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紀念日
k市機場,早上十點,天氣小雨。 十分鐘后這里將降落來自美國的飛機,夏笙糾結著重新再看了一遍手機上的時間,周末休息的兩天于他而言十分可貴。 季蕭這一次會停留七天,能陪伴他他只有兩天。兩天可以做很多事,兩天什么也做不了。 夏笙很難確認自己對季蕭究竟是什么樣的感情,以至于這久別重逢讓他激動到加快心跳。 “朋友”,“好兄弟”都覺得淺顯,“發小”“故交”也僅僅只是凸顯了一個時間的意味,于他而言,最適合季蕭的,莫過于“知己”一詞。 三年的別離沖不淡十年的陪伴,至少在見到他的臉那一刻,夏笙的心里更加的確信。 “下雨了,拿著傘?!毕捏峡粗矍斑@個激動的年輕人,把手上的黑傘遞給了他。 季蕭接過傘,舉在兩個人的頭頂,左顧右盼地打量著夏笙。 “看我干什么?”夏笙苦笑著。 “沒有什么表示嘛?我都想擁抱你了!”他委屈得像一只小狗。 “歡迎回來,季蕭大少爺——” “就這樣?鮮花呢,擁抱呢!夏笙,你變了??!” “拜托,能不能把你在美國學到的那一套收斂一下,這里可是大街上,你無所謂有人可在意了?!?/br> 季蕭拍了拍腦袋,傻呵呵地笑了笑,“哈哈,開玩笑嘛,夏笙還是那個夏笙,碰不得也摸不得?!?/br> “少來,你千里迢迢跑過來可不是和我斗嘴的吧?說吧,有什么好計劃,我可是百忙之中抽空陪你玩的?!?/br> “居然讓夏笙親自抽空來陪我了!我好感動!”季蕭手舞足蹈,用手機拍了一張兩個人看起來并不是那么認真的合照。然后Ins配文,“和好朋友重逢day1??” 季蕭好就好在,作為富家子弟,絲毫沒有有錢人的架子,初中的時候有點像沒長大的小該溜子,高中到了美國搞樂隊接觸了嘻哈文化,愈發是像街道小混混的風格靠近了。氣人的是這人玩歸玩,讀書上也是個天才,拿到了美國名校的錄取通知書。 以前夏笙有時候會把季蕭當做小屁孩,畢竟比自己小三歲,可這三年一去,當年的小屁孩已經高了自己一頭了。 “我們定好了,上海的演唱會,就在明天,我已經買好票了?!奔臼捪褚粋€小孩子一樣炫耀這手里兩張被卷得皺巴巴的演唱會門票,“坐高鐵很快?!?/br> “阿對了,還有我們常約的酒吧!” .“可是季蕭,那個酒吧已經關門了?!?/br> “這樣啊……哈哈哈,”季蕭撓撓腦袋,“酒吧不重要!重要的是氛圍!氛圍!” “我同意,今晚一起去吧,什么地方你來決定?!?/br> 晚上十點,k市中心 季蕭選擇的酒吧向來與夏笙截然不同,在門開外三米,駐場歌手撕心裂肺的呼喊便震耳欲聾,觀眾的尖叫聲此起彼伏。 “很有你的風格嘛!”夏笙打量四周,感嘆道,隨后便坐上了吧臺,還沒有仔細看菜單,便報出了想要的酒水名。 “麻煩來一瓶威士忌,加冰?!?/br> “檸檬蘇打,去冰?!?/br> 兩人幾乎在同一時間脫口而出,然后不約而同地笑了起來——他們都點了對方最愛的單品。 “看來你還記得?!毕捏细锌f分,“你第一次來酒吧可是未成年呢?!?/br> “這也不看看誰帶我來的?有的人明明不喜歡喝酒,卻偏要往酒吧跑?!?/br> “我也不知道為什么,人就是犯賤嘛?!毕捏蠂@了口氣,接過調酒師手中的威士忌,然后遞給了在一旁的季蕭。 可季蕭知道,他比誰都清楚——16歲那年,他靠著造假的身份證進了酒吧,把喝得醉爛如泥的夏笙從酒吧里抬了出來。一路上,夏笙一邊嘔吐一邊迷迷糊糊地囈語著,“全部……全都忘記……該多好?!?/br> 三年前夏笙離開了生養自己的c市,這三年間兩人很難相見,但每次見面,季蕭都只會看見夏笙愈發憔悴的模樣。 16歲的那個暑假,是兩人最后一次一起度過的夏天,然后一人遠走高飛,一人獨留此地。 他并不想提起過去的事,以往每每提及夏笙都會可以回避,或是默不作聲。當時年少無知的他并不知道那些事對于夏笙來說是怎樣的傷害。但當他懂事了,知道刻意地去回避某些事后,夏笙卻反而不在意了。 “今天酒館這么熱鬧,你怎么也不帶上你的吉他露兩手?”夏笙看著酒吧舞臺上的駐場歌手,聲音低沉動人。 “來酒吧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喝酒嘛?!”季蕭不假思索地回答道。這種簡單粗暴的往往讓夏笙哭笑不得,又時常羨慕不已。 “對了夏笙,我有禮物送你?!奔臼拸乃賹毾湟话愕谋嘲忻鞒鲆粋€漂亮的禮物盒,翻蓋式的紅木長方形盒,上面刻著荷花鯉魚等傳統樣式的精美花紋?!翱齑蜷_看看?!?/br> 夏笙打開禮物盒,映入眼簾的是一把做工精致的簫,通體成黑色,點綴著精美的紅色流蘇。 “簫……?”夏笙的眼睛亮了起來,目不轉睛地欣賞著眼前的禮物,微微上揚的嘴角按耐不住此刻的欣喜。 “這是你還在c市時,我去古典聲樂行淘的,本來想你17歲生日的時候送給你,可惜……”季蕭突然發現自己又提起了以往的事,恨不得扇自己兩個大嘴巴子,趕緊改口,“總之,現在它就是你的了!和我同名,以后,看見它就要想起我,明白嗎?” 沒想夏笙看它看得入神,良久才關上盒子,點了點頭?!爸x謝你,季蕭?!?/br> 季蕭覺得自己看不透夏笙了——和他自己相比起來,夏笙的變化太大,這樣的變化讓人心疼。 年少時,帶他爬樹冒險,帶他抄作業,帶他打電子游戲,帶他接觸搖滾音樂,帶他進酒吧的可都是夏笙,比起小時候看起來憨憨傻傻的季蕭,聰明又調皮的夏笙更不像是一個省油的燈,也更像傳說中“別人家的孩子?!?/br> 還記得mama常教訓他的話便是“你看看人家夏笙,同樣是玩,怎么人家成績就這么好?” 可如今,明明二人都是當年模樣,你卻判若兩人。以至于季蕭不知道該如何去尋找接下來的話題,以至于彼此間不陷入尷尬的沉默。 我們也回不到過去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