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只是想恰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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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切發生之前,薛重只是以為普通的女性向專欄作家。 為何他寫的是女性向?因為主要面向男性讀者的起點文篇幅長,題材爛大街,想短時間內寫出讓人眼前一亮的實在是艱難,畢竟薛重不想投入太多在網絡文學上,這對他來說只是一個賺外快的機會。而女性向的市場還沒完全發掘,相對男性來說沒那么摳門兒,對這些奶頭樂花錢慷慨,而且寫出一個市場上常見的傻逼不需要什么文化。 說實在的,盡管他寫的是愛情故事,但他的戀愛經驗基本為零。 在嘗試了言情這條道路后他成功地撲了,原以為起點文讀者罵起來過火,沒想到言情讀者的掐架技術也是一流。 “寫的什么jb,人設什么的都爛大街了還敢在這擺?劇情居然還能那么傻逼,作者是不是眼睛糊了屎???!” 堅守立場,接受批評。薛重心里默念,他可能真的得轉戰傳說中的耽美了…… 必要時候更換思路似乎真的有效。薛重的的確確在耽美區風生水起。他有兩大高光點:一是文筆,二是男性作家身份。在耽美區,一個男的寫男同可是比亞洲人迪克長30cm還稀奇。當然,這是夸張的手法。 然而,賺錢路并不是一帆風順。他在成功完結第一篇耽美后瓶頸,對即將到來的第二本毫無思路。于是他排列組合了一下第一本的套路,稍稍變動了第一本的人設,讀者居然還是愿意為此埋單。 “原來看耽美的人真不挑啊……” 薛重嘆到。 連續兩本后他成功登頂金榜,成為了某網站炙手可熱的大作家。錢是來了,文卻越寫越難,畢竟他真的沒有什么腦洞,也是真的懶。 “傻逼作者,寫作套路千篇一律,還不如看ai寫文!” 讀者的一句怒罵點醒了薛重,他立馬在晚上下單了某寶的ai寫作軟件,決定利用高科技恰飯。 “大綱:男主和男主是對手,兩人由對立關系漸漸緩和,男主愛上男主,男主也愛上男主,男主……” 薛重敲打著鍵盤,又把大綱細化了一些。 “攻叫吳世一,還是流行的腹黑酷哥……受是……”薛重扶了扶眼鏡,想起大伙喜聞樂見的混血美人,“尼爾·布里奇·威克諾夫,名字那么長一看就很牛逼。金發碧眼的混血美人,一定得是美強慘……” “搞定?!毖χ貪M足地按下“Enter”鍵,瞬間兩眼一黑。在半昏迷的狀態下他透過眼皮的縫隙窺見了幻彩的光暈,像是被閃閃發光的海螺吸入。 這一切都十分詭異,可薛重已經無暇多慮了,他的大腦在這種情況下超負荷工作,仿佛思維都凝滯了。 我要死了嗎?這是薛重閉眼前最后的疑問,但他感受不到死的氣息,仿佛一切都該如此,他應該睡一覺了。 …… 寂靜與喧鬧也可以如此和諧。耳中傳來了巨型機械的轟鳴聲,接著是人群的歡呼……這一切又好像很遠。 薛重猛然驚醒,他發覺自己正躺在類似于廣場的地方,太陽炙烤著他的臉,刺眼的陽光完全蒙蔽了他的視線。 這里是……哪兒? 他掙扎著爬起來,沿著聲音傳來的地方瞇著眼睛看去,僅僅只有一眼,他能確定這個世界對他來說是完全陌生的。 “克萊因!”人們不約而同地大聲呼喚這個名字,激動且興奮。 薛重目視著巨大的飛船從遠處駛來,破開一層層迷霧,眉頭皺得死緊。 他沒有壓抑住腦海中的熟悉感,這像是,像是…… “我去,我不會穿越了吧……” 這是他構思的的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