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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會想到在這個世界上,還會有吃不飽飯的人家存在,還會有人為了救生重病的兒子而不得不將另一個兒子狠心賣掉!想想自己那一輩子都活在自責中的老娘,因為自三十年前就能再見過小兒子而日日以淚洗面哭瞎了眼睛,直到現在彌留之際還對小兒子念念不忘只想再見他一面,可是這一切不過是老娘的癡心妄想,他那聽話懂事,才三歲就從來不哭不鬧的弟弟,生命早在十五年前就被眼前的這個人渣剝奪了,而且,他還被這畜生……?。?! 男人忍了又忍,好不容易壓下想立刻打死潘征宇的沖動,不行,再留他多活一會,弟弟的尸首到底埋在哪里,他還沒有說,自己的時間不多了,必須要想辦法撬開他的嘴! 男人拖著潘征宇向剛才他來的方向走去,這里已經被他挖好一個深坑,將成為潘征宇的埋骨之地。 “你從來沒有記住他的名字!可是他卻是死在你的手里!十五年前,友誼中學!想起來了嗎?我的耐心有限,如果你再不老實回答我問的問題,我不保證會對你做出什么事來!” 十五年前?我去,連一個星期前自己干了什么都不記得,那么久遠的事誰記得!等等!十五年前,友誼中學???潘征宇仿佛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臉色變得很是難看。 是的,他怎么就忘了?當初年少不知事的時候,做下那么件糊涂事呢?當年那個倔強的少年,直到自己把他打死都沒哭喊一聲求饒,那時的自己不懂事,以為天大地大他家最大,死個把人無所謂,自家老爹會幫自己擺平,他只需要哭幾嗓子叫爸媽心軟就好了。他本以為自己是不在乎的,不就是個窮得要死的貧困生嗎?沒有后臺,沒有錢,甚至聽說連他爹媽都不在乎他的死生,五十萬,自己家只出了五十萬,一切便煙消云散了。雖然事后他被他你爸爸打得去了半條命,直到大學入學報到的當天才被從家里放出來,可是那又怎么樣?這么多年,他不還是該怎么玩就怎么玩嗎?雖然手段溫和了不少,那些缺錢花的男孩知道自己的愛好后還主動投懷送抱,任君采擷,要不是畢業上班后他爸看他成天跟男人廝混影響他的仕途,壓著他結了婚,他才勉強收心在人前做個樣子。他潘大少怎么會被人像條狗似地綁著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由著個看不清面目的男人問他一個鄉下窮小子的事呢?這不科學。 男人等了五分鐘,潘征宇還沒從回憶回清醒過來,可男人的耐心終于告罄,他也不多廢話,踩住潘征宇的右手,扯出小指頭,掏出隨身攜帶的刀,猛地砍下去。 一陣殺豬般的吼叫聲從潘征宇嘴里發出,驚起無數林中覓食的鳥兒向遠處飛去。 “唉喲,唉喲,疼死我了!”潘征宇在男人放開他之后,瞥見了地上那一小截斷指,右手一陣陣劇烈的疼痛時刻提醒著他,眼前的男人不是在跟自己開玩笑,他能說到做到,會真的要了自己的命! “大哥,大哥,我錯了,賈召明是被我引過去,最后才死了的,我有罪,我檢討,可是他的死真的不關我的事啊,是孟憲川,孟憲川他踢斷了他的肋骨,他才吐了好多血死了的,真不是我干的,我當時受了傷,腦袋流了好多血,昏昏沉沉的,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潘征宇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自己有多無辜,“還有,還有,處理賈召明尸體的也是孟爺爺派來的人,跟我沒有關系啊,我真是不知道那些人把他帶到哪去了,大哥,你要相信我啊?!?/br> 男人根本不信潘征宇的話,又或者潛意識里想讓他多受點折磨,才好消他心頭之恨,所以不過半日,潘征宇剩下的九根手指頭也跟手說拜拜了,潘征宇嚎到最后嗓子已經再發不出聲音,男人猶覺得不解氣,將他扔進深坑里,一鍬鍬的土毫不留情地蓋在潘征宇的身上。 處理完了潘征宇,男人將現場盡快處理好,還細心地移栽過來幾棵灌木,都收拾妥當,才轉身消失在密林深處…… 孟憲川被警方派了兩名警員寸步不離地跟著,雖然在第二天上班時被上司下屬用異樣的眼光打量了n久,但當小命都成問題了,臉面什么的也顧忌不了那么多了,所以他也盡量裝做旁若無人的樣子。孟憲川已婚,但妻子女兒前兩年就被他送出國去了,只留他一個人住在c市,孟老爺子人在省城,沒留在c市,孟憲川只每隔兩個星期過去看望他老人家,所以現在位于寧山的半山別墅就他一個人住著,平時覺得這里人少清靜環境好,現在感覺這里實在太偏僻太空曠了些。 是夜,孟憲川結束了一天的工作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家,當然不能少了身后兩條尾巴,三人晚餐都是在市委食堂解決的,現在倒也不餓,只孟憲川工作勞累外加精神緊張一天了,現在早就困得不行,到家之后讓兩位警察自便,便洗洗睡覺去了。 兩位警察職責所在,商量一人半夜,年長些的老劉先守上半夜,下半夜換小蔣。 夜色深處,一道身影敏捷地接近別墅,伺機而動…… 孟憲川失蹤了 從孟憲川的口中證實十五年前失蹤的賈召明確實已經遇害之后,文沫對犯罪嫌疑人的分析也已經成型。 兇手男性,30到40歲之間,身體強壯,生性謹慎,與被害人賈召明之間有較近的血緣關系。賈召明被養父母抱養時年僅三歲,距離現在三十年前的人們普通想法便是養兒防老,如果賈召明是獨子,在那個每對夫妻只能生育一個孩子的年代,沒有人家會愿意將健康的男孩送給別人撫養的,所以賈召明的生身父母家中應當有比他大或者小一兩歲的男孩,而且家境困難,有急于用錢的地方,賈召明的存在可有可無,才會被送給別人換取錢財。 但是賈家夫妻已死,在八十年代,抱養孩子是很丟人的事,說明他們夫妻身體有問題不能生,所以賈友紳從哪里抱回賈召明的,賈友紳和王金蓮各自的父母親戚都不知道,警方調查走訪時這些人均聲稱是在賈召明來到賈家生活一年多后的新年,才被帶到他們這些親戚跟前認識的,雖然大家都心知肚明這么大個孩子哪來的,但顧忌著賈家夫妻倆的臉面,誰都沒有仔細問來孩子的來歷。 我國的是在1991年12月的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賈家夫妻抱養賈召明的時間早于法律頒布實施時間,那個年代,民間的收養沒有政府監管,當然更不會有任何書面證明材料,無跡可尋,連后來賈召明的戶口還是因為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和上學需要才上上的,這