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心陋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離開?!?/br> 程歡從上了鎖的抽屜內層抽出了這本皺黃的老舊日記,有些時日沒看了,上面積了一層薄薄的灰塵。 蒼勁的字跡顯示了書寫的主人一定有著不菲的學識,最后一個句號特別模糊,旁邊還有點點淚痕,程歡猜,這是mama的眼淚。 mama從未說過有關于盛紹華的事,程歡很乖巧,也從來不問父親的來歷。 這本日記,也是在mama去世以后,程歡在收拾遺物的時候才找到的。 mama顯然很愛惜這本日記,把它縫在一件鮮紅的嫁衣的衣料之間,小心翼翼地收在了連程歡都不讓碰的寶箱里。 日記的扉頁,赫然就寫著開頭的那句話。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離開?!?/br> 哦,原來是這樣。 因為自己是個不男不女的怪物,所以盛紹華想也不想地就離開了mama。 程歡一時說不出是錯得究竟是盛紹華還是自己,他偏執地認為是自己的存在害得mama失去了愛情,不得不以一個嬌弱女子的身軀獨自地撫養一個孩子。 程歡是錯了,但是盛紹華也難辭其咎。 所以他費盡千辛萬苦,擠進了盛紹華的慈善項目里。 他還記得面試那一天,盛紹華盯著他看了很久,仿佛希望通過他看到另一個人的影子。不知道那時,盛紹華是否因為他的眉眼,而想起了母親呢? 不過,程歡早早地杜絕了盛紹華預知真相的可能性。 程歡的戶口從來都不是掛在母親的名下,而是記名在對門鄰居家里——母親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就像是一縷浮萍,漂浮在世間的江河上。 母親去世以后,失去了庇佑的程歡也就自然而然地被鄰居拋進了孤兒院的名單中。 卻不曾想,這成為了他掩蓋真實身份的絕妙組合。 或許是因為自己與母親極為相似的面容,又或許是因為程歡可憐的身世,也有可能只是單純看上了程歡中考狀元的頭銜,程歡“幸運”地進入了盛家。 一開始他是想以養子的身份,騙取向崇盛的信任,一步一步把盛家的產業吞并到自己手上。 可是,太久了。 程歡都不確定自己能不能撐到那一天。 而就在程歡還在思考對策的時候,他卻陰差陽錯地和同父異母的親弟弟發生了不倫的關系,于是另一個更快摧毀盛家的主意出現了。 他要造出一個足以驚世駭俗的畸形怪胎,讓盛家從此受千夫所指,萬人唾罵。 但令程歡萬萬沒想到的是,先淪陷的那個人,竟然是自己。 問:如何讓一個天生眼盲的瞎子崩潰? 答:先突然予TA三天光明,然后再永遠地拿走它。 從未如此與一個人那樣的親密接觸過。都說直擊一個女人的最好方式就是通過她的yindao走到她的心——恐怕這對于程歡也是一樣的。 向崇盛的愛,不知是真或是假,不知是長還是短,卻淹沒了程歡,巨浪滔天般地淹沒了程歡。 在向崇盛以為程歡如同媚世的妲己來誘惑自己犯罪的同時,向崇盛何嘗不是在一點點征服程歡。 他真的嘗試過拒絕了,真的。 可是海島的風太清涼,夜空的星星太明亮,保護他的手臂太有力,球場上的獎杯太閃亮。心思天生敏感細膩的程歡從小就善于察言觀色,他不想知道,卻又不得不知道,高傲如天之驕子的向崇盛,是那么單純直率地喜歡著他,愛護著他。 從來沒有,從來沒有。 從來沒有過一個人這樣,愛他。 所以,當這份愛消失的時候,離危險的懸崖邊僅有咫尺的人,就這樣唰得一下墜入深淵。 程歡像機械人偶一樣抬起頭,看了一眼鏡子里的自己,程歡用手輕撫了一下鏡子折射到的用褐黑色字跡寫滿的“我好恨”的日記頁面,然后抬起手。 重重地打了自己一個巴掌。 一個。 又一個。 他簡直像電視劇「還珠格格」里的嬤嬤,毫不留情心狠手辣地對自己左右開弓。 眼睛,從未離開過鏡子里的自己。 嬌嫩的臉很快被扇紅扇腫了,連帶著掌心都紅腫麻木,脆弱的皮膚疼得直冒汗,可程歡還是沒停。 他要把自己骨子里的賤性全部扇出去。 賤!賤!賤! 下賤胚子就是這樣,沒吃過好東西就覺得糠咽菜也是香的。 他腦子里不斷重播著那對兄妹諷刺的嘲弄,向崇盛冷漠的眼神,和自己肚子里那枚孽種。 賤!賤!賤! 程歡像瘋了一樣抽打自己,兩頰逐漸高腫起來,巴掌快到扇出殘影,他的眼神都變得邪怪而瘋癲,吊稍著眼看著鏡子里的自己,甚至還在癡癡地笑,像是在夸自己打得好,打得妙。 腦子里的一切都解離成了馬賽克一般五顏六色的方塊,將所有的記憶拼湊重構成程歡無法理解的形狀,程歡歪著腦袋放空大腦,但潛意識又在努力思考著什么。 不過他的手還是沒停,狹窄的房間里響徹著一個又一個響亮的巴掌聲。 不知道抽了多久,好像樓下的喧鬧聲都停了,靜了,就像是配合交響樂結束的指揮,程歡也順著宴會的散場停下了自虐的巴掌。 他脫力地垂下了手,幾乎快要認不出鏡子里的自己。 鼻孔里流著兩條丑陋如毛毛蟲般地鼻血,嘴角都滲出順著鼻咽管噴出來的來自破裂的毛細血管的血液,紅腫到發紫的臉哭訴著剛剛受到的暴行。 程歡終于滿意地笑了。 闔上眼,忽然向一側昏倒過去。 * 向崇盛急沖沖地向程歡的房間趕去。 從程歡沒有走進正廳起,他就坐立難安,恨不得當場離開去看看程歡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但不行,向家人都眾目睽睽地盯著他。 他只好穿上那件他最常穿上的乖巧皮囊,溫順地聽完向雄的講話,用標準的紳士禮儀吃完無滋無味的晚餐,盡管他的心早已飛到九霄云外。 程歡接近他一定是有目的。 向崇盛早就明白這件事情,只是他一直不明白程歡接近的他到底持著什么樣的目的。 直到程歡懷孕。 就像堵塞的水壩開閘,那些想不通的邏輯死點瞬間通順。 向崇盛不由地去想程歡對他究竟有幾分真心? 難道全部都是他單方面的一廂情愿,而程歡只是把他當成順手好用的利用工具嗎? 他不知道用什么態度去面對程歡。 盡管如此,他還是囑咐劉媽每天都要給程歡煮暖胃的粥,夜里等程歡入睡了,總要偷偷去他房間看看他才好。 向崇盛也才16歲,即便再早熟,他也只是個少年。 晚宴過后,他又被向雄單獨叫去談話,無非又是那些關于家族繼承的老生常談。 他裝作耐心地頻頻點頭,卻無時無刻不在擔心的程歡。 該死的,就有那么倔強嗎? 哪怕,程歡給他低個頭,他也就順坡下驢原諒程歡了。 明明是程歡先欺騙他在先的。 心里雖然是這么想的,但從書房出來的向崇盛還是飛快地往程歡的房間跑。 向家的人寒暄了一下就都散了,豪華的轎車在莊園點出一盞又一盞的亮燈。 啪。 門被向崇盛推開,又鎖上。 昏暗的房間靜得像停尸間一般,他打開了燈的開關。 地上赫然躺著的是昏死過去的程歡。 向崇盛的腦子轟地一下就死機了,他一個箭步向前沖,抱起了滿臉鮮血,紅腫著臉的程歡。 程歡悠悠地睜開了眼,看見向崇盛,先是呆楞了幾秒,仿佛看到了幻覺,然后傻乎乎地摸了摸向崇盛的衣角,才知道是真的向崇盛來了。 淚珠大顆大顆地涌出來。 “都是我的錯,阿盛,我該死,我該死!” 虛弱的程歡作勢還要伸出手打自己,卻被向崇盛急忙抓住手腕,攔在懷里。 “不怪你,不怪你,寶貝,程歡,是我不好,是我沒有保護好你?!毕虺缡⒕o緊地將程歡抱在懷里,心疼地用唇輕柔啄點著程歡尚且未紅腫的皮膚,“我們結婚,我們結婚好不好,把孩子生下來,我會對你一輩子好?!?/br> 這一刻,向崇盛停止思考程歡接近自己的意義了。 “歡歡,我愛你?!?/br> 字字肺腑。 向崇盛全部的防御本能都在看到程歡躺在地上的流著血的那一刻齊數繳械投降。 哪怕程歡接近他有目的又怎么樣? 都無所謂了。 程歡要什么,他就給什么。 哪怕是命。 只要,程歡一直在他身邊就好。 程歡感覺自己被向崇盛摟得好緊,緊到幾乎無法呼吸,肩膀的布料一點點被向崇盛的眼淚浸濕。程歡埋在向崇盛的懷里,小聲啜泣著,嘴角卻止不住地露出得逞的笑。 鏡子前的那本日記,則不知道在什么時候悄無聲息地消失在了桌面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