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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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好友的第一句應該說什么呢? ——你好? 感覺太陌生了。 ——過兩天吃個飯? 兩個人還沒熟到這個地步。 元煜坐在床上抓耳撓腮,想不到卡住他的不是好友申請,而是所謂的開場白。 他有點怨齊諧不把話講明白了。 明明齊諧喜歡他,他也喜歡齊諧,要是齊諧能直白點把話說明白,他也不至于在這搞不清自我定位,整天拿捏著怎么當這個“朋友”。 元煜抓著枕頭在床上翻來覆去,對話框里卻是一個字都打不出來。 對面的齊諧看了許久的“對方正在輸入”,等了半天沒見元煜發送一條消息。他摸不定元煜在搞什么飛機,主動發了一個問號。 雖然只是一個問號,但元煜看“它”卻如同救命恩人一般。 只要有人開了一個頭,即使是一個問號,后面的對話都會變得容易許多。元煜從床上一個鯉魚打挺,飛速地在鍵盤上按了幾下: “今天過得怎么樣呀?我看我還沒你好友呢,順手加了一下?!?/br> 齊諧光看這幾個字就知道元煜現在是個什么模樣。 他本來還有些擔心今天是不是對元煜過于冷漠,現在想來他還是多慮了。像元煜這樣的人,自以為在為他人付出,其實自我得很。他只在乎自己做了什么,習慣于自我感動,而從不考慮對方愿不愿意接受他的好意。 從高中開始便是這樣。 想起了曾經不那么美好的經歷,齊諧的臉色比剛開始冷了幾分,回復的速度也慢了下來。不是“嗯”就是“啊”的。好在元煜現在不知道齊諧是個什么表情,只當是齊諧在忙,還在另外一頭屁顛屁顛地發著消息,恨不得把今天自己掉了幾根頭發都給齊諧說一遍。 兩人就這么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到了深夜,睡覺前,元煜縮在被窩里,做了許久心里艱澀后還是小心翼翼地開口: “我知道有家餐廳不錯,這幾年新開的,你下周有空沒有?” 齊諧挑了挑眉,喝了口咖啡,故意拖了三分鐘才勉為其難回答道:“周五晚上有?!?/br> 元煜在微信那頭高興地幾乎要起飛。 距離約定的日子還有六天,可元煜似乎從今天晚上就已經開始激動地睡不著了。他局促不安地發了句“晚安”,本人卻毫無睡意。在對著白色的天花板看了幾分鐘之后,元煜迅速地打開手機,翻到了下周的天氣預報。 清一色的大晴天,很好的預兆。 之后的一周,出于對老元家將要斷后的愧疚,他老老實實去了自家公司上班。 元煜是個混的,當初元父知道自己兒子是個什么德行,千說萬勸才把這尊大佛放在自己眼皮底下??勺鳛樯倘?,元父并不放心將公司任何一個重要崗位調給元煜,只好隨便給元煜編了個虛職,每天只要打卡就可以賺錢。好在元煜他也不求什么,像這樣掛著名頭白拿錢的事他也不是不樂意。每天就算遲到也沒人說,到了公司就往辦公室這么一坐,吹吹空調打幾把掃雷,混夠時長錢很自然地就會到他的手里。 活脫脫地把“啃老”兩字寫在臉上。 可公司里沒一個人敢對他有意見,或者說沒人敢對他有意見。非但因為元煜是太子爺,更加因為對方那一看就不好欺負一張臉。 也不是有多兇,只是這么多年從來要什么有什么,元煜看上去并不具有平民的親和力。 能讓他窩囊的也就這些年的同學聚會。 公司太子爺連續五天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事出反常必定有妖。 連著一周的茶水間討論的都是元煜到底為什么愿意來上班。太子爺在公司常年獨來獨往,每天不到點就走人,平時也不和他們對接工作,行蹤頗為詭秘。眾人就算耗盡腦汁也沒辦法憑空捏造出線索,揣測元煜的心思。 不過有一點他們可以肯定,那就是元煜一定有喜歡的人了。 畢竟世界上沒有一種魔法能像愛一樣讓一個男人突然開始sao包地重視自己的外表。 這是動物求偶時的本能反應。 周五下午五點,當鄰座的員工還在心里盤算今天得裝模作樣加班幾小時才算合格時,元煜將那早上就用發膠定過的頭發撩到耳后,理了理西裝后從工位上起身,頗為瀟灑地在眾人艷羨的目光下早早退場。 他開車到齊諧公司底下的時候齊諧還沒下班,元煜就這么在車里坐了兩個小時,才終于等到了從電梯里頭出來的齊諧。 “抱歉,今天顧客那邊出了點事,花了不少時間處理?!?/br> 齊諧出來的時候還微微喘著氣,看模樣有些疲憊。 雖然元煜那點耐心早就在漫長的等待時間里耗盡,可在見到齊諧之后先前的抱怨一下子便煙消云散散開,嘴邊的質問也掉了個頭了頭,變成了干巴巴的“什么事這么重要啊”。 “公司一個大項目,客戶那邊對接出了點問題,我去談了合作?!饼R諧揉了揉眉心,十分自然地拉開了車門坐在副駕上。 這樣下意識的舉動讓元煜的臉色一下好了許多,他語氣立刻軟了下來,貼心地為齊諧系上安全帶: “最后沒壞事就好。今天看你也這么累了,我們先去吃飯吧?!?/br> 齊諧坐在位置上,悶不吭聲地點點頭。 元煜看對方這幅樣子想都不想就知道對方是真的疲憊,一開始的生氣變成了心疼,甚至有些自責自己竟然在心里抱怨過兩句。 一路上兩個人都沒怎么說話,主要是元煜不想打擾齊諧難得的休息。他隨便選個輕音樂,直到到了地點才輕輕推了推對方,把人從睡夢中叫醒。 “到地方了?!?/br> 元煜選的是個高檔餐廳,吃飯需要提前預約的那種。齊諧揉了把還沒有清醒的臉,站在元煜身后看著他和前臺交流,隨后出來兩個服務員,將他們帶到了二樓的私人包間。 包間里的燈很暗,只有餐桌中間有一臺黃色的玻璃燈發著微弱的亮光,乍一看還頗有一種說不清的氛圍。 齊諧若有所思地將目光轉向元煜,毫不意外地看到了對方突然爆紅的臉。 “我....我不知道這里是這樣的?!?/br> 印象里蠻橫無理的男人現在低著頭,看上去仿佛十分羞恥。齊諧面上表示理解,心里卻有些鄙夷。 自高中起他就知道元煜對他是什么個心思,只是沒想到這么多年過去了,元煜那惡心的心思還是這么明晃晃的擺在面上。 令人作嘔。 他也不明白為什么回來之后還會和元煜這么客氣的說話。上大學的那幾年里,不僅僅是大學期間,只要想起元煜這個人,齊諧連做夢都是惡心的。 元煜那毫不避諱的眼神、自以為他不自在而貼近他的小動作...齊諧太聰明了,就是因為他的這種聰明,以至于高中的他活得更加屈辱。 他恨元煜。 即使被一群人群毆的時候他也沒那么恨過什么人,可他恨元煜。 他恨元煜打亂了他所有計劃,恨元煜自以為是的主張,恨所有人都把他貼上“元煜”的標簽,更恨自己竟然在對方手下忍氣吞聲了整整一年。 高中懦弱的自己是齊諧噩夢的主要來源,這么些年來,他最常見夢見的就是高中的自己被元煜緊緊逼迫著,甚至被擅自改了志愿、最后和元煜這個男人糾纏一生。 這樣的夢讓他感到無比真實并且恐懼,之后的幾年他的精神狀況一直不是很好。他也不是沒有嘗試過看心理醫生,只是心理的過度防衛讓他沒有辦法對任何一個人敞開自己的內心,時間久了這件事也不了了之,只是之后他的床邊總是會放有一些安眠藥,以確保自己睡眠的質量。 這次回來其實本不該是他來的,公司總部很看重他的能力,上司更是想要把他放在身邊好好栽培。只是齊諧知道自己心里一直有根刺,他必須把這根刺拔出來才會好。 所以他主動選擇回到家鄉,參加了那個他壓根不在乎的同學聚會。 他一定要親手抹掉元煜曾經對他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