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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會因為她簡單的時間敘述而聯想到真相。 但偏偏,他就是提了,讓人不去琢磨都不行。 這才是真真正正掉進了她的算計。 何閱手都顧不上擦,馬上打開手機。 果然,直播下的評論區直接就炸了! 不到10分鐘,一條有9244個贊的微博被頂成熱評第一—— 我的老鐵HomieHomie:臥槽,不會是那個渣男為了讓小三逃罪,所以騙被告是他肇事,讓被告頂罪吧? 這個觀點一被提出,觀眾馬上就開始在這條評論里開始補充蛛絲馬跡。 Togaga:這個律師還說過車里面的痕跡能被擦掉、鑰匙也能給別人,所以不能把肇事司機只局限在兩個人的身上! 為什么大黃狗為什么:交通攝像頭拍下的司機也是女的,完全可能是小三?。。?! 接著爆料的相關人士就出來了—— 舉著針頭的小護士:給你們透露一下,這個小三是我們醫院副院長的女兒。[doge] 困困困困困:于是,渣男要升到普外科了。[微笑] 一閃一閃亮晶晶:被告家也特別有錢,渣男真是會找。[微笑] 涮毛肚最好吃:不對啊,被告家比一個醫院院長家有錢多了,渣男為什么要為了小三陷害被告?難道是真愛? 一閃一閃亮晶晶:回復@涮毛肚最好吃:你想多了,律師剛才問渣男,他承認他跟被告父母關系不好,連他們家門都進不去,就這樣還能撈到他們家的錢?搞不好就是因為被告沒有價值了而小三有價值,所以他才選擇陷害被告。 涮毛肚最好吃:回復@一閃一閃亮晶晶:服服服,標準答案了。 罵戰自然也有不少—— 信什么:呵呵,你們都是偵探你們都牛,你們都能想到難道檢察官想不到嗎?他們敢提起公訴,肯定就是有證據。 兔子蹦噠蹦噠:回復@信什么:有的人就是眼瞎,檢察官的證據不都擺出來了嗎?哪一條也證明不了被告人就是兇手好嗎?[滑稽][滑稽] 但不管怎么說,孟鳶這個人的問題,現在算是被推到所有人的眼前,再也不能回避。 何閱放下手機,咧著嘴捧住辛巴的臉搓了兩把。 說起來,今早他遛狗回來的時候,碰到了熊小時出門,當時,他隨口問了一句“能贏嗎?”。 她當時很干脆地回了:“肯定贏不了!我手里的證據還是太間接了。但是……” 但是…… 但是…… 但是什么來著? 直播里,庭審已經進入了法庭辯論環節。 成功把“何巍朋為了孟鳶而陷害劉恬臻”的可能性引了出來,熊小時心里的壓力就全沒了,哪怕后面再有什么問題,她今天的目的也已經達到了。 于是,她的發言變得更加大膽:“公訴方現在咬定被告是肇事司機的理由,只是因為他們心目中的嫌疑人只有被告人與何巍朋兩人,而何巍朋在時間上不可能,所以就只剩下了被告人,這相當不合理……” 驢臉的臉上是半點笑意都沒有了。 他皺著眉翻著卷宗,但因為孟鳶的出現太突兀,推翻了他之前一切的準備。 而且最關鍵的是,連他自己竟然都開始動搖他的起訴是否正確,這是作為檢察官最不該有的時刻了。 審判長也看出來了,他問熊小時:“孟鳶這么重要,為什么辯護方律師你沒有提前提交和她相關的資料,也沒有申請讓她出庭?” 熊小時把她提前準備好的解釋背出來:“孟鳶和案情相關的資料,我都已經提交、并且在剛才都說出來了。但孟鳶現在人在國外,她在5月12日、也就是肇事案發生的第二天就離開了,直到今天也沒有回國。因為沒有辦法讓她出庭,所以我就沒有向法院提出申請?!?/br> 沒、有、漏、洞。 驢臉:“辯護方律師提出的都是推斷,并沒有事實佐證?!?/br> 熊懟懟:“你也沒有啊。你那交通照片也看不清人?!?/br> 氣到紅的驢臉:“我還沒說完!” 熊懟懟:“對不起!” 略略略。 在一段時間僵持的對峙后,審判長和兩位審判員在商量后做了決定。 休庭。 …… “沒啦?” “結果呢?” “到底誰贏了?!” 大叔連氣都不敢喘、就等著聽判決呢,結果審判長卻說了休庭,把他氣的喲。 何閱的表情倒是輕松得很。 他問大叔:“你看完了以后,覺得這案子到底是誰干的?” 大叔還真的認真思考了好長時間,最后才謹慎地說:“我覺得都有道理,到底怎么回事,還要再查一查那個孟鳶才行?!?/br> “這不就行了?” 何閱把總是抬頭偷吃花生的辛巴的腦袋按下去,“本來,大多數人都覺得只有公訴方有道理,現在大家都知道了,這個案子還有另一種可能,而且那種可能并不能夠被簡單的忽視掉,還要再查一查孟鳶才行。這樣,不管他們原來打不打算查孟鳶,現在都必須要查了?!?/br> “那小時這個案子,就算打的不錯了?” “用撲克來說,就是她的手里只有34567,對方拿著的卻是10JQKA,最后能打成這樣,”何閱挑了挑嘴角,“還行吧?!?/br> 他想起來了,今早,熊小時是這么跟他說的—— “肯定贏不了!我手里的證據還是太間接了。 但是,只要我沒輸,最后贏的,就一定是我!” 作者有話要說: 再次表白贊助商大佬~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 南山! 第35章 41 宣布休庭后, 熊小時站起來,才發現她的腳底有點軟。 她分不清楚這是因為緊張還是興奮,但她知道,這絕對不是因為害怕。 站上這個位置, 從頭到尾, 打了這么一場沒譜的仗,她竟然完全絲毫沒有感到害怕!這個認知, 讓熊小時突然不想從這個戰場走下去。 她收拾著心情, 低頭整理桌面上散落的資料,一點點回顧自己這段時間的每一步, 真的是無時無刻都在兵行險招。 說到底, 她敢在法庭里用這種方式作出無罪辯護,依仗的只有三點: 第一, 她知道孟鳶才是真的肇事者。 第二,這個案子受到了媒體的高度關注。 第三,檢方沒有發覺第三個肇事嫌疑人的存在。 這三點, 缺了一點,都可能導致她的慘敗。 雖然知道真相,但她手頭根本就沒有能證明孟鳶就是司機的證據,真要比起來,她手里能用的東西比驢臉的少多了。 如果她提前把她的想法告訴了驢臉,驢臉不僅不會因為她這種沒有證據的猜測而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