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的玫瑰
第二天盧橘在宋島的陪伴下,去了趟派出所。 按 第二十七條規定: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余秀和那個道士拘留十五日并罰款1000元,兩名中年婦女拘留十日并罰款500元。 宋島本來想讓懲罰的力度更大一點,但盧橘覺得還是算了。 不為別的,就為徐敬堯。 孩子是無辜的,不能沒有母親,徐敬堯到現在也不知道她是他們家的童養媳,余秀沒和他說過,因此徐敬堯只當她是jiejie。 盧橘帶了徐敬堯六年,已經把他當做自己的親弟弟了,在徐家一些很難熬的日子,也是他陪著自己度過的。 同時,宋島在派出所當場和余秀清算了童養媳的事情。 童養媳是封建時期的制度,在新中國成立后就已經被廢除了,因此盧橘在各個名義上都不是徐家的媳婦。 余秀被關在拘留室里,本來還想繼續叫囂,被宋島一個凌厲的眼神嚇了回去,更何況現在是在派出所,要是被警察知道了她買媳婦的事情,說不定罪加一等。 爛攤子至此已被完全解決。 走在回村的路上時,宋島又再次問了盧橘今后有什么打算。 盧橘想了想:“想回學校接著念書?!?/br> 脫離了徐家的束縛后,她自然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如果需要用錢的地方,可以隨時找我?!?/br> 盧橘轉頭朝他笑了笑:“不用,我現在上學高中都是給我全免了費用,不然你以為余秀怎么會讓我去上學的?!?/br> “不過,你現在能先借我一筆錢嗎?” “什么?” “我打算高三在學校住宿,我爸那里和徐家那里應該都回不去了,住宿需要住宿費?!?/br> 宋島這才意識到,盧橘現在是真的無家可歸了。 “好,改日我和你一起去一趟學校,和你的老師說明一下情況,我可以當你的監護人,在你未成年之前?!?/br> 反正,我也確實是你的長輩。 盧橘聽了心里覺得有點好笑,上過床的監護人嗎? 盧橘回到徐家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在離開徐家之前,她最后看了一眼這間房子,破舊的,凌亂的,亦如她這6年的人生,低賤的,卑微的。 抬腿要走時,門后伸出了一只小小的手拉住了她的衣袖。 徐敬堯睜著眼睛,淚水在眼眶里浮動,又努力不讓它落下,他似乎知道了她要離開的事情。 他能從村子的風言風語中聽懂點什么,卻又不是很能理解,余秀從來不和他說這些是,但不代表他就什么都不知道。 他知道盧橘其實并不是他的jiejie,盧橘來他們家也不是來干活做保姆的。 他從記事起就是盧橘在帶他,盧橘待他的溫柔比余秀給他的還多,從情感上來說,他更依賴盧橘。 每個睡不著的夜晚,盧橘都會給他念故事,他知道了小王子是很寂寞的,但后來他有了一朵專屬于自己的玫瑰花。 他問盧橘,自己什么時候也會有一朵專屬于自己的玫瑰。 在這個家里,他似乎什么都沒有。 盧橘當時聽完笑了一下說道,你長大后就會有了。 后來有一年盧橘的生日,他特地跑去四五公里外的集市上,用攢了很久的零花錢買了一支玫瑰花,他的錢只夠買一支玫瑰花。 他看見盧橘接過玫瑰花之后一下子明亮了起來的臉龐,在心里暗自承諾,以后每年都要送她一朵玫瑰花。 他覺得不再需要長大后去找玫瑰花了,他現在就已經擁有自己的玫瑰。 盧橘轉頭看了看小小的人兒,摸了摸他的頭,溫聲說道:“我只是去縣城里念書了,你以后想我可以在我放假時來找我?!?/br> 然后,轉身就走了。 徐敬堯看著遠走越遠的身影,他真切地感覺到自己的那朵玫瑰好像再也不會像小王子的玫瑰花那樣日夜陪伴他了。 他不是害她無家可歸的惡人,但她是因為自己才來到這個家,卻又再次流離失所。 我傾聽過她的怨艾,我傾聽過她的自詡,我傾聽過她的沉默,甚至我聆聽過她深夜的無助哭泣,因為她是我的玫瑰。 她也只能是我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