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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吹大話了,是為我嗎?嗯?”電話里心情大好地逼問。 “不為你為誰,咱哥們···” “吹死吧,你···” “別小瞧你易哥,江湖上誰不知你易哥辦事聲張正義?!?/br> “我還知道易哥不近女色呢,怎么被林若依困住了呢,值得研究一下哈···”電話里一陣消遣意味,他就權當他興奮過度,案子勝利在望了,得意忘了形。 “喂,鄒律師,是不是官司贏了,有點嘚瑟?” “哪敢啊,為了找證據,我和張建一跑了半壁江山,經你這么一指點,才迷霧頓開。我哪敢在哥面前放肆啊···” “這像你鄒大律師說的話嗎?據我所知,你可不善玩笑的···” “今兒心情好,一板一眼的多沒趣,你是不知道你老弟內心多么與時俱進,表面只是假象,尤其抓你這種大BOSS的花邊新聞,具有天生的本事?!?/br> “又不正經了哈!” “沒有沒有,玩笑而已,我真心覺得哥在官司結束后,會被推上風浪口,到時候被輿論成全了,別忘了請我喝喜酒···” 尷尬真是尷尬,難堪不已!易辰林被劉楊搞得都不自信了,還提這個,他面色收了收, “正經說點事,我那車這么久了,保險還能用上嗎?” “我們見面聊吧,” “好,**酒家” “夠效率!我就喜歡干脆的!” ······ 第117章 Chapter 117 最后一次庭審。 鄒律師死磕高一杰毒駕引起這樁案件,他當庭分析錄像的內容: “從跳躍的畫面看,越野車突然無規則‘亂竄’,把林總的車別入橋下,明顯高一杰當時處于意識不清的狀態?!?/br> 對方律師當然不是吃素的,公堂反駁, “審判長,我方不服對方的分析,毒駕需要提供當事人陽性尿檢證據···” 鄒律師深吸一口, “審判長,案子扔了這么久,大家都知道提供當時的尿檢證據太扯淡,當事人都逃逸了,追這個,簡直就是故意逃避法律責任!” “我只知道憑證據說話!” “證據?車開得神龍擺尾,跟鬼上身似的,請問安律師,你見過哪個正常人把車開得那么幽默嗎?” “請尊重我當事人的人格!” “人格?連最起碼的做人道理都沒有,還提什么人格?” “我希望停止對我當事人的人身攻擊!” “我在闡述事實!” “事實不是憑空臆想的,請出示毒駕證據!” “證據就是失控的畫面!” “失控的原因有很多,突然的疾病,手腳抽筋,癲癇發作,疲勞駕駛,間歇性精神障礙···” “···”庭審現場開始sao動。 鄒律師對這種胡攪蠻纏一時無語,頓了一秒才開口, “請出示高一杰精神障礙診斷書···” “我是說不排除這種可能,作為律師要嚴謹不是嗎?而且,最基本的路障也能造成了手忙腳亂,誰敢說沒有這種可能?” “那么,請在回放的錄像中找出路障,沒記錯的話,一只小鳥都沒飛過吧!你可別說現場出現了靈異事件,高一杰大白天見鬼了,為了給鬼躲道,才導致了兩條人命!” “鄒律師你太偏激,扯出這么荒謬的話題!” “是你的幽默導致了我荒謬···” 審判長庭堂敲槌,需要對峙高一杰,高一杰磕磕巴巴被現場氣氛搞得暈頭轉向,額頭冒汗,看著安律師的喋喋不休,他大腦混亂,但有一點是需要必須清醒的,那就是死活不承認毒駕··· “高一杰,請陳述一下當時的事發過程···”審判長發話。 高一杰鼓了鼓勇氣,胡說八道了“合理”的解釋,說當時為了繞開一塊擋路石,加上疲勞駕駛,突然頂上林建豪的車,過度驚嚇,導致車子出現失控,他是想方設法給林建豪騰地兒著,希望他穩住,才出現混亂局勢。 “···”庭下喧然,有人開始冒泡。 鄒律師想直接掐死高一杰,窮途末路了還如此狡辯!他要求重新回放了錄像,讓大家擦亮眼睛跟著找找石頭在哪··· 結果證實了他的謊言··· 鄒律師步步緊逼,又重新闡述了他涉嫌吸毒被拘留的事,對方律師還在有條不紊地堅持辯論, “這與林建豪案子無直接關系,吸毒是林總出事一年后的事,在時間上有沖突?!?/br> “警方記錄有前科??梢宰匪莸角澳??!?/br> “誰也不能證明這段時間他沒有過禁毒的歷史,我當事人說過沾染毒品因為離婚煩悶不小心染上的,那么,情緒是可以調整的,你拿出當時的體檢報告再說話···” 又是報告之類的話,把鄒律師惹毛了,他蹭地站起來, “如果這么說,高一杰就是故意殺人!” “···” 這一嚷不要緊,高一杰心虛地差點坐地上,是不是故意殺人罪過更大?他的心臟徹底崩潰了,失聲痛哭, “我沒有殺人啊,我不是故意的!” 庭審出現□□。 “凡事用證據說話!”辯護律師見高一杰出現情緒波動,趕緊穩住局勢。 審判長見庭面出現僵持,決定休庭十分鐘。 十分鐘后,又一輪激烈的辯論。 “···” “審判長我沒有殺人,我真的沒有殺人,我的確是因為恐懼??!我也不想就這么走掉的···”高一杰在鄒律師的步步緊逼下,內心恐懼··· “沒有比用事實說話更具說服力的!高一杰,你就招了吧!”鄒律師凌厲的目光讓他內心動蕩,防線瓦解, “我,我承認我被毒品給害了,可那還是頭天晚上的事,沒想到會影響那么久···審判長,能不能從寬發落,我不是故意逃逸的,當時嚇傻了,我怕負擔不起嚴重的后果,我一時糊涂···相信我,我一直在備受良心的譴責···” 高一杰像個行討者,祈求法官的原諒,法律的從減,如果可以給他第二次生命,他一定重新做人,他不過是受不了離婚的打擊,一時犯了錯··· “···”安律師對此已無話可說,但他依然很冷靜地堅持到了最后,受人之托為保高一杰一命。 “···” “···” 由于高一杰在鄒律師緊逼下失去立場,最后,毒駕成立。 “···在本案中,高一杰發生交通肇事后,沒有第一時間救人或報警,使當事人失去最佳搶救時機,致使林建豪當場死亡,林夫人在昏迷一周后死亡。根據我國現有法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論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