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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平行線,就算在某種條件下相遇了,陳彥也不會在意她,她也不會在意陳彥。 現實中的她并沒有女主這么出色的外貌。 如果非要形容她的外表,大概也是美的,但卻是大眾的美。 不會太過出挑,是那種走在路上會有人搭訕的外貌,卻不會讓人覺得美的天怒人怨,只要一個眼神就能讓所有人為之傾心。 她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現在需要的是絕對理智。 她寧愿把他們的一切感情都看成是數據,如果她也感情用事,那么一定會被感情牽著鼻子走。 “先去就近的酒店吧?!标悘γ貢f。 秘書一愣:“是?!?/br> 秘書悄悄的透過后視鏡看了一眼睡著的木子云,他沒見過木子云,只是在心里揣測——這總不會是老板和葉安歌的孩子吧? 雖然他打了寒顫,覺得自己腦洞太大。 連鎖酒店現在還有房間,陳彥開了一間單人間,把木子云往床上一扔就準備甩手走人。 還是葉安歌走上前去把木子云的鞋脫了,又給他蓋上被子,毛巾浸濕之后給木子云擦了把臉,仔細看過之后才離開房間,關上了酒店的門。 陳彥雙手環胸:“你對他可真好?!?/br> 葉安歌微笑:“是嗎?” 陳彥說:“去我家吧?!?/br> 葉安歌正要拒絕。 陳彥似乎看出了她要說什么,又說道:“我可不是要對你做什么,雖然我確實挺想做點什么,不過還沒有饑|渴到霸王硬上弓的程度,有事要跟你說,也有東西要拿給你?!?/br> 葉安歌輕笑:“有什么事現在不能說嗎?” 陳彥:“有一樣東西,放在我家里?!?/br> 葉安歌看著陳彥,陳彥也看著她。 秘書站在走廊口,覺得自己被強行喂了一波狗糧。 加工資!一定要加工資!他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傷害! 葉安歌和陳彥對峙著,葉安歌問:“什么東西?” 陳彥:“你來就知道了?!?/br> 葉安歌面色不改:“哄我嗎?” 陳彥的眼睛緊盯著葉安歌,他的眼神很專注,里面似乎有無數情緒無法訴說:“一個小東西,不過,你應該有印象?!?/br> 隨后陳彥把自己的手機拿出來,翻出了一張照片,遞到葉安歌面前。 葉安歌瞬間失神:“這是……” 陳彥收回了手機:“來嗎?” 他一副勝券在握地模樣,眉梢都寫著得意。 葉安歌咬牙:“走吧?!?/br> 坐上車的時候葉安歌還有些恍惚,她看著車窗外城市的風景,林立的高樓大廈,正在散步或是購物的行人,他們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親人,如果現在有個人跳出來告訴他們這一切都是假的,估計他們也會笑這個人是神經病。 有血有rou,有感情有家庭,怎么就是假的了呢? 這還是葉安歌頭一次來到陳彥的家,陳彥沒有住別墅,反而是住在一套小房子里,比陳彥買給葉安歌的房子還要小,大約七十多個平方,一室一廳,一廚一衛,一個單身漢住是完全夠了。 葉安歌走進房門的時候,整個人還有傻,因為這房間的裝修風格和她想的完全不同。 因為她現在住的房子就是陳彥當時聯系的裝修,葉安歌還以為陳彥就喜歡那種冷冰冰的,像酒店一樣的裝修調調。 結果現在發發現并不是—— 這套小房子的主色調是暖色調,有種田園風格的裝修,客廳的中間還放著榻榻米,飄窗上放著幾本書,電視機旁邊還有個書柜,雖然上面并沒有放幾本書。 沙發是布藝的,墻壁上貼著墻紙。 比起葉安歌的住所,陳彥的房子才更像是一個家。 對比起來,不管是葉安歌和喬凌河的家,在陳彥面前,估計也就是個大點的酒店。 陳彥還給葉安歌從鞋柜里拿出了一雙女士拖鞋。 葉安歌沒動。 陳彥說道:“新買的,以前我也沒帶女的回過家?!?/br> 葉安歌這才穿上。 她倒不是嫌棄,主要怕有人穿過,那個人要說有腳氣就麻煩了。 畢竟女主的體質雖然好,可也不是防百病的體質。 葉安歌坐到了陳彥家的沙發上,在這個七十平米的小房子里,葉安歌反而感受到了一種很久沒有過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是葉安歌以前的家才能帶給她的。 還有十多年的貸款要還,也就比這個大一點,八十多個平方,兩室一廳,其中一個房間是常年空置的,她也說不清自己為什么不買單人公寓,畢竟因為工作的特殊性,她私下也沒什么朋友。 交朋友反而是害了對方。 一旦臥底被發現,不僅僅是禍及家人,如果沒家人,關系好的朋友也會被報復。 葉安歌看著陳彥去給自己倒水,還看見他從冰箱里拿出了一盒蛋糕。 他們兩這是偶遇,葉安歌還沒自信到認為即便他們沒什么互動,但陳彥卻為了她在家里一直準備著這些東西,那也太自信了。 自信的有點厚臉皮。 陳彥把水杯和蛋糕放到一邊的小桌子上,他倒是沒發現葉安歌在想什么,反而問道:“嫌???” 葉安歌搖頭:“你一個人住,大小正合適?!?/br> “我名下十幾套房產?!标悘┱f,“就這套住著最舒服?!?/br> 兩人閑聊了一會兒,陳彥才把之前給葉安歌看過照片的東西拿出來。 那是一把小刀,上面還刻著一個葉字,這是葉安歌人生中收過的唯一一份禮物。 這把匕首通體黑色,兩面開刃,一邊平滑,一邊帶著鋸齒。 這把匕首伴隨著葉安歌度過了人生最艱難最黑暗的時光,也曾經染滿鮮血,保住過葉安歌的一條命。 葉安歌很珍惜它,因為它的意義已經超過了它本身的價值。 “我拿到它的時候,就覺得這應該是你的東西?!标悘┌沿笆啄迷谑掷?,陳彥的膚色是小麥色,但在純黑色匕首的映襯下,竟然還顯得白了些。 估計是因為以前的經歷,陳彥的氣勢壓得住這把刀。 這可不是觀賞性的匕首,而是見過血的兇器。 葉安歌:“這確實是我的東西?!?/br> 她死的時候,身上帶著的就是這把匕首。 可是她連身體都換了,這把匕首是怎么跟過來的? 葉安歌有些轉不過這個彎。 陳彥勾唇一笑:“說說吧,你用它做過什么?這把匕首沾過血的吧?” “就是個收藏品?!比~安歌,“在街邊看到了,覺得好看就買下來了,不知道什么時候弄丟的?!?/br> 陳彥笑著看葉安歌:“既然不是很重要,那這把匕首就送給我了?我肯定會好好珍惜?!?/br> …… 葉安歌周身的氣質一邊,就像溫吞的泉水瞬間結冰,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