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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沒好氣的敲了一下。 “你才想不開呢,我不寫遺囑怎么把股份轉讓給你啊,只有我立了遺囑,我叔叔的第二繼承人身份才能失效,快睡吧,以后都難得輕松了,睡好了才有精力應付?!?/br> 哦,原來是這樣,真是嚇了我一跳,還以為BOSS想不開要尋短見呢,原來只是完成他老爸交代下來的任務。 至于以后會發生什么,我才不管,以后的事自然有以后去解決唄。 我放下心來,很快沉入夢鄉。 半夜里我醒來過一次,BOSS應該已經寫好了遺囑,因為他正黑燈瞎火的在用我的手機看,當一只鬼的好處就是,完全不用受光線的影響,不在燈光下看也不怕眼睛痛,只是他這趣味就讓我很是唏噓,我看過,不過只敢在大白天看,晚上我是絕對沒那膽子敢看的,BOSS不僅半夜看,還看得有滋有味,我不禁想,作為一只鬼,看鬼故事是不是有特別的趣味。 我的睡眠還算好,迷糊中也就這么一想,轉過身就馬上又沉入深度睡眠中。 第二天醒來,我睜開眼,看見BOSS還在看,不過我倆這姿勢實在有點怪。 我又完完全全趴在了BOSS的身上,基本上BOSS脖子以下的面積都被我占領了百分之九十,沒占領的百分之十是因為他的面積本身就比我大,我的身上還蓋著空調被。 這也不能怪我攻城掠地,自從有了BOSS同床共枕,我晚上睡覺再也沒用過空調了,他身上這塊地方比空調實在舒服得多。 只是我占了BOSS的身體,有點影響了他看的舒適度,好在他技術高超,即使平躺著,手機也可以懸空在他眼睛上方三分之一米的距離,翻頁也不用手,眨下眼睛就可以了。 我從他身上爬起來時,一不小心腦袋就撞在了手機上,他索性也收了手機坐了起來。 他看了一個晚上,不僅沒黑眼圈,甚至精神奕奕一點疲態都沒有。 手機打到我腦袋倒是不痛,不過我也才發現了他是這樣的姿勢看看了半夜,簡直把我感動壞了,他的身體是虛空的,即使我壓著他,他也可以不受影響的隨時調整姿勢的,換成坐起來完全可以,可是,他為了我睡得舒適,寧可就這么別扭的看。 “嗯嗯,老大,你太暖了?!?/br> 我雙手握在胸前無比花癡的看著他,只差沒在眼睛上方貼幾個小紅心了。 BOSS白了我的花癡表情一眼,不過他的臉卻被我夸得很是不自然,我相信如果他有血rou之軀,此時一定是可愛的臉蛋羞得紅紅的,沒想到BOSS外表看起來是個花花公子,內心卻是個純情男子。 “你享受夠了吧?享受夠了就從我的身上下去,看看我寫的遺囑怎么樣?!?/br> 雖然實在有點舍不得這舒適,我還是被遺囑兩個字吸引住了,興奮的跳下床,沖向放在一邊桌上的幾張紙,世界上有人對看遺囑有我這么興奮的也是沒誰了,就算是一些不肖子孫也會裝出悲傷的樣子的。 BOSS的字跟他的人一樣,有點不羈的風格,龍飛鳳舞,非常的為所欲為,雖然看得我有點困難,不過視覺效果非常好。 遺囑寫的非常簡單,有點看破紅塵的意思,覺得生活無趣之極,想換種方式生活,一命嗚呼然后轉世投胎變只小貓小狗,至于自己在人間這點遺產,全部轉讓給柳一小姐,因為她是他在人間唯一覺得有趣的人。 遺囑下面不僅簽著章億的名字,還按了個紅色的手指印,應該是他去對面房里用章億的手指按下的,他的名字下面寫著日期,時間是他跳樓的前二十分鐘。 我看完遺囑有點目瞪口呆,半天回不過神,這跟我想象中的遺囑差距實在是大。 “老大,這……這是不是太不嚴肅了?” 我指著遺囑,真希望BOSS只是在跟我開玩笑。 “這就是我的風格啊,寫得嚴肅就不像我了,反而顯得不真實,而且我曾經有段時間確實是這么想的,覺得人還不如小貓小狗活得舒心呢,如果可以重新投胎轉世,我還真不愿意當一個人,不過,現在有了你,我第一次覺得當一個人也挺好的,可惜,我現在又算不上是一個人了?!?/br> 正文 第129章 傻呆惹人愛 BOSS說著就有了點惆悵的味道,我的心也跟著他有點低落,原來遇到我之前,他對他的人生是那么消極的,他那玩世不恭驕傲的表象下,藏著多么寂寞的靈魂啊。 不過經他一說,我也覺得這遺囑寫得好了,這樣子看起來不像是遺囑的遺囑,可能反而更難讓人懷疑它的真實性。 只是他把寫遺囑的時間定在掉下樓前二十分鐘,那個時候我應該剛在人事部經理Tracy那里受了刺激,然后又接了阿慶的電話告訴我我一腳就踢出了一個巨額債務,正失魂落魄的呢。 “老大,別人真的會相信嗎?我們在六樓碰見時,人事部的前臺也在場的,你當時可是對我很不友好,還說我傻損了我一頓呢,那時候我……我對你……嗯,很不滿,那位前臺小姐應該也看得出來,但是你沒多久就跳樓了,跳樓前還寫遺囑把股權轉讓給我,應該很讓人懷疑吧?” BOSS有點意外的看著我,笑了。 “你還能想到這一點,說明這幾天跟著我總算變聰明了一點,你不會對我那天說的話還在耿耿于懷吧?” 我無語,這只鬼每次都這樣,聽起來是在夸我,實際是夸他自己,這么自戀和厚臉皮的鬼還真是少見。 “你放心吧,寫這個時間才是最不能引起人懷疑的,因為我們的確是那天才認識的,雖然我叔叔和我老爸他們大概都以為我們早就認識,并且關系不簡單了,但其實只要刻意去查還是能查出來的,也許他們已經查出來了,但是不說出來讓我們以為他們不知道,那樣我們是很容易露出破綻的?!?/br> 我聽到這里心里確實一驚,因為我記起章啟華問我是不是跟章億在他出事以前就認識,我撒謊說認識,如果章啟華實際已經查出來我跟章億是他出事那天才第一次見面,他為什么還要那樣問我,而他明知道我撒謊也不揭穿我,我是真的有可能中他的圈套的。 BOSS還在繼續說。 “所以謊話說得越少越好,最好是能基于真實情況上,那樣被揭穿的可能性就越小,我們雖然那天才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