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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次合作之后,暖暖便加入了以采桑為首原創音樂小團隊“甜菜雙糖”。 暖暖的音域很廣,一開始她主要是幫著采桑分擔演唱,比如說和聲、對唱、還有采桑唱不上去的歌。 后來,暖暖的聲音漸漸被網友們所熟悉,而且比起總是唱慢歌的采桑,網友們更喜歡快歌、慢歌都能唱的暖暖,所以演唱的主力就變成了暖暖。 再后來,暖暖跟葡萄糖和麥芽糖這對雙胞胎學習了編曲填詞,之后“甜菜雙糖”出品的歌曲中,時不時的就會有一首由暖暖編曲、填詞的作品問世。 暖暖的加入讓“甜菜雙糖”更有活力,但就算多了一個暖暖,這支團隊總共也就只有五個人,所以它不是一個高產的團隊,不過凡是“甜菜雙糖”出品的音樂作品質量都非常高,而且每次都會專門配有畫面精美的動態pv,這使得這支團隊在網絡歌曲圈內還算有名,而且團隊里的每一個人都擁有數量不少的米分絲,特別是暖暖。 在“甜菜雙糖”里,跟暖暖關系最好的就是采桑,采桑教了暖暖各種唱歌技巧,暖暖會想要參加今年的,也是因為采桑的提議。 想了好半天,暖暖決定賭一把,橫豎都是死,說了或許還有一線生機,于是她決定跟采桑照實說。 知道了暖暖搞砸了兩件事,采桑果然臭罵了她一頓,不過好在送給雙胞胎姐妹的歌還有備案。 由于知道暖暖去參加了,采桑怕她以后沒什么時間管“甜菜雙糖”的事情,便很有先見之明地拖著甜甜圈從他們以前發表過的歌中改了一首出來,這首歌采桑希望由她們三人合唱。 于是這一晚,暖暖把時間都花在了唱那首由采桑和甜甜圈改編的歌上,雖然沒有專業的錄音棚,但她相信以采桑和甜甜圈的技術,她們一定可以把雜音的影響消除到最低。 夜漸漸地深了,北極熊軟件中網友們的頭像一個接著一個變灰了,很快就只有幾個不是很熟的好友還在線。 暖暖看了一下時間,現在已經是晚上十一點過半,這么晚她還沒有下線是為了等待甄萬夏,可已經這么晚了,她都沒有見到甄萬夏上線。 也許夏夏又在最近接了一個晚上上班的工作,也許夏夏打工一天很累到家就睡了,再等半個小時吧,十二點一到她就關電腦睡覺。 洗漱完畢之后,暖暖把電腦提到了床上,此時離十二點還有一刻鐘,而甄萬夏依舊沒有上線。 無聊之下她點開了那條被自己忽略了一晚上的好友申請。 [不由天]申請添加你為好友,申請理由:你好,請問是甜菜雙糖的暖暖嗎,我是一個普通的歌迷。 普通嗎? 開玩笑! 能查到她這個北極熊號的人,又怎么會是普通的歌迷,現在她使用的可是只有她真正的好友才知道的北極熊號啊。 本著只加真好友的原則,暖暖拒絕了那人的申請。 然而她剛拒絕了一條申請,另一條新的申請就出現了,還是那個不由天。 [不由天]申請添加你為好友,申請理由:我查過了,這個號的確是那個網絡歌手暖暖的,我很喜歡你的歌,希望能跟你成為朋友。 暖暖隨手一點又拒絕了一次,她心想:我明明專門注冊了一個新的北極熊號用來跟歌迷聊天,怎么就只有你這個不由天的家伙玩特殊,非要成為她這個私人北極熊號的好友呢。 ☆、019 當暖暖吐槽不由天那不走尋常路的作死行徑時,在一個比她現在住的宿舍三間還要大的書房里,一個身材高大的年輕男子用快如閃電般的手速敲擊幾下鍵盤。 一行字出現在頻幕中央的小方塊中,一個回車之后一條新的好友申請便發送給了北極熊昵稱叫做暖暖的人。 你申請添加[暖暖]為好友,申請理由:暖暖,我真的很欣賞你的歌聲,如果不能跟你成為好友,我一定會后悔。 不到三秒,年輕男子便收到了第三條申請被拒絕的消息,雖然是第三次被拒絕了,但年輕男子并沒有放棄,他又發送了第四條。 你申請添加[暖暖]為好友,申請理由:別一直拒絕我,同意我的申請,我會讓你知道你的決定是正確的。 第四條申請的結果和之前三條完全沒有任何區別,每次拒絕都這么快,年輕男子開始懷疑對方是否根本就沒有看他的申請理由,但就在第五條申請發送出去后的第三秒,對方竟通過了他的申請,而在下一秒,對方便給他發了一條消息。 [暖暖]:很抱歉朋友,這個北極熊號我一般只加我的密友,如果你喜歡我的歌,想要跟我成為朋友,那么我建議你向我另外一個北極熊號申請好友哦。 [不由天]:今天太晚了,明天再找你聊,順便說下,我是不一般的。 “嘖,既然讓我的申請被通過,那就別想再把我刪掉?!蹦贻p男子對著頻幕嘀咕了一句便把電腦關閉了。 他回到臥室,站在落地窗前仰望星空,淡淡的月光照在了年輕男子的臉上。 那是一張暖暖很熟悉的臉,那是屬于張浩軒的臉。 正如暖暖所猜,這個網名叫做不由天,真名叫做張浩軒的人不是普通的歌迷,他是被“暖暖”這個名字吸引去的。 張浩軒不是普通人,他的不普通不是因為他有錢,而是因為在他十四歲的那場病中,他得到了一段好像屬于他又不屬于他的記憶。 在那段記憶中,他還是張家九代單傳的獨子,只是不是那個十四歲的少年,而是一個二十多歲的青年。 二十多歲的他在玫瑰傳媒見到了一個名叫暖暖的女藝人,第一次見面他就情不自禁地愛上了她,并立刻發動了猛烈的愛情攻勢,可是他心愛的女子心中卻有著另外一個人,而那個人便玫瑰傳媒旗下的男藝人李承宣。 就算他是玫瑰傳媒的老大,也無法阻止暖暖和李承宣在一次又一次的合作中讓感情持續升溫;就算他對暖暖再好,也無法讓對方把心轉移到他的身上。 記憶的最后,三十多歲的他正趕往暖暖與李承宣的婚禮現場,卻在離教堂還有一公里路的地方出了車禍。 在十四歲的張浩軒生病期間,這段記憶如電影一樣一遍又一遍地重播著。 十四歲的張浩軒不懂愛,他只覺得記憶中的那個跟他同名的青年太傻,而那個沒有看上青年的女子更傻。 當張浩軒大病痊愈,他立刻按照在那段記憶里查到的地址,找到了還是小女孩兒的暖暖,與記憶中不同的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