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到最后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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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說的是攻,不太新鮮的梗 執著舔狗攻x貧窮貴公子受 所有人都說文鏡是程黎的舔狗,哪怕得不到回應也要固執地追在他身后,這一舔就是很多年。 高中的時候,程黎是所有女生的夢中情人,他長得高大俊朗,成績優秀,打起籃球來更是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他總是很沉默,對殷勤給他送水的女生也只是點點頭,說一句“謝謝”就走,這種冷漠不但沒有減少他的吸引力,反而增加了一種酷哥的氣場,因此又是引來一片尖叫。 文鏡在學校里并不是引人注目的學生,他頭發長長的,一副沒修剪好的樣子,黑框眼鏡擋住了他三分之一的臉,只有白皙透亮的皮膚給他的長相加一點分。他也沒什么朋友,總是一個人走在路上。文鏡喜歡上程黎的契機就是偶然間放學路過籃球場——正在比賽,比分就差一分,程黎一個三分球瞬間逆轉局面,他的隊友都激動地去擁抱他,拉拉隊和觀眾席發出了震天的歡呼,只有文鏡被程黎淡淡的笑意勾魂奪魄——他冷淡的臉瞬間熠熠生輝,身上的汗水給他的肌rou增添了閃耀的光澤,宛如天神下凡——文鏡一直對這個場景念念不忘,一顆少男心狠狠地淪陷了。 從此籃球場上送水的人多了一個高挑的男生,比起引起女孩子的誤會,程黎還是更愿意喝文鏡給的水,他剛開始有些奇怪,心想這人怎么光送水不打球,便邀請他一起打球。文鏡說他只是想認識一下他,交個朋友。這不奇怪,程黎認識很多打過一次球就能約出來吃宵夜的人,想著也喝了不少人家的水,便主動提出加個微信,文鏡頓時臉都紅透了,程黎心里那種奇怪的感覺又來了。 兩人認識后,文鏡逢年過節都給程黎送很貴重的禮物,程黎18歲生日的時候收到了一雙他一直很喜歡的限量版球鞋,那雙鞋早就已經斷貨很久了,在網上炒到了五位數的天價。程黎很驚訝于他的財力,文鏡只說這些不算什么,程黎覺得喜歡就好。 程黎經常踩著遲到邊緣的線到教室,由于他的確是個優等生,老師們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文鏡注意到這一點之后第一想法就是他肯定沒吃早餐,因此又天天買好牛奶面包送到程黎的課桌上。他們不是同班同學,就連程黎的同學都感慨文鏡能每天頂著一個班不認識的同學的目光,若無其事地放下早餐實在是勇氣可嘉。 程黎從小沐浴在家庭的寵愛、師長的贊美、朋友的追捧中,對于別人對他的好,他早已經習以為常,可以淡然接受,文鏡的小心思他不問理由照單全收。文鏡此時也很純情,路上碰到能得到對方打個招呼,點點頭,他也就覺得自己收到回報了。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程黎高三那年,他家的公司因為資金周轉困難而破產,還欠下了大筆的外債,天之驕子瞬間從云端墜落??粗灰归g愁白了頭的父母,程黎決定不上大學了,高考完就出去工作補貼家里。文鏡知道這件事情后,絞盡腦汁地想幫自己的心上人,最后他想出來讓程黎幫他補課,自己給他豐厚的報酬,他成績還算不錯,但沒有程黎那么拔尖,因此這個理由倒也合適。文鏡又通過校方向程黎表示,有好心人愿意資助他的大學學費和生活費,程黎的父母精心培育孩子這么多年,也不希望他浪費自己的聰明才智就此輟學。 在多方安排下,程黎不但答應了幫文鏡補課,還住進了他租的房子里,方便兩人補習和上學。 男神幫自己補習,文鏡一開始激動得恍恍惚惚的,只顧著看程黎高挺的鼻梁和有些干燥的嘴唇,想著用什么幫他潤濕一下,他紅著臉想入非非半天,就連程黎叫他他也沒從自己的想象中脫離。直到程黎眉頭一皺,他才趕緊把注意力投入到試題中,生怕對方覺得自己不學無術朽木不可雕最后放棄自己。就這樣一天天下來,文鏡的成績居然提升了不少,雖然比起真的想學習,他的主要動力還是讓喜歡的人對他刮目相看以及和他上同樣的學校。 也許是這種執著的精神打動了上天,文鏡居然真的超常發揮,錄取到了程黎考的學校。此時,他已經慢慢入侵了程黎日常生活中的每個角落,一開始是各種借口給程黎買東西,今天是衣服明天是鞋子后天是背包,文鏡漸漸包辦了程黎所有的穿著打扮,吃飯也是自己下廚,程黎找了份暑假工做服務員,他還為了送他上班考了駕照買了車。程黎的同事看到他每天穿著四位數的T恤坐著雷克薩斯來打一份月薪三千的工,都說他是因為長得帥被包養了。 如果一開始文鏡就這么直接,程黎肯定會拒絕,但是他的試探恰到好處,漸漸地,程黎就和溫水煮青蛙一樣,已經絲毫不覺得只是“朋友”的文鏡每天給他做好飯送他上班有什么問題了。 到了大學,兩人還是在外租房住,文鏡的美貌隨著他頭發的剪短和氣質的變化顯露出來,他皮膚白皙,五官精致,一雙桃花眼在摘下眼鏡后總是顯得含情脈脈,是十足的大美人,然而美人柔情只對一個人展示——有課的時候文鏡便上課,沒課的時候就陪著程黎上課。程黎在校外的咖啡店又找了份兼職,冰山帥哥咖啡師的名號漸漸傳了出去,很多女生為了看他一眼專程每天都雷打不動地來買杯喝的,文鏡的警惕心直接拉滿,一有空就過去盯著,其實他自己本身也相當引人注目了,奈何他的全副注意力都放在程黎身上,生怕少看一眼就被別人得手了。所幸程黎覺得自己這樣的家庭暫時不適合戀愛,回絕了所有要他聯系方式的請求。 大學里,年輕人的八卦嗅覺愈發敏銳,文鏡的“舔狗”行為名聲在外,而程黎的冷淡性格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他被說是拿著好處又不給人回報的綠茶。文鏡對于自己的風言風語倒是無所謂,但第一次聽到別人這樣說程黎,還帶著同情和憐憫的目光看他時,他跟瘋狗一樣直接一拳過去把人打蒙了,他看著漂亮高挑但力氣不小,家里還有權有勢給他撐腰,惹起事來有種不依不饒的態度,從此沒有人再敢說程黎半句不是。 程黎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做打工人,對于這些事情半點不知,每天只想賺錢給家庭減輕負擔,他在高考完之后就沒收過文鏡給他的錢了,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接受的理由,但是卻沒辦法回絕文鏡的“今天去買衣服了順便幫你也買了一件”“今天我想吃這個就買了”“對了你把飯盒帶上我給你做了午餐”,他自詡和文鏡是最好的朋友,好朋友之間這樣,應該也很正常吧? 直到有一天高中同學會,程黎喝醉了酒,回去模模糊糊地感覺有人在脫他的衣服,撫摸他的身體。程黎正迷糊著,他這時候很聽話,讓他抬手就抬,讓他喝水就張口,習慣了文鏡的照顧后這種反應其實很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就是這天文鏡再也忍不住了,看到這么多年一直喜歡的人在自己身旁脫光了衣服,面色潮紅,意識模糊,任人擺布的樣子,文鏡忍著多年不出手的意志力終于被最后一捆稻草壓垮了,他只想舔遍程黎的全身,讓他眼中只看得到自己,身體里只容納自己,呼喊自己的名字,他越發沉浸在這種色情的想象中,于是他也這么做了。 第二天程黎起床的時候,渾身酸痛得快要散架,他看著自己一身的牙印和吻痕,思考了一會兒,發現除了曖昧的喘息和火熱的擁抱之外什么也不記得了。身旁是睡得香甜嘴角掛著一絲笑容的文鏡,程黎謹慎地搖醒了枕邊人,還沒等他開口問什么,文鏡就先發制人,一副黏糊糊的樣子依偎著他,說你醒啦累不累,要不要吃點東西,想吃什么我給你做。這么自然的樣子讓程黎很難不懷疑自己是不是在意識模糊的時候答應了什么,他是個說到做到的男人,于是決定先按兵不動,看看情況再說。 文鏡在那之后儼然一副兩人已經是情侶的樣子,吃飯的時候總是一邊夾菜一邊笑瞇瞇地盯著程黎看,他以前就算看也不會這么明目張膽;兩人看電視時,他很自然地摟著程黎,程黎三分之一的心思在電視上,三分之一的心思在文鏡火熱的身體上,三分之一的心思在思考自己到底答應了什么;晚上兩人依然睡在同一張床上,文鏡求歡的時候程黎含含糊糊地表示了拒絕,但可能意思沒傳達到位,兩人還是做了,還做了四次,文鏡憐愛地吻去了程黎眼角的淚水,程黎都被做到生理性流淚了,卻還在想自己答應了什么。 好幾年后,文鏡提議婚禮上他穿黑色西裝,程黎穿白色西裝,那樣顯得程黎很圣潔,兩人又是情侶裝。程黎其實有點不滿意,他并不想穿白色,因為會把他的身型顯得更壯,但因為他當時又在思考自己當初那個晚上到底答應了文鏡什么,所以最終也沒說出拒絕的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