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執法記錄
執法記錄 7月19號 今天接到一起兇殺案,死者為女性,死在城中心醫院高級病房F25的病床上,被開場破肚,當場死亡,血流一地,現場留下了血腳印,推測是一個成年男人,年齡在18~28之間。 醫院錄像不予提供,我私心覺得這件事被不合理地強壓了下來,如此兇案,居然還能強迫醫院包庇兇手,但法醫告訴我,刀痕不規則深淺不一,有的極深插穿了整個胸膛,力道令人嘆為觀止。 她懷疑這個兇手有精神上的問題,我也覺得有點道理,這個案件留下了一堆證據,但重要的證據全被拒絕提供,很不對勁。 但案子還要繼續調查,畢竟影響那么惡劣,除非對方有手眼通天的本領,這個案子調查出來只是時間問題,社會各界與輿論都在給我們警察施加壓力,這件事情應該不會草草結案。 7月24號 在輿論不斷的壓力及警方的努力下,醫院終于松手,他們不再說要保護病人隱私,公布了一部分錄像,我們問完整的在哪里,他們說有一部分沒錄進去,另一部分沒保存這種推脫之詞,我們懶得追究而細心地保存了這段珍貴的錄像。 錄像顯示了一個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男性身著家居服跪坐在女性身上,雙手握著刀,一下下機械式重復地插入女性胸腔及腹部,鮮血噴涌而出,濺到各處,很快那個男性就像血人一樣,床單,被褥也被血浸透,血止不住地往床下流,很快就鋪滿了地面,期間女性沒有任何掙扎,不知遇害前是否清醒,整段視頻五分鐘長,那名男性一直在重復兇殺的動作。 法醫說,很明顯這位男性有精神問題,他在做強制性動作,好像是有人在逼迫他,然后法醫說了很多專業名詞,我聽不明白,但有一個精神控制的詞聽的我毛骨悚然,主要是因為錄像里這位男性殺人的樣子實在過于可怕,我當警察十年,沒遇到過這樣極端的。 我們對這段錄像翻來覆去地研究,終于稍微完善了兇手的側寫,年齡范圍縮小到18~21,皮膚白皙,骨架中等,但我們不知長相,因為我們只能看到兇手的后腦勺,兇手的發色為黑色,頭發長度照比正常男性稍長,已經到了下巴的位置,除此之外,我們還推測出兇手應該很富有,因為他的家居服是名牌價格上萬,分析穿著不到三個月,他的腳脖上還戴著限量版名牌腳環。 我們勉強根據外觀分析出這個腳環應該是買了不到半年,這下我們就好突破了,雖然昂貴家居服雖然不好調查,但是那個腳環絕對是突破點,我們知道調查今年腳環的購買記錄就可以,因為那個限量版腳環是年初推出的,全球一共五千套。 雖然要調查的記錄也很多,但這已經是個突破點了,低沉了幾天的調查組一下就茅塞頓開,大家終于又找到了方向,我們也要給醫院施加壓力,讓他們放出更多錄像,不然我們在民眾心中的可信度就會大跌。 7月27號 昨天同事跟我說了他的推測,他說被害人不像是沒有反應,他在觀看錄像那天之后又自己去觀看了錄像,在看了幾百次之后在他的放大發現下,他發現被害者在被插第一刀之前,手指微顫了一下。 我很驚訝,于是我們趕緊召集同事又打開那個錄像,這下我們又得出結論,兇手與被害者有關系,我們推測以下幾點,一:被害者可能對兇手有愧或者其他的感情,二:被害者和兇手可能認識甚至有血緣關系,三:兇手積怨已久,對于被發現毫不在意,也對于自己的兇殺行為毫不愧疚。 這時我想到,或許兇手是直視著被害者雙眼執行了整個兇殺過程。我感到一陣惡心,但馬上就恢復了,我是個有資歷的老警察,但這樣的我是沒遇見過。 我們對于腳環的調查進行了一半多了,還是沒有找到符合發現的記錄,我有些煩躁,難道這個線索也被打壓了? 而過了這么多天,我們還是沒有得到被害者的完整信息,這在我當警察這么多年是沒遇到過的,目前我們只知道死者名為葉稚舒,年齡43,性別女,民族漢族,身份證號碼我們都不知道。 我們調查了死者不到一天尸體就被醫院帶走,又說什么死者與他們簽了協議,死者尸體歸醫院處理,什么狗屁,我預感,這個案子可能一年之內處理不完了,證據極難收集。 幾天前我們就催隔壁部門調查死者社會關系,也沒個結果,剛士氣大振的警司現在又死氣沉沉,我們就守著這寶貝錄像,線索被一條條銷毀。 我們不能再拖了,拖下去對我們極為不利即使這幾天通宵也要破解這個案子。 7月29日 我們終于找到了十條關于腳環靠譜的記錄,我們開始逐一調查。 7月30日 最終我們鎖定了兩個記錄,而且居然還都在城內,我們決定分派兩支隊伍去捉拿嫌疑人。 7月31日 抓捕行動完畢,我們很順利,因為嫌疑人都很配合,我們立馬對他們進行了盤問。盤問對話記錄稍后我會整理到機密檔案。 8月2日 我們什么也沒問出來,也無從得知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他們的來頭很大,上頭不允許我們繼續調查了。 難道我們真的要這樣結案了嗎? 我感覺到我們馬上要發現真相了,可惡,最終我們只能放這倆人走,連監禁都沒進行,警司氛圍很壓抑,看著網上的輿論方向,看著警方發布的假結果,群眾一致地贊美,讓我無地自容,我要自己調查出這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