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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秉燭夜談(一) 已入深夜,高冉讓巧兒先睡,她自己則獨坐在燭前,雙手托腮,盯著始終呼哧呼哧閃爍不定的燭光發呆…… 巧兒知道,高冉這定是又在想什么事情了——她每次想事的時候,就會緊盯著一個東西發呆,可實際上,她根本就什么都沒在看…… 幾個月的朝夕相處,即便高冉有了很大的變化,但巧兒也在變,而且還是變得越來越能適應高冉的諸多怪癖,以至于,連她自己都已經不再能輕易察覺到高冉身上的、與別人不太相同的地方。 也許,是習慣成自然了吧。在巧兒眼里,如今的高冉,怎樣都很正?!灰蛩歉呷?。 而對高冉的習慣越來越熟悉、越來越適應之后,很多時候,都不用高冉再特別吩咐,巧兒便能很默契地僅憑高冉的一個眼神、或是一個小動作,就知道她想做什么,而后,便會很識趣地給予她高度的配合。 僅管她知道自己只是高冉的貼身丫鬟,但幾個月的朝夕相處,她早已在心里將高冉視為她的“meimei”了——是她在這世上唯一的“家人”! 然而,作為一個下人,她這樣的心情,卻是無論如何也不能讓高冉知道的! “小姐,你不睡,我就不睡!我陪你!” 巧兒只知自己沒有高冉聰明,所以高冉煩惱的事她肯定是幫不上什么忙的。她想來想去,覺得自己唯一能表達她愿意分擔一點高冉的煩憂的方式,就是靜靜地陪著她。 沒待高冉說話,巧兒就自己走到了高冉的身邊坐下,然后用自己覺得舒服的姿勢趴在桌上、頭枕著自己的胳膊,而她頭側的方向則正好對著高冉那邊。 巧兒眨巴了兩下她的大眼睛,然后笑嘻嘻地對高冉說道,“呵呵,小姐,你不用管我!我就這樣趴著陪你。反正我也睡不著,你就別管我了!你想你的事,我呢,也做我想做的事——我現在就只想要這樣陪著你……” 幾個月下來,巧兒在高冉身邊耳濡目染地學了她許多——尤其是說話的口吻,真是越來越像她了! 高冉本打算就自己一個人靜靜地坐會兒,想想究竟該選擇幫安雨潔、還是幫傅文軒的?!卻沒想,當她聽巧兒這么一說,不知為何……倒也不是被巧兒“說服”了,反正,最后,她便也不再堅持要巧兒先去睡了。 因為身邊多了個巧兒,不知怎的,高冉的心突然就莫名地暖了起來。 “也許,我也只是想有人像她現在這樣靜靜地陪我一會兒吧……” 高冉想著,也許,她之所以沒有堅持、而是默許了巧兒的陪伴的真正原因,可能僅僅只是因為她覺得自己已經“獨自奮戰”太久了……就像現在這樣,偶爾,她也是想先暫時忘掉一切,只是靜靜地感受一下身邊有人陪著的感覺…… 不過,也因為巧兒的關系,高冉這會兒也再沒了心情去想那些復雜的問題了,她的注意力也是很輕易地就被她眼前的巧兒給吸引住了。 “說起來,我也蠻久沒有關注過她了……明明就在身邊,卻常常會忽略、忘記呢!”不知為何,當高冉將注意力轉移到她身邊的巧兒身上的時候,她心里突然就有了這樣的一番感慨。 仔細想來,這幾個月來,她們何止是朝夕相處!只要是有床睡,她們還總是同床共枕呢! 這樣親密的關系,縱使高冉再后知后覺,她也早已明了,她對巧兒不但早已沒有了那種主仆之間的距離感,甚至還越來越把她當成是自己的一個很親的人——比朋友還親的人——來看待了! 但,這樣的親密,她卻并不想用“姐妹”這個詞來形容…… 也許是因為她前世的運氣“不太好”……在前世,她雖是獨生女,但她結識的朋友中,倒是有很多家里是有兄弟姐妹的,而巧的是,這些朋友竟無一例外的都非常厭惡他們自己的兄弟姐妹。 然而,他們本人,當他們作為一個獨立個體而存在的時候,高冉卻覺得他們其實都是很優秀的人——包括人品,他們只有在涉及到那些瑣碎的家務糾紛——尤其是與他們的兄弟姐妹有關的糾紛、矛盾的時候,他們才會顯露出很罕見的、是屬于他們人性中較為陰暗的那一面…… 因為是朋友,所以高冉曾試圖以旁觀者的角度去了解、去體會朋友們的心情。哪怕幫不上什么忙,但至少,也能稍微為朋友們分擔一些他們心靈上的苦楚,那也是好的…… 于是,久而久之,高冉便發現,其實,朋友們之所以會跟他們的兄弟姐妹鬧得那么僵,本質原因其實只有一個——因為利益。 也許,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的偏心、以及父母明顯不公的區別對待的教育方式,可能就導致了即便是在同一個家庭里成長起來的孩子,也會最終成長為——不僅性格迥異、甚至連價值觀也會有很大的差異——這樣明顯不同的兩個人。甚至是變成根本就“水火不容”的兩個人。 但,高冉認為,更本質的原因,應該還是他們在對各種“利益”的爭奪中所產生的矛盾:小時候,他們爭奪的“利益”是父母的關注;長大后,他們爭奪的“利益”就是,自小被寵愛著長大的一方會想要更多的侵占不受寵的那一方所擁有的財物,而且還會覺得那是理所當然,是不受寵的那一方理應“讓與”的,理應像小時候一樣什么也不計較、什么也不能計較的——而這樣的“理所當然”,便是他們產生矛盾的“導火線”。而實際利益的侵占與被侵占,才是點燃了這根“導火線”的那束“火苗”! 他們各自的價值觀里,就這“理所當然”顯然就有著截然不同的理解,但歸根結底,矛盾的本質問題,還是因為不受寵的一方的財物被侵占了,而受寵的那一方卻得到了原本屬于他人的財物。 如果不是因為一方利益被損害、而另一方卻獲得了他想要的利益,矛盾從何而起?! 如果僅僅只是單純價值觀里對“理所當然”這四個字的理解不同,恐怕兄弟姐妹之間,是絕不會將“矛盾”升級到要激烈爭吵、甚至考慮要動用法律武器來解決矛盾的地步吧?! 僅管無法感同身受地去體會朋友們究竟有著怎樣的傷痛,但,從理性的角度,用看待一個獨立個體的角度去看待采用了比較極端的方法來處理這類家務糾紛的朋友——比如徹底與父母斷絕關系;或是干脆把侵害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