暴露行蹤的獵物,只要對方愿意,隨時都能讓自己體驗絕望的降臨。 那宛如渾沌的黑色霧團終于劃過自己身后,直到坤隆回過神來舉槍面對來者時,只剩下空無一人的小道及不斷飄自面前的陣陣熱意,他最后總算振作起身跑到海岸處的荒屋群落前,目擊一場沖天大火正在眼前上演。 原來自己并非第一位到達現場的人,海灘上早有許多住在附近的居民圍觀聚眾。他可以聽見眾人談論眼前這場火警,卻沒辦法從任何人口中打聽到這場火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燒起的。 海岸邊有大大小小的廢棄屋舍,但這片火海卻只壟罩在其中一間,坤隆可以直覺知道,那間屋子里面肯定有過什么東西、什么人物,而自己再熟悉不過,前不久還傳過簡訊給自己的搭檔,可能不久前還待過該處,或是……根本就來不及逃出。 他聽到救護及消防車隊來到附近,從慌亂的吼叫及環境吵雜聲他知道消防人員正想辦法要搭建管線準備撲滅火勢,只是比起剛剛面臨令他全身無法動彈的恐懼,此時巨大的無力感再次使他無法動彈,他就只能這樣眼睜睜望著火舌竄入天際,卻在這瞬間他意外聯想到是否有人在黃家發生火警當下,也正用這樣的心情,面對內心不敢接受也無法置信擺在眼前的事實。 那個人會是向人延嗎?或是一開始存在黃家內的那號人物?還是……無情火焰的製造者? 無意中他被某道在腳邊斜前方不遠處,埋藏在沙堆里的微小閃光給吸引,他立刻走向前去,發現是一個已經幾乎生銹的四方鐵盒,滿腹的好奇促使他打開,在那一瞬間一頓重擊敲擊他的心房。 一道道隨著火光劃破夜空的璀璨煙火飛升而起,色彩繽紛的光輝突兀的加入照耀地上人們身影的行列,陳坤隆卻只低頭盯著藏在鐵盒里頭的高芥誠仍在通話中的手機,還有被壓在底下的三張破碎紙片,最后他則用顫抖的雙手將之取出,他睜大雙眼差點忘記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