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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 說著,她的情緒不穩,忍著淚,卻帶上了哭腔。 “在刑偵階段,你曾經自首,后來卻又翻供,理由是什么?” “我后來才知道,被撞的那個女孩當時沒有死,可是何巍朋卻告訴我她已經死了!如果我知道 我絕對不可能就放著她不管!那是一條人命??!” 她哭著,還很激動,但檢察長只是看著沒有提出警告,熊小時頓時安心了不少。 勉強算是把局面往回扳了扳,但還是遠遠不夠,光看對面驢臉燦爛的笑容就知道了。 …… 好容易到舉證質證的環節,驢臉先開始舉出證據。 “第一組證據,2017年5月11日0點52分37秒由后山路口的交通監控拍下的肇事車截圖。根據這幾張圖片,可以判斷出開車的是一名女性?!?/br> 熊小時:“這幾張照片哪張都不清楚,只能看出來應該是個女性,無法確定照片駕駛位上的司機究竟是誰?!?/br> 審判長看了看:“確實看不出來?!?/br> 他問驢臉:“有沒有更清楚的照片?” 驢臉大方地承認:“目前沒有,但依舊可以判斷出司機是女性這一事實?!?/br> 他接著說:“第二組證據,車內只有劉恬臻與何巍朋兩人使用過的痕跡,車鑰匙也只有兩把,分別在劉恬臻與何巍朋手里?!?/br> “我只是表示質疑啊,“熊小時謙虛地提高音量,慢慢地說,”因為使用痕跡,只要擦拭清理就可以消除,車鑰匙也可以借出去。不能就此就把能夠使用這輛車的人局限在被告和何巍朋兩人身上?!?/br> 驢臉臉上的笑終于停滯了一次。 他突然感覺到,熊小時這次庭審的戰略,跟他預想的也許有些差別。 后面的幾組證據,熊小時都見過,也都表示了沒什么意見。 然后,就輪到了她來舉證。 “第一組證據,在卷宗119頁,出租車的發~票和GPS路線,可以看出被告人在2017年5月11日1點56分坐上出租,2點44分下車。這與被告人所說的在2點左右接到電話、隨后匆匆打車趕到薔薇大學后山這一事實相符?!?/br> 驢臉臉上的笑又出來了。 他笑瞇瞇地不假思索:“我想請大家注意,這個證據只能證明被告人在這個時間和地點坐過出租,不能證明她是因為接到何巍朋電話才出門打車?!?/br> 熊小時沒理他:“我請求出示第二組證據。在卷宗第277頁,這是濟世醫院急診部門劉敏醫生手機的照片,以及這個手機中號碼為18277xxxxxx的卡在2017年5月11日的通話記錄詳單。其中有一條呼出記錄,時間是1點50分01秒,通話時長49秒,所撥的號碼正是劉恬臻家中的固定電話5922xxx。這組證據,與被告人供述中提到的2點左右通過家里座機接到何巍朋電話的時間相符?!?/br> 驢臉舔了舔牙槽。 這個證據他看過了。但這個電話撥出的時間,何巍朋確實就在醫院里,按理說并沒有什么價值。 “現在出示第三組證據。在附加卷36頁,這是通過向法院申請要到的濟世醫院2017年5月11日凌晨的一段監控。這幾張截圖都是由濟世醫院監控拍下的、何巍朋拿著手機經過的畫面。請注意看,他手中的手機并不是他使用的銀色手機,而是玫瑰金色,該手機還掛著粉色桃子形狀的屁桃耳機塞,這點也能夠從圖片中清楚地看出來?!?/br> “對比附加卷第87頁劉敏醫生手機的照片,可以認為是同一個手機,而該畫面的時間是2017年5月11日1點48分28秒,與劉敏醫生手機撥出劉恬臻家中固話的時間幾乎一致。因此可以證明,1點50分01秒那通電話,是何巍朋打的?!?/br> 驢臉還沒意識到熊小時在這兒較真的用意,但他始終覺得不對勁,還是反對地提出:“被告人供述中也提到’他在電話里說他剛剛開車撞了人’,但證人當時正在醫院,不可能剛剛撞人,因此被告人的供述缺乏真實性,僅憑這一電話記錄根本證明不了什么?!?/br> 熊小時沒有停:“第四組證據,卷宗第284頁,何巍朋離開醫院的時間是2點04分。也就是他借用劉敏醫生手機給家里老式固話打完電話的幾分鐘后,他就騎上摩托車離開了醫院。而他回來的時間,是3點47分,足足離開了100多分鐘。附加卷102頁,這是我們用和何巍朋摩托車同款的摩托,模擬了在同樣時間、同樣地點行駛至薔薇大學后山的數據統計表,由表可知,時間基本維持在30到40分鐘。 這組證據可以證明,被告人所說的在2點44分下車后見到何巍朋,事實上是可以實現的。即使何巍朋2點04分在醫院,也有可能在2點44分到達薔薇大學后山,勸被告人替罪自首?!?/br> “等一下?!?/br> 審判長出了聲,“你說的只是猜測?” 熊小時:“是的,我只是提出一種假設,證明被告的供述是可以成立的?!?/br> 驢臉抓緊:“就像辯護方律師承認的,她只是提出了一種可能,只是一個猜測,她根本沒有證據能證明她的猜測……” 審判長:“可以了。辯護方律師已經承認,檢察官也不用多次重復?!?/br> 他看向熊小時:“辯護方律師接著說。還有其他證據嗎?” “有?!?/br> 熊小時拿出了最后一個證據。 “第六組證據,附加卷98頁,是何巍朋與其他女性親密合影的照片,照片的拍攝時間是2017年4月27日。該證據能證明何巍朋和劉恬臻的男女朋友關系出現了問題,而且出現問題的時間早于5月11日。因此何巍朋是有可能設計讓劉恬臻頂罪的?!?/br> 因為看過了這張照片,驢臉沒有什么反應,劉恬臻卻站了起來:“什么照片?什么親密照片?!” 她眼淚不停地往下流著,看著熊小時,整個人都傻了。 “你說他、他在外面,早就有其他的人了?” 不是她說話的時候,劉恬臻的行為自然被喝止了。 她卻也不再說話,只是自己安靜地坐在那里,安靜地哭。 熊小時低下頭,不去看她。 接著,何巍朋作為證人,出現在了法庭上。 驢臉不痛不癢地向他核實了一遍檢方提出的“事實”后,詢問權就落到的熊小時手里。 她深吸一口氣。 “你跟被告人的感情如何?” “非常好?!?/br> “有過爭吵嗎?” “有,但很少,即使吵架,也會很快和好?!?/br> “你跟被告人父母的關系如何?” “一般?!?/br> “我聽說被告人的父親不喜歡你,甚至不讓你進他們家的門,這時事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